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如何对待不同观点?

如何对待书本中的不同观点?批判性阅读中体现的个体意识主权;


由于实体社会学(社会进化论),在大维度上的先验而忽略了细节。因此笔者的阅读,并不拒绝从任何作者笔下汲取灵感,但仅限于对未涉足领域、曾忽略的要素(不是细节)、更符合一般人理解习惯的表述,而不可能将自已的观点的理由(reason,EdwardCoke借以表述普通法的理由,在一些译著中被误译为"理性")建筑在他人的逻辑上。相反,实体社会学的先验,让笔者甚至可以发现如米塞斯在时间偏好上的逻辑错误,及其在金本位命题上的根本上错误;当然也可以发现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错漏百出。
ps1:理性(ration or logos)常被混淆于理由(reason),也被混淆于理智(intellect,这个词才是相对于感性,直觉);
ps2:大历史观的先验是在大维度的,而非细节的,否则就成了"灵验的神棍";"长远而言,你会死的"与"你有百日血光之灾"是不同的,注意逻辑区别;


但是个体意识主权的观念,又让我们在尊重作者主权的基础上,仅局限于指出我们所认为的错误,而不会执着于与作者"真理"的争论。再没有比"读书"更能体现个体意识主权的不可抗拒了。如果说方舟子还能拿着韩寒、唐骏的只言片句,按照小方子自已所理解,上纲上线的讨伐人家的道德;那如果你不同意《论法的精神》或者《资本论》中的一些观点、逻辑和表述;或者如哈耶克分子之类的左棍,跟你争论哈耶克著作里断章取义中的真理,你是否能到阴间,找孟德斯鸠、哈耶克马克思辩论"他们真实的思想"?起码是no now吧?


因此笔者读书,立足于"批判性的阅读"。除了"三人行文,必有其尺寸可取",此一发自内心的谦虚求学以外,更重要的阅读前人著者的错误,是如何被今天的笨蛋错误地引为经句。笔者与绝大部分读书人不同的是,笔者的几乎所有社会学认知,都是自已先得到结论,然后才从阅读中找到知音。但是很多观点的表述如此类似,笔者是自已看到了奥地利学派的著作,自已看到了《利维坦》,自已看到了《论法的精神》后,才知道自已为什么在此前总是被一些人,误以为是奥地利学派,君主主义者,或者是抄袭了孟德斯鸠的论点。


对于缺乏逻辑能力的人,很难向他们解释,这就是"科学的逻辑思维下,在同一逻辑前提下,结论的重复性"。甚至于"不能阅经式读书,要批判性读书"这段话,理解上也是有歧议的。笔者的批判性阅读是发现著作者的错误,拒绝接受其引用,属于笔者的本身的意识主权;许多人(包括笔者一些长期的读者)则用文革语境中的"批判"去理解,变成了"读书后写大字报,把作者思想的错误批烂批臭",——>那是对作者意识主权的侵犯,正如很多左棍对笔者的侵犯。如方舟子之流即如是,但对古籍来说,恐怕要自已抹了脖子。


回忆民主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处理"观点冲突"的?民主生活中没有标准答案,没有第三方衡平的权威;,当对方的观点与你冲突,又与你的利益无关时,你只需要说"不",具体事务不合作;完全说不拢又不可能置之不理的,就了解对方的动机、背景、实力,意图……(这才是罗伯特议事规则);侵已事件则随时行使inalienable不可让渡的自卫权力。根本对方的具体况,在此几个选项中组合决策,对不对?读书时发现的"观点"不同,道理一模一样。就古籍而言,作者早就死了,既无谓作人身攻击,也不会有利益冲突。


因此读书中发现的观点不同,只需要舍弃此观点,即可。拒绝作者观点,即拒绝其他人在现实(可能涉及利益的争论中)借此观点的引用。如果此拒绝被置之不理,(如我们早就拒绝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论著的一切论点),仍被对方反复引用,作为凌驾于我们个体利益之上的宇宙真理,那当然就要考究这些人,到底是自已放屁的烟幕,还是官方聘请的五毛,或者元首不便明言时,群狗代为群吠,……,这不就是罗伯特议事规则吗?因此笔者虽然完全否定马克思,但仍然认为马克思和凯恩斯都是言论自由,有罪的是其继续引用者。
ps3:请留意一点:任何左棍对笔者的任何攻击,都是为了论证笔者的某种"无知,不权威"或"对某权威的无知";但笔者对任何左棍的批评,则永远是肯定其拥有至少中人的智力,疑似的精神病,也必定排除其假冒的可能,否则只是"冒充精神病"。左棍是论证笔者不具备资格"拥有个体意识主权",笔者则强调"任何人要对自已言行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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