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必须在细节理性主义的前提下才能逻辑成立;
汉语和中国语文教育混淆了"语文/文学"概念,语文不是文学;
传统文化=先人为主的政治正确+细节理性主义;
结论违背了政治正确的细节理性主义即"以偏概全",即传统文化中的"反对派";
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先验而后验",既非"先人为主"也非"以偏概全"
如果您试图拒绝细节理性主义,您自已反思一下,您有没有指责过其他人"以偏概全"?您是否知道,"以偏概全"就是典型的细节理性主义的自白书?如果不是您已经假设了"真理是从经验搜集归纳来的规律"(即基督教和波普尔共同指责的"培根-笛卡尔"的近代科学方法论),"以偏概全"在逻辑成立上的依据何在?如果科学是"先验结论而后验细节"的过滤,根本不是从"(偏或全的)经验收集中概括(归纳的结论)",又何来 "以偏概全"之说?类似的成语还有很多"管眼窥豹""盲人摸象""一叶障目"等等。
所有这些带有贬意的成语,其生活中也有"后验的证据",似乎给了信奉者信心:"它们是真理"!——>实际上,这就是科学方法论中的"先验而后验"的思维模式,只不过这里的错误,是把这些成语的贬意,作为了"先验的结论",这样就有了"结论就是命题,命题就是证明,证明就是结论"的传统议论文(八股的原型)的"三要素",中国式诡辩的常见形态。如果从科学世界观角度,它们的方法论尽管没有错误,但不能用自身结论作为命题,除非能够得到第三方合法性支持。科学中的合法性来自客观,封建理论合法性来自君权。
ps1:以上观点所据就是"哥德尔定理";君主在其政治成本可以强奸公众的条件下,也可以构成公众言行强制洗脑的"客观";
如果剥离上下文的话,以上成语就成为没有意义的话,其附带的"贬意"也就成了多余"表意"和偏见的"细节"。这也是汉语的主要缺点之一。汉语进一步的发酵就是将这些已经没有意义的话,再套上四书五经马恩毛的真理,尽情发挥出文学上的感叹,也就成了西方愚昧传统中的"唯名主义"。不过近来在天朝强制纳税人赞助的文人堆里,称之为"理论创新"。"以偏概全"是代表旧观念的新文化时期的新成语。它作为科学方法论的成立,仅仅在否定对先验结论的否定的采样时才有效,如"疑罪从无"就是合理的"以偏概全"。
ps2:因为人权之"默认权益归于个体"是先验的,因此"疑证从无""疑罪从无"就是否定evidence质疑的合理的"以偏概全";
可以这样归纳,"以偏概全"作为一种方法(或者是指责),已经默认了某种先验的"过滤取证原则"。因此逻辑上的关键就不再是"以偏概全"对不对,而在于它默认的规则是否具备合法性,如科学客观性,或者合法性守恒下的法制强制力;以及这一规则是否先验的。如前所述,一般性问题如果使用"以偏概全"指责他们的学术时,实际上预设的逻辑前提就是培根-笛卡尔的"观察-归纳"的后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称此方法论为"实践出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基督教在指责他人时,默认的就是"基督教是普世价值的意识形态"。
"以偏概全"作为对他人的指责时,一般默认的就是细节理性主义的"我有更多权威的细节"。这个成语以其新文化的特色,显然是五四运动后才成为汉语的一部分。但它源远流长。甚至在中小学的作文训练中,语文老师所教导的"(任何文章)都要多写细节",细节少的可能一试定你终身是贱民!实际上这是我国语文教学大纲中的误区,明显混淆了"语文&文学"是不同的。文学是语文中的子集,语文的要点不是"细节多",而是观点表述清晰!这种误区也是汉语之所以落后,甚至中国知识分子思维方式落后的重要原因。
ps3:不鼓励"观点表述清晰"的根本原因,是中国文化根本不鼓励"独立观点""自由思考",更不要说对学生而言;
语文老师批评学生的作文"以偏概全"时,实际上已经起到了愚昧方法论的培养(洗脑)的作用,——>但在高考指挥棒下,没有办法!——>默认了"你是学生(对的),你不能有主见(错的),老师是你的权威(中国说是对的,美国说是错的)"的先验原则。但不能说中国传统文化就是"细节理性主义"。文革中的"两个凡是"大字报,显然就是不需要细节的先验原则。班固批评司马迁的《史记》不忠,北魏崔浩因为直书国恶而灭族,以及今天天朝抢占舆论制高点,都是对细节的否定,强调的是先验的君权至上神圣的原则。
ps4:倚仗君权时就"神圣先验"之"雷霆雨露皆君恩";地位弱势时就是细节理性主义,才是中华传统文化完整的两面派,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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