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

公有制的政治基础是民粹

民粹会把统治者和私有者,看作是一派(资产阶级专政)或两派;
私有者权益和统治者的权力都是现实,而不是意识形态的"观点""哲学";
私有者与统治者会各自标准,自然识别民粹为"值得警惕的敌对者";
公有制帝国的政治基础是民粹,忽略民粹是私有者极致命的错觉

 

意识形态的哲学化(意识形态的所有自以为是的理据,归根到底全部是哲"学"),很容易让意识形态互斗中的左右派,把私有者利益和统治者,都看成是意识形态之一派。同样的理由,哲"学"也会把科学视为哲学中的一种,即把科学也视为意识形态的一种,或者说把科学视为信仰者的其中一种宗教。而事实上,"哲"所谓称"学"也只是汉语的意会,Phylosophy的本意是"诡辩术,修辞术",即偷换概念的技术。这种在科学角度是明显的概念的区分,哲学分子似乎总是充满理论自信,他们永远可以自已把明显的概念整糊涂。

但私有者的利益不是哲学,"私有利益"也不是"一种观点";人权不是"人许多种权利中的一种",我并不是"别人中的一个"……,在哲学鬼子眼中可以永远模糊的概念,在社会科学的角色主谓宾和集合论的识别下,是清晰而不允许偷换的明确实证。偷换者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意味着对个体私有权益的敌意;因此私有者眼中的民粹是明确的,必须加以警惕的敌对。或曰"政府也会侵犯人权"——>对!从行为主角的角度上而言!但也错!公有制政府的基础是民粹!政府所有侵犯人权的借口,都是民粹!如"向弱者倾斜"!

统治者之所以能够成为统治者,不是因为他也用民粹为自已的政治合法性涂脂抹粉,而在于民粹所没有的,公共财力支撑的枪杆子!这也同样不是哲学,也不是"一种观点",当然也不是"权利"中的一种。因此统治者的统治地位也是清晰而不允许偷换的明确实证,任何偷换此概念者都将被视为潜在的政权威胁者,甚至是夺权者。此即所谓"敌对意识形态"之说,等同于"意识形态如果不能为统治者所用,就是敌对的"之意。公有制帝国之所以把私有者观点也视为政治威胁者,原因也是因为其威胁到帝国借公有制而得的合法性。

当意识形态的左右派,因为私有者权益的明确,也因为统治者权力的真实,因为此两者明确的识别特征,而把此二者视作"(意识形态的)左右中的一派"时,理所当然地也分别被统治者和私有者明确地识别为"敌对的,值得警惕的"。区别只不过在于,民粹之于私有者,是百分百的敌人,完全没有利用价值,根本不存在"联合民粹对抗统治者"的可能性,统治者之所以成为对私有者具压迫性的统治者,无非因为民粹而已。统治者本身既不是私有者完全的敌人,民粹也不完全是统治者的敌人,此两者是互相利用也互相敌对的关系。

以三角演义实体模型中私有者的角度,的确可以把统治者,看作(仅仅是当权的)民粹中的一支。但一般情况下,会因为统治者看似显眼的巨大目标,和自以为民粹就是民主的亲和性,而宁愿把不合已意的民粹,看作是政府的分支"五毛"。但是统治者如果是真的统治者,就从来不会把私有者误以为是民粹的一支。毛主席为了讨好民粹群众,能够把父母辈有点私人积蓄的小民,倒倒打成可供屠杀的"阶级敌人,黑五类",足以说明统治者的眼光是雪亮的。民粹就从来都把私有者与统治者看成是"资产阶级富人对穷人的专政"。

这些在三角演义中是清晰的,完全是群体自利的,仅仅因为传统记忆与科学知识的出入,而形成的彼此几乎固定的博弈关系,(群体边际会因实际情况而消长);如果映射到简单的左右派两维模型中,将变成不可解的"错综复杂的阶级斗争"。当然,这是从民粹一端的视角而言。当一个愚民"觉醒"过来以后,当然极不可能是统治者;但是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之中,却也不大可能是个人主义者,而极有可能成为民粹中的一员,吵吵闹闹地向政府索要共产主义免费的午餐;骂骂咧咧"贪官,富人没良心"。民粹就是这样源源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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