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2日星期三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稳定统治者税源

统治阶级=(统治者+民粹);共同的意识形态没有共识;
民粹越是信仰"公有制是优越性",越是必定要革统治者的命;
民粹"腐败"占主体,统治者"廉洁"白折腾;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政治经济意义是"稳定税源和私有峰" 
民粹革命的现实威胁,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成为统治者和私有者的共识

 

传统文化无疑是联结着(统治者+民粹谷+贫民大众=统治阶级)的纽带,但是民粹的口号未必是统治者的认识,特别是涉及到"公有制不可持续"的现实与"共产主义理想"的传统文化的乌托邦,统治者与其民粹支持者之间,有着强烈的知识差异。统治者甚至有"有口难言"之感,因为统治阶级,特别是影响强大的民粹谷群从,对于"公有制不可持续,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持先天性的,实际上是自利的乌托邦的抵制态度。他们信仰,公有制如果持续不下去,一定是私产者和统治者的私心作怪;因此他们称之为"缺乏信仰"。

这种认识上的误区,让一些自以为是"支持民主"的民粹,反感个人主义者"不愿满足群众小小的期望",此即茅于轼先生所指出的群众的谬误,即"茅于轼悖误"。这些民粹者实际上仍然是故意忽略了"默认权益归于个体",因此他们不能识别一个简单的道理:期望和期望的被满足,必须有明确的成本效益的主谓宾!自已的期望自已付出的努力,期望无论是多高,都是自已的私事;自已的期望如果是别人的付出,就算索要一分钱!都是不义!这难道是传统文化所反对的吗?由此也可见,传统文化实际上也是被民粹"筛选"过了

正是这样的误区,让民粹谷中的统治阶级,无视私有财产峰"被均贫富,高税负,重新分配"的严重后果,就是经济崩溃的大革命!——>显然这是统治者所不愿看到,也是民众主体所不愿意承受,——>但是民粹谷中的民粹,混水撒旦鱼!无所谓!另一方面,民粹谷中人民群众,也把"小小的特权期望"寄托在统治者"廉洁奉公",省出更多的权益可供分配。这种要求的确与传统文化中的很多语句吻合,但实际上却是暗藏对革命的警告。即统治者如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小小的期望",那么除非自已饿得半死,否则就是该死的。

但实际上,统治者本身未必是"很廉洁",但是特供链不能满足群众(平均水平必定大大小于统治者个人所得)小小的期望,却是社会进化论的短缺客观所致。更何况民粹谷会随着特供延长而更迅速地增容,因此无论统治者廉或"腐败",民粹必定是要革命的,要改朝换代的。因为统治阶层尽管可以分得十倍的人均;但人数大约只有民粹谷中的百分一!可以这样概括,1%的统治者分享10%的特权,其余99%的民粹分享90%。因此针对1%的统治者所占取的10%的份额"反腐败"(充其量十分一不合法),根本上无意义。

三角演义中的民粹谷中的极左民粹,必定是同时反对着统治者和私产峰;而统治者和民粹又同时劫掠着体制外的民众;私产者也在事实上,反对着体制内的统治者和统治阶级(民粹)。各自反对着另外的两方,也承受着另外两方的压力,这就是左右私之三角演义的博弈模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要害,就是在统治者和私产者之间,确定了一条"具可持续性的Charter",这正是欧洲的私有财产权,最初也被"封建为Charter" 的原因。但由于交换创造价值,其与买官鬻爵的区别,就在于其可持续性,实际上是试图固化私产峰。

卖官鬻爵(右)与特权民粹(左)结合成左右互斗的旋涡,是革命的反复预演;同时也是对资产者的劫掠,以奉行统治阶级内部的"边际推进"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到,私产峰与统治者(还有贫民之间),实际上是意识形态的冲突,但却是利益上的同盟;相反,民粹谷与统治者之间,则是意识形态的同志,利益上的敌人。模仿蒋介石的话来说:统治者是要私产者的一点钱,但革命家是要私产者身家性命!反之私产者是要对统治者少交点税,民粹者是统治者的命!因此,统治者对资产阶级是压迫,对于民粹革命家,是镇压!必须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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