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

中东战争是国民主权三角原理的巴勒斯坦内战

中东战争是巴勒斯坦的两族内战;
英国分治方案是减小冲突的唯一办法;
巴勒斯坦的战争是国民主权三角原理的表现;
阿拉伯人发动第一次中东战争,是多数人对少数人暴政的企图

争论巴勒斯坦早先有多少犹太人,原来有多少阿拉伯人,只不过是钓鱼岛主义的口水仗。这类数字既非精确,(奥斯曼和英帝国时期,都没有作详细统计),口径不同则差径甚大,象1949以前,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比例,数字从6%-23%不等;与二战前后移居的犹太人,有多少统计进英帝国巴勒斯坦托管地的帐面,有很大的关系。无论何种理由,以自已一族人口多而要主宰局面,乃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中东战争的法理,除了日后谁胜谁败(
谁主张谁维护原则)以外,非常重要的事实在于,战争无疑是阿拉伯控制区开始,结合了巴勒斯坦以外的力量,向犹太人控制区发动的进攻;而不是犹太人控制区内的阿拉伯人起义,遭到镇压后,再接受阿拉伯人武装的支援。从阿拉伯"一统圣地"的观念出发,固然不能接受犹太人控制区的存在;但在英帝国分治两区后的冲突,的确只是巴勒斯坦两族之间的内战。

假如不是阿拉伯人沉不住气,首先发动了战争,巴勒斯坦问题就不会国际化,犹太教的社区传统就无用武之地,巴勒斯坦就有可能成为一瑞士那样的多民族中立地区。阿拉伯人发动战争,当然在信仰和传统的圣地感情上,阿拉伯和穆斯林,都有充分的理由;但客观上,也就给以色列独立于巴勒斯坦以外提供了机会;——>只需要打退对方的进攻,就可以了!东方如武力攻台,将冒同样的风险。

首先进攻的阿拉伯人,却战败了!巴勒斯坦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可能性,就暂时彻底消失了。缺乏妥协的意识,只打算武力解决事实上的争端,为阿拉伯人酿造了喝不完的苦酒。争辩犹太人是几千年前的主人,或者争辩最近一千多年是阿拉伯人的土地,是毫无意义。犹太人开始涌进巴勒斯坦的时侯,控制主权的英帝国没有拒绝,那么犹太人进入巴勒斯坦及其分割,无论是否认为其偏心,都是合法的。

除非阿拉伯人能够打胜仗,或者以色列愿意让步,否则犹太人控制了犹太人地区,就是事实性的存在。战争口号听上去大快人心,但却不是让以色列让步的有效手段,相反却令以色列不可能让步!阿拉伯和穆斯林喊些"消灭犹太人""把以色列赶下大海"之类的无聊口号,只会让以色列进一步团结起来,更是进一步得到西方社会的同情和支援。以色列就算有人道的义务,也没有自已抹脖子的义务。

从国民主权原理的角度,英国对印度的分治,和对巴勒斯坦的分治,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也是减小这些地区冲突的唯一办法。当英帝国作为正义裁决者的角色退出后,(殖民帝国的含义,就是宗主权是地区争端的裁判者),强求"统一"的结果,就是内战!而无论是东方帝国,还是印度,或者阿拉伯人,对英国退出殖民帝国角色时的分治的理解,都是公有制帝国思维的,称之为"分而治之"。

这就是阿拉伯人为什么会首先发动进攻,"统一犹太人占领区"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东方帝国等,会认同阿拉伯人进攻,却将以色列的反攻称为"侵略"。以色列日后的确是侵略了,但在第一次中东战争时期,只是反击!因此第一次中东战争,在本质上就是一个正在形成的国家中的内战,导致这个国家彻底分裂。这是1930s欧洲少数民族条约后的动荡,在巴勒斯坦这片小土地上再次上演。

如果不承认以色列存在的合法性,巴勒斯坦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反之巴勒斯坦国的生存不能得到保证,以色列也得不到和平。英帝国对巴勒斯坦分治时,谁大谁小的争论,只有在公有制的"客观真理标准"下才有意义;在个体价值观看来,任何方案,都是对对方的偏心,谁也不会认为自已占了便宜的。阿拉伯人对国民主权原理不理解,令他们对于分治的"公平"反应过大,自酿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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