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遗产税的不合理性

遗产税是"定向征收的财产税"的一种及上下文的逻辑限制;
遗产税是无须在"经济学,人权,市场经济"再加以证伪的"传统愚昧";
遗产税是全世界传统文化的共识,由基督教和穆斯林传承的政策概念;
遗产税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赚钱=剥削"即"资本=权力""劳动积累=原罪"的价值观结论

在排除了道德和哲学的干扰理由后,仍然要首先讨论"财产税对经济的损害过程"。因为在实体经济学,遗产税毫无疑问是财产税中的"定向"形式中一种形式。逻辑上不存在着财产税不合理的前提下,遗产税却是合理的可能性;但是因为"定向"的额外条件,财产税是合理的,遗产税则可能(因为定向)而不合理,——>该逻辑关系与命题本身的成立无关,仅仅说明遗产税在集合论上,所从属的"上级容器,先验的"的逻辑限制。考虑到我国传统文化,习惯于用道德啊哲学啊的无厘头,混淆以上逻辑关系,因而必须特别强调。
note:遗产税=(财产税+定向)的集合中,"以遗产"为理由的税种;财产税(定向)是给父集

显然,在遗产税本身是对"私有财产的征收",还要加上"定向的,非均等的"附加条件,本身就已经意味着,其理由不可能是经济性的,而且必定是平均主义的理念。遗产税从本来意义上,强调的就是私产不能世袭,——>这是封建社会时期,财产权来自于(国家/国王)恩准的Charter的表现,——>如此清楚地说明了它自已(甚至不是"暴露"),就是中世纪欧洲的封建概念的税种,真的是不多的。至于平均主义是否具备某种经济上可持续的效益,无疑是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世界梦,但在任何西方的经济学观点上,已经不必再强调
ps:遗产税不可能符合大宪章的普通法精神,但是在此强调就容易被正能量方向,攻击为"敌对意识形态"因意识形态而反对提案

因此遗产税的不合理性,没有多少需要再加以说明的地方,遗产税本身就已经说明,它从税收财政效果上说是低效益的,反经济的,也是反人类的,非市场经济的,完全是传统民粹信仰下的"新生事物"。罗列所有官媒和权威文人,为遗产税开出的宣传,都可以发现无非是"西方富人也很乐意交遗产税"的细节——>这是假话,屁话!否则他们不会捐成自已控制的基金以免税。在一个民粹仍然搜索着富人的只言片语,任意作道德挞伐的社会中,只要真的是富人,就不会在明面上说"反对遗产税",也不会实际行动中支持此税。

可以看到,遗产税不具备任何值得"再"证伪的论据。甚至于连它的宣传口径和论证理据,都是道德性的,也是虚假的(实际上是歪曲的)"国外(富人,权威)的细节"。遗产税在政策上,是(领导同志)拍脑袋的想当然的"进步变法"(断言),配以造谣性质的"宣传证据",试行的合法性来自于枪杆子霸王硬上弓;支付的是执政党的合法性成本;社会上的合法性守恒,来自传统民众仇富的、平均主义的民粹意识中,关于遗产税的朦朦胧胧的传闻。这种所谓的支持在经济危机加深时,就会完全被忘却,只剩下统治者罪该万死。

在世界观角度上,遗产税的价值观显然就是传统公有制文化的"资本是剥削的工具,资本自然增值"——>这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在"劳动价值论"以外附加的另一个断言,与劳动价值论相冲突,——>因此遗产税以及驱使遗产税动议的"再分配"观念,其意图就是"再分配了剥削他人的资本,因此减少了贫富差距",——>但是它与市场经济的"交换创造价值,(赢利积累而成的)资本自然贬值"的客观规律是相违背的。谷物法定理给出先验的结论:如果社会存在着世袭的,需要再分配的遗产,只因为仍存在某种更恶劣的谷物法。

遗产税是公有制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是市场经济的根据。因此有必要指出,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价值论"与"资本自然增值"之间的逻辑矛盾。天无二日的逻辑标准限制了,价值不可能存在"劳动 or 资本增值"两个来源(交换创造价值无此命门)。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解决办法"是断言"资本通过剥削,从被剥削者的劳动中积累价值",——>那么资本显然不是价值,否则就是"价值不允许积累"即"价值积累=资本",因此也就有了逻辑结论"资本(权力)论"。公式上就是"劳动价值论+资本赚钱=剥削的结论"。
ps1:遗产税的观念是全世界的传统文化所共有,具体概念是经基督教——>伊斯兰教的承传,在"世界进步运动"的正能量回潮中复古;
ps2:因为马克思主义反对"私有财产",因此遗产税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观念;但社会主义的地球梦,也不一定反对所有私有产权;


思考题:从简义逻辑上倒推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在"劳动价值论+资本赚钱=剥削"断言的逻辑结论,理解社会主义观念的来源,及其逻辑矛盾,那意味着现实中的治乱循环的反复折腾。比方说上述推理中的必然结论就是"个人劳动是为了追求剥削他人的权力"——>劳动是原罪!这又与基督教与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说教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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