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

专制被颠覆后,很可能是民粹社会

革命逻辑合理性的两个前提都不成立;
革命与民主社会没有必然联系;
专制被颠覆后的社会是民粹社会

民粹社会"乱极思静"重新变成专制社会


革命是善恶黑白二元的阶级斗争观念的产物。革命既是暴力建构,也是阶级斗争的最激烈形式。后有描述与马恩毛和基督教反独裁革命派并无出入。革命在逻辑上的合理性,取决于就是社会是非黑即白的判断,不存在中间形态;并且可以通过"革掉一小撮统治阶级的命,就可以解放(中国,全世界,全人类)"而达成"革命后的天堂形态"。由此而令革命得到神圣化,而不必再考虑革命的成本和效益

不幸的是,革命合理性的两个逻辑前提,仅仅在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宗教信仰中存在,在现实社会中,都是不成立的。甚至连印度教都知道这个道理,而反对革命的本身。印度教的观点是:"暴力赶走一个罪恶的灵魂,会引入七个更坏的灵魂"。这种观念是圣雄甘地的非暴力思想的宗教基础。但是印度教除了以为人生而不平等的错误以外,显然还混淆了"非暴力"与"人权自卫的武力"的区别。

传统公有制社会并不是"独裁 vs 民主","专制 vs 开明","暴力 vs 非暴力","市场经济 vs 计划经济","私有制 vs 公有制"的阶级斗争的大战场,并不是推翻了A就必然成其为B;最大机率的路径,是推翻了B,成为中间混合的形态C,然后在传统文化的惯性作用下,慢慢地又重新变成为原来的状态,——>即治乱循环!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中间形态,而不是非黑即白。

自由主义,民粹主义和马尔萨斯主义可以认为最简化(抽象)下的近代社会的三种形态。大部分专制形态(如君主制),和著名的法西斯主义(含斯大林主义),都是民粹主义的变种,深刻地体现在多数人的暴政对社会形态的最终影响。绝大部分国家改革开放后的"混合经济"的特色,都是形形色色的马尔萨斯主义。可以用"类分支树"表达这一对象逻辑的继承关系,可以发现治乱循环之顽固,殊非偶然。

民粹主义是指依赖于民粹煽动,通过"劫小康,用牛二,保权贵"的政治手段,透支社会换取政治合法性的政治模式。"民粹"本身就可以成为一种社会,即暴民社会。尽管不是很稳定,典型如毛主席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一般所说的"革命,动乱",所指的基本上就是民粹型的暴民社会,有时会致力于让原有政府机构完全失效。但是革命容易建设难,政府完全瘫痪后,社会除了民粹化,没有第二种可能。

以为专制(民粹一种)颠覆后将转变为自由主义的民主社会,那必定是不缺信仰者,因为脑残而犯下的大错特错!专制被民粹颠覆后将是民粹社会,民粹消退后,又将重新变成专制社会。专制社会自上而下的改革开放,就会变成"俗称特色"的马尔萨斯主义混合的政治经济模式。当马尔萨斯主义的政治破产后,又会因为民粹化而重新回到民粹社会,这就是(专制<->民粹<->马尔萨斯主义)的治乱循环

一般所谓的专制,大部分是民粹社会中的一种形态,通过君主与贫民的政治联盟,实现君主政权的合法性。典型如明帝国和文革毛帝国,基本上包括了所有帝国皇朝。但也少部分专制,是马尔萨斯主义,相当于是毛帝国改革开放后的官僚统治下的市场体制。典型的如英帝国的体制,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霍享索仑下的德国,目前普京下的俄罗斯,以及邓老人画圈圈后的中国。后者社会比前者繁荣富裕得多

奇特的是尽管民粹型的专制是贫穷的,但是君主政权的合法性就胜于马尔萨斯主义的开明专制。马尔萨斯主义其实是用君主政权的合法性为牺牲,换取了社会富裕和财政解困,但因此把君主政权本身,推到了不是前进到自由主义的民主社会,就是在市场经济的破产中,倒退到民粹社会的形态。后者正是罗马帝国崩溃时经历的通往奴役之路。专制被颠覆后,很可能是民粹社会,这是革命信仰者必须反思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