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星期日

中国文人知识分子的拍马屁功夫具世界之冠

公知一般不明"法学",法学因习近平而暂时成为"显学";
党内外朝野马屁精,热衷采购帮闲文人,临时充当"法学家";
匿名说理不得不"长编大论地条理清晰",实名权威可以"一字九鼎"

 

法学在习近平先生"即位"以前,万分之一以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大概知道"法学不是法律,不是法律学"。笔者就曾经预言,"法学将因习先生而暂时成为显学",一大批哲学啊,马列啊,传统啊什么的学穷们,都会发挥出他们马屁精特长,忙不迭地改称自已所学是"法学"!各级政府的首长们,只要马屁功能还没有退化,就会忙不迭地跟上马屁世界的新潮流,将自已五花八门的"政迹,计划",都请一位国产的,最好是知名大学"法学家",写几篇"法学论证"帮闲;就如同之前朱总理雅好经济学,帮闲的显学就变成经济学

易延友先生,作为一位清华大学法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资历尚浅的副教授,如果忽然之间感到自已很受上级重视,大概正是乘此马屁世界的新潮流。也正因为于此,笔者密切注意着马屁世界"向法学转"的新动向。笔者倒不关注有关的"法学观点"正确不正确,笔者关注的是,马屁精挂出来的羊头,有多少卖的不是狗肉?为了拍马屁,一下子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国产显学,有多少是笔者所理解的jurisprudence。西方法治经验所依的"法学"正确不正确,倒还在其次,中国公众最重要的是要知道What actually it is?!

因此易延友教授只是微博上,大概只是为了让李天一"轮奸无罪",无厘头的没头没尾的两段话,笔者正正经经花了几篇博文,分析国产法学教授易延友先生的两句(缺乏逻辑联系)的话,为什么与法学无关,但却可能有现实的政治作用?如果产生现实作用,是因为什么客观环境和中国特色?在西方法学的发展过程中,类似易延友这样的观点,出现在什么历史时期,当时的逻辑依据是什么?错误在那里?目的仅仅是说明,即使是清华大学英国海归的国产法学教授,所言者也非jurisprudence,其方法论是错的,甚至只是为了讲政治

蒋大兴教授已经是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了!但是在其为证监会帮闲时事政论文中,缺乏的不仅仅是经济学相关的常识,甚至可以看出蒋大兴教授本人,根本没有区分"政治学"与"法学"的区别。说远一点,如果说法学是西方法治的产物和经验,那么"在上讲政治,在下讲关系"算得上是中华国粹,但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有没有万分之一,知道"政治学"与"哲学"有什么不同?如果说蒋大兴教授可能被天朝洗脑的左棍,张鸣先生在笔者看来,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是从张鸣先生的博文和著作中,请问能否区分,政治学与历史学?
ps1:上述问题的答案是,因为中国缺乏精确逻辑的"文类科学",因此中国无法确区分社会类的科学;此略

尽管笔者用了几千字"分析"易延友几十个字中的法学常识,但是笔者最感兴趣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法治的社会效益"一节,甚至还没有开始讨论!尽管该命题的论证,在明确"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前提下,可能是极精短即可完全,但如果被误解为"针对易延友教授的错误,而与易延友的讨论",就将令此有意义的命题失去讨论价值。因为易延友先生即使是货真价实的清华副教授,但真的不配称为"法学"!易延友先生几十字"换"来笔者几千字分析,他不冤了!即便易先生在天朝的学术和地位,还未必能比及本人。

地位其实低微的易延友教授,几十字换来笔者几千字,正是互联网上"匿名的劣势"和"官方实名的优越性"。因为在匿名的状态下,象易教授那样没头没尾,不必考虑逻辑论证的断言,很自然就会被网民忽略。这就是为什么民主启蒙不能喊口号的原因。因此笔者甚至仅仅是要说明最简单的常识性错误,也必须提供逻辑背景的完备性。在逻辑完备的条件下,匿名不匿名就变得不重要了,因为愿意理解的读者,理解的是逻辑,忘记的将是"谁的论证?背景是否权威?"。可能由于同样的理由,哈耶克的知识论,认为知识没有产权
ps2:知识没有产权,相当于"科学没有权威",二者是同义反复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