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房价不跌是错觉,房租上涨也含有错觉

房租价格和房价涨跌的一些现象,和可理解的原因
房价不跌是错觉,房租"上涨"也含有错觉;
京上广禁止"多人合租","提升了价格"也增加了空置率;
预期房价可能上涨,但看空后市的"提价行为";
以贵换便宜如果不经过信贷杠杆放大,几乎无利可图;以旧换新不存在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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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观察到一些房租统计数字的变化,也理解了一些导致房租变化的原因。但是如果不先说明房租之于房地产市场的意义的经济学常识,这些实际上更重要的信息,就会没入房价对倒的汪洋大海之中,完全没有讨论的价值。虽然房租的数据零乱,缺乏可信的统计资料,但是从生活经验之中结合传媒信息,注意过滤出可供参考的信息,仍然可以把握大致的形势。目前从公开资讯中收集的房租信息,其参考价值,比房价信息好不了多少。原因是共通的,房租缺少了"零房租,旧房租契约不变",而仅考虑新签房租,而且不全面

即使是在上述缺陷下,即便是在京上广等地区,也没有发现房租全面上涨的迹象,所能确定的是,京上广这三个代表性地区的小型单户(一般指一房一厅)的租金,确实上涨了。不过同时也从包括深圳和杭州,以及珠三角的中山东莞及长三角的苏州,知道同型租金下跌了。同时下跌的还有这些地区的"村居自租",无论是出租率还是租金,都下跌了。后者可以比较容易地,从外向加工业的萧条得到解释。以东莞的长安镇计,当初四十万的常住人口,现在可能降到十万左右。东部沿海地区二三线城市的房租情况,大同小异。

大批农民工找不到工作,只好回乡,退租,空置率就增加了。如北京的限制合租一屋,提高了某些小房型的当期租金,同时减少了总租金收入,增加了空置率。则算是房租上涨了,还是下跌了?甚至可以这样理解,是否因为租房市场太疲弱,因此京上广等出台了"禁止合租",期待人为减少空置率?但是在就业和收入低落时,其可行否?还是适得其反

不过正如房价"不跌"的错觉一样,仍然有工作的外来租房者,一般不会为了可能减一点房租,就另外退租,换个更便宜的新房东。另一方面,不少持房的房东,也误解了房价上涨的错觉,宁愿让房子空置,也要提高租金,变相地也增加了小户型房子的租金。如原来租三房一厅的租金,随着房租提价,很多人就只能放弃续租,转向小户型。这些不复有房租收入的"大户型",却不再进入租金的统计。进入租价统计的,都是提价后成交的,并主动上报的;这样就加强了房价和房租上涨的错觉

更为豪华的住宅,象我们目前所租住的房子,房价没有明显上涨。我们的房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能够达到2001年买这套房的价格水平,不要说利息了。反而不太会涨价,客观上如果觅到象我们这样良好的租客,不会搞坏他的房子,小修小补还替他搞定,其实是省了许多费用与忙事。这些价格就会记录在旧档之中,按旧约记价,显示房租不跌。以笔者自已观察,房东嫌收的房租少,要提价,宁愿赶走房客的事儿,还是不少的;但是房客嫌房东租高,要"下期不降价,我就搬家"的事儿,挺少见!原因恐怕在于,搬家的隐性成本挺高。

当房价上涨时,就会有一种新的市场行为:卖掉近市中心的较高价房子,换成较边远的地区,腾出一笔不少的利润。不过这种需要是边际性的,绝不会是什么硬需求。一来是因为卖房再买房的税费比较多,以我们自已一卖一买计,即使不算国五条中的20% 利得税,实际预期利润中的一半以上,已经交了税。我们还是从中心往外搬的,如果反过来从外围往内环买,其费用作为买家时,替卖家所承担的比例就更高了。所以全额自付的卖旧换新,几乎是赚不到什么钱的。如果再算上国五条的20%,很怀疑到底是亏的,还是赚的。

2009年我们挂牌卖最后一套房,是拨高了20%以上的价格,而且每隔一个月就跟中介,要求再次按当前市面价,拨高20%才卖。意思其实就是,爱买就替我吃下那些税费,不买拉倒!但是居然在2011年成交了。这也可以看出房价上涨的其中一个原因,其实是象我们这样的卖房客,看空后市所致。卖了房子却还需要一套房子,放东西,在老婆坚持下,就重新在更遥远的地方,买另一套房子,继续拖高20%卖。不过到目前还没有成交。可能与地段盘口有关,不打算去深入了解。总之,无论是房价还是房租,涨跌数字之间,有更多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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