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马克思主义就是财产越多道德越败坏

Charter特权的道德责任和民企PrivteRight自负成本
Charter贵族国企特权在责任的前提下获得Right,由国家保证其成本平衡;
PrivateRight私营民企是天然拥有的Right,自负盈亏;
仇富的牛二和马克思主义是怎么来的?他们要复辟啥

在明白了中世纪贵族特权的Charter后,再用之对照今天中国现实的国企和民企,就会发现国企就是Charter,而民企却是PrivateRight。两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国企不允许破产的。设置国企的目的,就是为了税收所依赖的实体经济完全崩溃后,国家仍然可以得到自国企所得的实物税供应,如戴克里先时期。因此国企是"国家安全性质"的Charter单位,是国防性质的,而不是逐利的企业。

为了完成国家利益设定的这一光荣任务,国企被赋予了任意侵犯国民人权,不惜纳税人一切代价的的主宰特权。因为当实体经济完全崩溃后,也无所谓纳税人了。而当实体经济仍然健康时,国企就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根本上就是实体经济中的寄生虫!这就象医学中,义肢本来是为了确保残废后还有一定活动能力,但是社会主义的国企,就是为了保证义肢的地位,把健康的四肢(实体经济)砍掉了。

正因为国企是君主(国家)授予的Charter特权,因此在拥有相应的特权后,就需要付起相应的责任。首先是不能奢侈,所谓勤俭建国。但是对照一下今天央企和金融垄断的国企,就会发现勤俭建国是私营民企和老百姓的专责。真的有Charter特权的国企,反而有保证内部尽可能地奢侈,以免让暴利影响国企的正义形象,或惹来更多责任。如本年度帐面暴利的国企银行,和他们高涨的工资福利清单。

特权Charter的另一项责任,就是所谓的道德经济学,也就是印度尼赫鲁和天朝温相均称"企业家的身上,要流着道德的血液",或者称"企业要付起社会的责任",——>这是因为最早的企业就是与国企混为一谈的可以任意侵犯人权的charter特许权。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背景下,让这些公有制里背教条最流利的马列专家,理解贵族特权Charter不是企业,PrivateRight才是企业,实在有点强人所难。

所谓特权Charter的道德要求,即道德经济学眼中的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先是指要完成对授予其Charter特权的国家利益(君主)的责任。这就是今天中学生德育教材里所称的,"没有大我(皇帝)就没有小杂种(Charter贵族)",所以"大家要学雷锋,树新风,垄断业务有盈余,要为君主的天下多负点责任,帮补一下皇帝的捉襟见肘"。在日本企业文化里,这就叫"要有感恩的心"(松下,索尼)。

其次就是说Charter赚钱不能太过分,要向弱者倾斜等等。如果Charter特权确是由国家Power授予的,那么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但如果是对于市场经济的民企,相当于限制了市场经济调整的作用,制造了人为的短缺和物价上涨。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所谓的企业不应该逐利,资本逐利是万恶的来源。从PrivateRight与CharterRight的来源和各自的成本管理保障渠道来说,马克思等人显然是混淆了两者的性质

正是因为混淆了PrivateRight的天经地义,和CharterRight依赖于国家授权而相应具备的社会责任,就构成了中世纪传统文化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仇富情结,而完全没有考虑到,私营企业(企业)的PrivateRight是自已血汗的积累,国家只会从中抽税,却不会对其额外的成本和总归有一天的破产负责。因此当把CharterRight的社会责任要求,谴责于民企私有财产时,实际上就等同于认为私有财产的原罪

由于混淆了私有财产PrivateRight与公共机构CharterRight,所谓"富人要担负起更多的责任"的仇富,是认为普天下之财富都是政府创造的,通过CharterRight授诸某一部分人。对于民企指出"道德责任的成本"时,这些仇富的牛二就能够理直气壮地找到暴行的借口,如"资本家怎么能用企业成本的借口,不负担无穷尽的社会责任?",从而得出了"个人财产越多,道德越败坏"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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