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5日星期一

吴英案实属荒唐

两会廷议又拉开了戏子的擂台。看上去是五花八门的官方钦定政策的公共关系交流会。不过肯向向媒体交流,总比文革时让大家伙团团坐着听报告,要强!可见党和国家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指出浙江吴英案主办公安局的同志,到中央电视台出场演戏的不足之处;希望有关同志百尺杆头,更进一步,以后编谎言要编得更高明一些。最后把主案法官上台,义愤填膺的样子,三言中昏倒两次。那才催情!

吴英案可说是导致全国舆论,对浙江的金融垄断集团和司法者违法集团,民愤极大。此案争议不在公安局方面是否抓人抓得狠,而在于法院无罪生刑判得狠。无论案中如何,让一位警察局长(公安局)代替法官,到中央电视台告诉听众"吴英罪名判得对",不如让金华市长出台说"一定要判死吴英"。前者说明此案是公安局越权一手包办,后者也可以向全国说明浙江政府是如何履行法院的司法正义。

老实说,吴英此案不是证据充分不充分的问题,而是根本上就是罪名成立不成立的问题。无论吴英干过什么,仅从浙江公安局的处理方式,吴英就疑证从无,无罪释放。还可以追讨金华政府的刑事责任。

此案中连吴英的"被害人"也没有承认是受骗时,浙江就强行抢劫吴英的财产,廉价拍卖用造成的损失,作为吴英罪大恶极,再判吴英死刑。如此打黑,中国再无私有产权可言。恕本人直言,如此案确如传闻,那么该判死刑的,就是这样的公安局长;假如他负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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