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

社会变化的动力,是为了个体的延续

马尔萨斯主义就是封建社会及特征;
社会变化的动力是个体为维持自身可持续性的适应本能;
封建社会仅仅是奴役制度的技术形式之一;
奴隶制普通有人道主义的仁慈,人道主义是群居性生物的特点

马尔萨斯主义,其实就是举世闻名的封建社会。其法理特征是"权益归于个体",抑制了公有制民主的朋党负面,同时也剥夺了公民个体的"默认(权利),即人权";政制特征是权贵政治,又常被称为精英政治(此词又常被极左滥用,泛指任何"非平均主义"的政治);经济体制特点是政府监管下颁发的Charter特许权经济,作为权贵对无权阶层的沉重的盘剥,然后任小民自生自灭,常称之为"自由放任"(又被左派明显与资本主义混淆),宗教辩解为"命中注定,原罪,前世作孽,为国家作牺牲",然后要求权贵"向弱者倾斜"。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单方面信仰的"社会发展论",其缺陷就在于完全剥离了社会演进中最根本的机理,无视任何社会变化,实际上都是各个环节,任何局部,任何个体,都必须满足其成本和效益上的可持续性,并因满足可持续性而本能,而形成了社会学上,称之为"改变社会的动力"的本能。所谓"人性本私"(如国富论),只不过是指人类个体,为满足自身的可持续性(否则就要死了;自身的死,至少要换取家庭,家族,家乡社群的传承,才有意义)的前提下,以此作为利益作为(是非)的判定标准,由此指导自身取向。

简单说,人类的行动,归根到底是个体"自我维持"的本能,而无论是否有宗教信仰;社会演化的动力,也是因为各个体自我维持的本能。换言之,社会变化的动力,不会是为了自杀,而是为了各个个体的延续。宗教信仰、哲学等等,可以让这种本能麻痹,(也就让相应的个体易于衰亡),但不能改变"自我延续"的本能本身。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论,把社会变化的动因,归咎于某种人对社会的表面观感的"阶级斗争",如同把物体因重力的下落,说成是进步(下落)与空气斗争。奇怪的不是它的错误,而是居然被信仰。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把封建社会视为"较奴隶社会的进步",突出表现在基督教对奴隶社会的妖魔化,将某种个别的、局部的技术环节作为表征,作为封建社会的特征,也就掩盖了,从"权益不归于默认个体"的角度看,封建社会实际上只是奴隶制度的另一种;或称"国家奴隶制",把奴隶再分配责任于领主贵族。同时也掩盖了,奴隶社会从来没有把"奴役奴隶至死"作为一种美德。正如封建社会不乏暴君和残暴的领主,奴隶社会当然也会因为奴隶权益归于私人,而有残酷的奴隶主;但总体上,奴隶主确实是具有人道主义的仁慈

"封建fuedualism"之意,指的是贵族领地特权的分封,仅仅是压迫型社会的一种技术形态。基督教将其视为"社会的进步",就是"革命只是控制的升级换代"的证明,自然也可以马克思主义信仰为,"阶级斗争是(奴役制度)升级的动力"。只要有控制社会(常被称为"管理社会")的压迫,当然就存在"反压迫",自然是控制欲越强,反压迫越自发,自然就会产生政治制度的"升级"。如果压迫型政体恰恰是经济低效的,那压迫就是不可能放松的,反压迫又进一步增加了控制成本,社会就此在内耗中"斗争"崩溃,被称为革命。

基督教对奴隶社会的妖魔化,让很多公知和愚民产生了幻觉,恍惚"权贵政治下的封建社会"(如中世纪,如斯巴达)就不是奴隶社会了。所谓妖魔化奴隶社会,其实就是否认奴隶主本身,存有与基督教等传统美德派同源的,也是同样的人道主义。人道主义一词,同样可能让人产生误解,以为是人类所专有;实际上是群居性生物对群体自我维持的本能(如狼群)。这样就会在燥动者之中(肯定是某种公有制信仰的信徒),产生新的幻觉,把诸如控制手段的升级或复古(如民粹,公有制民主),视为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资本主义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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