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

中国民粹逢政府必反 彼此内斗自相残杀

民粹最根本的表现和信念,都是"侵犯私有财产";
民粹是公有制帝国最基本的意识形态;
民粹的大革命共识:逢政府必反,凡私有必侵犯;彼此必互斗;
民粹是以"侵犯私有财产为公平"的群体意识,越穷越正义的文革信仰;
右派"权贵必定高尚的封建伦理"的反面,就是左派"穷人必定正义"的民粹

 

民粹有很多种行为形式,但最根本之处是"侵犯私有财产"。民粹的所有表现可以归纳为"为什么要侵犯私有财产,如何侵犯私有财产""可以法不责众地侵犯私有财产,如果受害者拒不放弃私有利益,就不惜无辜者一切代价地大革命!",……,所有这些所谓'理由',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面前,自然烟消云散;民粹谷酝酿的大革命的威胁,也自然而然象泄气的肥皂泡一般,连痕迹也难得留下;——>问题就在于,如果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公有制帝国自然而然就不具政治合法性!民粹是公有制帝国的最基本的意识形态

为公有制帝国的皇家意识形态卫道的胡锡进对民粹的个人恐怖主义的谴责,因而与陈水总郑民生的民粹同情者针锋相对;与胡锡进同为毛教的乌有之乡的毛左,却因为同样的民粹,而成为陈水总郑民生的同情者;乌有毛左同时鼓吹与民粹革命家一起反政府!要对胡锡进所代表的"统治者"进行大革命!此几者精神病人大赛似的左右互斗,却都不约而同地时刻不忘记侵犯私有财产!这种恍惚是精神病杂交型的械斗,就是民粹谷的左右互斗旋涡的真实写照:逢政府必反,凡私有权益必定要侵犯,彼此定互斗,都对革命总有共识!

正因为民粹根深蒂固的侵犯私有财产的观念,因此郑民生陈水总等个人恐怖主义的同情者,总是不加思索地往"高福利,反户籍制度"上扯!下意识之中,大概是想用免费的午餐作诱惑,鼓动尽可能多的人,把郑民生陈水总之流的残害无辜,理解成"活不下去"的"个人革命"!姑且不论,陈水总郑民生根本就不是"活不下去"的原因;如果民粹愿意理解《通往奴役之路》,大概就可明白,他们的观点等于说,天朝逼出"陈水总郑民生之流",是因为天朝没有更强烈地侵犯私有财产,没有更慷慨的免费午餐!可这就是民粹

民粹之所以为民粹,就以为这是一种以"侵犯私有权益为公平"的群体意识。因此民粹拒绝承认"贫民之恶,群众之恶,奴隶之恶"。当贫民被认定为"本善"时,则现实中的贫民之恶就必定是因为某种外力的扭曲,如"暴政让贫民活不下去"之类。所以民粹公知在郑民生陈水总之类贫民的个人恐怖主义面前,就会无视无辜者的受害,而声讨于他们认为是万恶之源的某种外在因素,诸如政府没有提供免费的午餐,私有者不愿放弃私有财产(既得利益)之类。这样一种"贫困就是善"的民粹,到了文革时,当然就是"越穷越光荣"了

郑民生、陈水总和马加爵之流,之所以在传统帝国中仍不乏同情者,就因为民粹的下意识中,他们是穷人,穷人就必定是正义的!可以说,陈水总一句"草民"就俘虏了多少民粹的残存的良知!陈水总郑民生之流壮志未酬走绝路,让同具失败挫折感受者,感到寻求发泄的感同亲受;陈水叫郑民生之类"奋不顾身的牺牲",又在民粹毫无人性的革命事业中,有了几分殉难者的神圣!此即所谓圣徒战术!无辜的遇难者,反而成为为民粹圣徒的高大形象点缀的绿叶,所谓"革命总是免不了死点人",廖廖几句疑似哀悼,更象是鳄鱼的眼泪。

如果民粹有点"人权和私有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神圣的幻觉就会在无辜遇难者的灾难面前烟消云散!民粹如果不是民粹,就会意识到,穷人不一定是好人;社会基础的成功学崇拜者,当他们遭受不可避免的失败者,最有可能变成狂热的恶魔!特别恰好搭配上一个意图利用狂热恶魔的统治者,则希特勒毛帝国之类的人间地狱就重现人间了。封建社会的马尔萨斯主义,是默认地把贵族视为道德高尚的,视穷人是卑劣者;但是民粹就完全相反地,视穷人为"越穷越高尚""穷人的所为必定是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试问,合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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