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

中国近百余年历史真实资料几乎空白

芝加哥学派无法证明"高关税保护了幼稚,伤害了产业";
全世界历史经济统计资料都不足以提供研究性穷举;
中国近百余年历史真实资料几乎空白;
晚清民国"低关税"没有影响中国工业发展

从"非暴力竞争原理"可以很简单地得到先验性的"高关税只能保护幼稚,保护不了产业";但如果无视方法论原理不符合统计学"个案不具统计意义"而强行从历史学派的个案或者从芝加哥学派的"广泛采样"入手的话,就发现论证几乎是不可能的。所谓"无法论证",是永远不能在逻辑上排斥反方的同样的论证。如果不是从根本上否定反方的方法论的逻辑错误,就永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麦迪逊尽管辛苦整出了一套无法核证的"世界千年GDP史",但既是对平价购买力理论的滥用,也是对平价购买力理论的错误理解,而平价购买力理论其约束条件是不准确的,因此也是有错误的。但舍去麦迪逊这类"统计",则即使是美国这样的历史完整的后起资本主义社会,1860年以前的经济数据都是不存在的,更遑论其可靠。因此数据资源深厚的弗里德曼的《美国货币史》,也只能上溯1860年止!

而象东方帝国的民国阶段历史经济数据,几乎绝迹于大陆中国,只有少量存于台湾有关论文,而大部分集中在美国和英国(如剑桥民国史)等学术论文集中。号称"世界上历史资料最全"的东方帝国历史学界,就算是上溯30年以前的社会生活经济史料,都是几乎空白!而涉及到意识形态政治史,英雄奸相之类的神话传说,就汗牛充栋

这就是所谓的"中国历史一手资料"!从历史学的角度上看,中国近百年的本国史,只不过是处于"政治正确"的断言下的意识形态故事,整个中国百年历史几乎是空白的!中国现代人,连自已最近一百年历史,都是不明不白的,更遑论从经济生活统计的角度,分析了解经济社会的制度对中国社会经济增长的影响,包括被官方标准答案声称的"中国低关税不平等条约时代,损害了中国工业形成"的断言。

不但中美,连同欧洲和日本、印度以及南美洲的经济历史,能够支持芝加哥学派的"穷举取证"(实证经济学)研究用的案例时段(某一国的某一阶段)都非常小,其数据相关的准确性也无法考证,其他干扰性变量更无法排除。这就是为什么芝加哥学派尽管拥有全世界第一流的学术资源,仍然不可能按照"数学手段"证明"高关税保护了幼稚,伤害了产业"的原因。

由于奥地利学派等的分析来自于第三方(即进化论)的先验性原理,对历史和现实仅仅是"解释",而不取决于历史本身提供的证明;所解释的内容又是定性的现象,而不必涉及提供详细"统计数据"的义务——>后者通常垄断在各国官方手中;对"高关税保护了幼稚,伤害了产业"的结论的解释,就比芝加哥学派来得轻易得多,可信得多

以清帝国后期的多项"不平等条约"的关税主权的丧失而言,在民国时期实际上都已经重新制订;不复为不平等条约。不能将民国时期似乎低关税,就称之为"被侵略",而实际上是原始的WTO。民国也不是什么工业落后的国家,民国时期就是一个轻工业相对发达,也有大量对外出口;只有彼此低关税,中国的优势轻工产业才能出口欧美和日本的殖民地,甚至出口美国本土的纺织品消费。

清帝国和民国早期的经济历史中,没有关税保护的中国轻工业,反而成长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轻工业国家之一;而接受了政府关税保护、赞助甚至是排他性投资(禁止民营)的重工业,就一直脆弱不堪。这样就不可以再用"关税冲击造成中国工业落后"的结论而敝之了。民国以前中国的重工业不发达,先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原因和影响关系复杂,一言难尽),此处仅仅说明"与关税高低"无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