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立志偷换概念者,他人无法替他解释

公有制传统的语言都倾向道德表意,对象模糊
英汉互补概念定义,只能帮助概念定义;
立志偷换概念时,他人无法替你解释;
概念清晰的交流是个人主义的选择


汉语是一种道德表意为主的语言。汉语的表达方式总是从"什么东西道德是好的,什么东西道德是坏的"去表述一种事物或现象,并以道德褒贬为纲。道德褒贬和所涉的你我一般是明确的,因为它意味着发言人对自已地位的声明是明确的。对于等级社会来说,这种明确几乎是任何发言的根本目的。但除了道德褒贬的你我他是明确的以外,"什么和东西"就是含混不清的,而且尽可能避免被澄清。

因此甚至于针对"道德褒贬你我是明确的"这一条出现的"中庸之道"也是有双重意思。一重倾向是相对良善的,意即不要清晰地道德褒贬,或不要清晰地指责某人(道德好坏),或称"不要扣帽子"。很多人又因而把中庸与《罗伯特议事规则》等价。问题是,在等级社会中,如果不能清晰道德褒贬你我他,反正产权也是不清晰的,也就没有什么好发言的。因此传统文化的美德,又包括了"缄默"

中庸之道的另一意思就是坚持道德褒贬的原意,"什么东西"要坚持模糊以便随时偷换概念。在马克思主义中这一意思发挥得淋漓尽致。象乌有之乡和文革那样褒贬清清楚楚,那是立场坚定;特别象雷锋同志那样,在无中生有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中"立场坚定",本身就是对自已的绝对肯定。就算是故意做坏事也是为了革命做坏事,出发点总是好的。而革谁的命这"什么东西"的概念,就要保持模糊。。

汉语是一种道德表意为主的语言,缺乏明确所表达的对象的意识。其中之一的原因就是等级社会中,中庸之道在第一重意思下是善意的。其次是汉语的事物对象是靠分割独立的词合并而成,其实也已经是一种表意的词。当组合字被拆开时,就会被视为不同的意思。象"Democracy民主"是特定意义的不可拆词,私有制Private不是自私制selfish。当这些合成词没有得到公认词义时,几乎总被偷换

传统文化都是公有制的,并不是仅仅东方传统是公有制。汉语之表意缺乏对象精确表达的能力,英语何尝没有同样的毛病?英语很多现代词,也是合成的。象Democracy就是demo(平民)cracy(发疯)。如果发扬汉语的语文精华,就词批字的话,汉语的一切毛病,同样发生在英语的身上。今天阅读1900年以前的英文原著,不会比阅读文言古汉语容易多少。当时的英语(更早就不提了)也是表意为主。

很多精确反映客观事物的现代英语用词,都是近150年新形成的。所涉及到的常用概念,大部分都已经是得到了公认,如果有太多明显的歧义就已经被废弃。不是说英语已经完全没有表意的混乱定义,象垄断(monopoly)原意是作为"国王恩准Charter的专利权",在美国司法中则是Trust(-ism,托拉斯),两者并不一致。但总体上混乱的概念用词比较少,而汉语本身就几乎没有什么概念清晰的常用名词

因此在市场经济法治标准来说,英语是相对比汉语成熟的语言。另一方面,由于英语在合成一个词后,就不会有汉语拆词另解的毛病。象"民主"经常被拆成"人民做主",Democracy就不会拆解成demo(平民)cracy(发疯),而宁愿用另一个词"民粹populism"代替;但populist又经常被译作"平民主义,民众主义,民本主义……",听上去道德上挺雷锋的。总之又回到了汉语道德表意的路子上

汉语概念名词使用英语辅助定义,仅仅是交叉用两种语言,明确要表达的实体对象,而尽可能跳出"道德褒贬"的表意传统。但如果要讨论有关问题的人,本身拒绝避免表意语言导致的概念混淆,不论这个人懂不懂英语汉语,都是无法搞清楚,他除了"道德褒贬你我他",以明确彼此地位差距以外,到底是要指什么东东?与之种人讨论问题,纯粹就是浪费自已的时间。防备他们的恶意,那才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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