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

高关税保护了幼稚,幼稚产业就是应该被淘汰的产业

高关税保护了幼稚,伤害了产业;
"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什么条件下将是错的?
"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与"向弱者倾斜"的异曲同工;
偷换了概念的"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制造了庞大臃肿的幼稚产业;
幼稚产业就是应该被淘汰的产业;强大优势的民族产业不需要保护;

在东西方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是作为一条"公认的真理(公理)"而出现的,是不许质疑的;因为它关系到政权既得者难以割舍的侵民利益。先不谈这条公理在政治上是否正确,仅仅提示一点,声称"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的学者,有那一位论证过,"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命题约束条件是什么?注意,不是"是否应该保护幼稚",而是"什么情况下高关税保护不了幼稚产业"。

一条没有约束条件的,"永远正确"的命题,本身就意味着是错误的伪科学。"幼稚产业不再幼稚就可以取消关税"成为掠夺国民的爱国借口;但结果就总是千篇一律,幼稚的产业长不大,可以变成很臃肿的泥足巨人,但是永远长不大。举例说,今天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一大汽车产业国,中国的汽车产业到底是换了一种进口方式(高价进口核心技术要件),还是已经强大得不需要关税了呢?

"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所谓"保护新生事物,新生事物总会战胜老事物"的哲学信仰的想当然,(马克思主义几乎完全脱胎于传统文化和基督教伦理)。其错误之处,首先是用第三方标准认定某种东西是真命天子,作为倾泻国民成本保护之的政治论据;——>显然对于大政府中央集权的政体自利行为非常有利。进化论却说明,所谓新生的事物无穷无尽,真正能活下来的万中无一。

"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的错误其次在于,剥离了新生事物产生的传统基础和成为新生事物的竞争环境,实际上是第一条错误的继续。意即,如果不是存在可被官方发现的真命天子,就是可以被确定的圣母必定诞下的圣婴!举例说,他们会将"皇家认定的圣母的(圣婴)胎儿之弱小",类比成"老鼠生存地位的弱小"。事实上哲学似乎弱小的老鼠,从进化论角度看则非常强大;连人类也未战胜老鼠。

"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的错误,实际上是哲学辩证法的巧妙忽悠。偷换了"新与旧","用既成的个案事实论证、预测普遍性的未来"——>恰恰是马克思主义据以江湖立命的杀手锏!实际上,已经被战胜并被淘汰的败者当然是"老事物",但并不意味着"新出来的"就是不可战胜的新事物。马克思主义"新生事物"实际上是偷换了要素概念,迎合了哲学爱好者的直觉,忽悠信哲学的人

生物世界当然是生老病死的世代交替,但用"先人(老事物)都已死去",指证"孩子必定会死的的老事物",而声称自已未死所以是新事物(上天特选者),拥有杀死新生孩子的特权。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所谓"新生事物理论"的哲学逻辑。如此明显的偷换了角色对象概念的逻辑错误,居然还能在东方帝国的官方指定儿童教科书上堂皇。普天之下恐怕再无旁例了。

"高关税保护幼稚产业"观念是建立在"向弱者倾斜"的信念上的,又钦定自已是"弱者",而用爱国主义勒索国民为之奉献。这个"外战的弱者",在国内却是拥有要挟政治利益的垄断地位,不知算是强者,还是弱者?实际上任何新生的竞争产业,都必然是"传统事物"在原有生存条件下的成功试错的改进,更适应其生存环境的强者。缺乏进化论的常识,令东西方传统经济学,颠倒了竞争强弱的关系。

能够成为"新生事物"就一定是强者;如果依靠保护才能生存在襁褓中,就肯定不是所谓的"生命力旺盛的新生事物"。在传统文化中看似强大的"垄断",竞争意上是弱势的,如果不放弃超额利润,就必定被代替的;而试错行为中的竞争者是强大的,只有行政保护着垄断(行政垄断),才能阻止这种试错下的无穷攻击。此所谓"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得!传统卫道又会说,"暗箭不道德"!
乌有之乡的爱国鬼子们,总是喜欢用"中国大豆油"之所谓"外国人垄断后涨价"说事,显然只是套用了马克思主义臆想的"垄断后涨价"的路子,骗骗脑残还可以,否则,请读者自已考察以下事实:
首先上市场消费
1)中国豆油消费者,一直占食用油消费的比例是大的还是小的;2)中国豆油消费,在花生油和葵花油等竞争下,市场占有率是强势的,还是弱势的、即将被淘汰的夕阳产品;3)中国豆油"被外国垄断"后,价格当然是大跌的;那么现在价格上涨后,是否达到了当初豆油的同比购买力的价格水平?
不要让笔者忽悠了你们,自已调查一下,看看乌有之乡的鬼子们,是不是用
公有制垄断的豆油企业的夕阳,玩弄着"示形于外,实侵国内消费者于内"的勾当。忽悠方法有很多,大概还添加上"转基因大豆"。但如果你根本不打算吃豆油,转不转基因大豆,关你什么事?
仍然虽然肯定的是,尽管乌有鬼子们很弱智,但是忽悠
脑残爱国愤青们,是绰绰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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