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中国特色既非法治,也非人治,是讲政治

置之死地而后生!李天一辩护集团悲情炒作未必无效
公众"期待看到李天一被轻判"的古怪结果?
中国特色既非法治,也非人治,是讲政治;

李天一辩护集团的目的是刺激公众,让公众的愤怒,反衬李天一"弱者形象";
制造"网络暴力影响司法公正"的神效;挟迫党国"讲政治"干预司法


李天一轮奸案,无论有没有案中案,轮奸案中都几乎没有辩护余地,因此辩护集团越是嚣张,就越是为公众提供了强烈的,对于司审法院必定出现司法腐败的强烈预期。这种预期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期待",一旦判决结果不出所料地稀奇古怪的话,估计绝大部分中国人都会发现,自已偶然也是诸葛亮,对此类案子的结果,都能未卜先知了!习近平先生也学法学,不知对此种社会形象,是否评价为"公信力为零,执政合法性归零"呢?辩护集团恳请法庭因某理由轻判,倒也总有可为;但是用妖魔化受害人的方式,则轻判也等于枉法了。

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李天一难逃法网;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李天一罪加一等!把政治看作权力经营者的一盘生意,要卖一轮"执法公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政治广告,比李天一更廉价的广告材料,不是年年都有的。因此无论是从法治还是政治的角度来看,李天一辩护集团的愚蠢,都令人难以理解。似乎的确另有案中案,但却与卖淫什么的无关,也与受害人无关。笔者一直关注着,到底其他几位小英雄,都是何方神圣?如果辩护集团真的不是牛逼,完全只是心理战的忽悠,李家此番赌注可就赌大了,要输大了

正是因为在法内几乎没有辩护余地,则不出奇招又如何实现"必须无罪辩护"的目标呢?表面上看来,李家故意刺激受害人,特别是刺激公众的底线,李将军牛逼哄哄的样子,让公众产生了"此案必定有腐败",无论是常理的人治或法治,都将是死路一条,(司法腐败应该尽可能不张扬,象山东女法学教授车祸后装疯杀四岁女童案,案判屏蔽于公众,等公众发现古怪判罚后,已经结案一年多了);但是"无限风光在险峰"险招同归之处,不但可以博得中庸好人的同情,说不定置之死地而后生,把天朝党国绑架进来,就可能翻案了

中国特色之所以为特色,就在于既非人治,也非严格的人治,而是讲政治。人治的角度而言,李将军通过所能影响的媒体和文人,硬把党国合法性扯进来,固然可能有党国挥泪斩衙内;也有可能红歌将军毕竟是党的颜面,为证高贵的血液高民一等的话,兼以对受害者威逼利诱,让受害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不定反而是李天一脱罪救命的唯一法门。要害就是把党国尽可能拖得深,把李天一看作是党国的颜面,保护李天一这样的未成年就能轮奸的天才,是保护祖国未来(一位湖南籍国产法学家接受采访时称)。

要把党国牵进本来是李家私事的轮奸案,唯一的办法,就是造成李家是公共暴力的受害者的事实。这样一来党国权力出于向弱者倾斜的美德,就不得不衡量,是向轮奸案中的受害者(彼弱)倾斜,还是向公众道德攻讦之党国受害者李天一(此弱)倾斜的选择。如果疏不间亲"还是红色的孩子更靠"(陈云语),不足以让党国讲政治拉天一这孩子一把;那么妖魔化受害者为"涉黄""卖淫""勾引五个小英雄""还勒索",就可以解除党国此案中讲政治的最后一点羞愧,向弱者倾斜的美德政治,说不定还感到很正义敢为呢
ps:有兴趣的请追踪一下卢麒元等乌有之乡的毛左们,在此案中向那个弱者倾斜?还是集团失语

所以如果李家辩护集团的确希望死里求生的话,故意刺激公众,妖魔化受害人,就不一定是无理出牌了。这套道德攻讦的办法,在法治的社会里当然不会有效;但是对于中庸道德同情心浓厚的中国文人,可能就有"引来公众攻击,自证网络暴力"的神效;对于视"我们李天一这王八,首先是我们的,然后才是王八"的一些政治家来说,更是未必见得无效了。这套办法广泛可见于互联网上的批斗大会,道德哲学家祼奔骂街,为的就是被回骂,他(她)们就反而显得象受害者!此即常言"跟猪摔架,在旁人看来,你也是其中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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