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

互联网批斗大会中的匿名左棍

从李天一辩护集团的实名粉丝,结合批斗大会中的匿名左棍,复原左棍全貌
李天一辩护集团,不是关心李天一的命运,仅仅是"逆反,斗嘴,扬名立万"

正因为李天一轮奸案中颠倒黑白是如此的明明白白,李天一辩护集团,特别是他们的粉丝,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忽略如此明显的犯罪事实,(从来没有质疑'轮奸'作为事实的本身),却力图寻找"法外"的利益?如果说李天一父母护犊心切,蓝和律师等人是受人钱财,言行极端甚至丧失理智,还可以加以谅解的话,那些数量尽管不多,但明显天南海北,彼此极有可能互不相识的热情看客,能够忽视轮奸的事实,能够忽略受害者被轮奸侵害的痛苦时,却能够热情洋溢地颠倒黑白,自以为挥洒着,杂拌了五花八门信仰的爱心?

无论是从李家法律顾问蓝和律师,令人费解的"竞选州长"式对受害者妖魔化,还是李蒙记者反咬一口,力图制造司法腐败的不透明,或者是清华易延友教授颠倒是非之余,却能"网见不平"的拔刀相助,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些人运用了在互联网论坛圈子中极为常见的,批斗大会式的流氓战术。公众无法查证这些人之间是互相认识的;如同笔者无法查证,隔三差五跑到笔者博圈里,那些甚至冒充精神病的左棍职业骂娘的专业五毛,到底是何方神圣。但是两者之间的相似,却令我们可以在同样行为的基础上,合并了解这两种愚民公知们的共同行为的预期。

由于他们极类似的流氓战术,尽管我们不知道(也不会去查证)在网上热衷批斗大会,斗牙斗嘴的左棍具体身份,但是隐去了李天一案情的具体的人物背景后,诸如出自蓝和律师,李蒙记者,易延友教授,王小石公知(现在据传是社科院副院长李慎明同志)等人,是否持有与左棍同样的"公有制信仰的,理性主义的,道德问罪的"方式泼妇骂街?反之用同样的方法,尽管不知道在本博反反复复批斗大会中的典型ID,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果把李天一案中公开的公知言论,代进本博语境中争吵,是否也是同样的作派
ps1:在共同的特征下假定是同属,将两类残片比对,互相填补残缺,得到完整生物形态,是古生物学复原方法;
ps2:类似的方法用于信息工程上,称为pattern match,常见于防病毒,防攻击,音频监听,关键字扫描的技术

尽管本博圈里的批斗大会中,后期一些冒充精神病的左棍,比起上述几位在李天一案公开的公知,质量档次上差了一大截;但是可以看到,如果是是从世界观、方法论,及与人沟通的方法,社会博弈利益的手段,直到政治诉求的目的(人治或政治,不是法治),他们显然是同一类人,但是显著地分布于不同的阶段和职业,而不可能就此行为,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比说骂倒笔者,显然对李天一的家属没啥好处;反之,李家辩护的粉丝团,绝大部分也让人看不出来,他们是真的关心李天一本人的命运,还是只是想站队斗嘴罢了

李家显然付薪的首席法律顾问蓝和先生来说,他的所作所为,无论他是牛逼还是傻逼,显然对李天一的罪名脱责或者(经受害者谅解,法庭因则)轻判是极为不利的,类似的还有李蒙记者,这几个简直就象是存心要害死李天一。尽管在轮奸事实而言,李天一是罪有应得,但是这几位是自称"被告人利益的代理",如果不是蠢到极点,就真是让人难以理解。类似的案件就是药家鑫案,假如不是辩方律师和粉线团,枉顾"药家鑫为脱车祸责任杀人灭口"的事实,编造出什么"弹琴手"之类无稽之谈,激怒了受害者家属,药家鑫本来是不用死的。
ps3:药家鑫案恶性程度显然不如山东那位"临时性精神病"的杀童案,可见"屏蔽公众""精神病"有多重要

非常凑巧地,按最新披露的蓝和先生履历和业绩,蓝和先生从前是李蒙记者那样的干活,专门炒作良心的那种公知;当上律师后的知名案件,就是药家鑫案!看来,这位前记者蓝和先生,是记者炒作的本性难移,如果不说他缺乏律师常识,至少是缺乏辩护的常识和经验。这位前记者看来是用炒作新闻的办法,炒起了公众的怒火,炒起了法庭害怕被视为司法腐败的敏感,炒起了受害者的仇恨!如此炒作法,药家鑫如果不死,那中国法庭都要关门,梦鸽夫妻请来这样的活宝,大概是嫌李天一活腻了!蓝和先生名利双收!光苦了李天一!此是梦鸽之愿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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