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

遗产税、高房价与中国梦

遗产税推出与高房价政策的"互补关系";
遗产税与高房价"互相促进"中国梦,中国国民只能革命吗

 

高房价政策是现行的谷物法。所谓高房价,特指其背后非市场因素的土地财政之(土地垄断+金融垄断+凯恩斯主义)的一系列政策。当董藩等人(但不包括任志强,任至少反对土地垄断),将凯恩斯主义拉动的高房价(董藩明确声称"货币政策拉动房价"),单纯地等价于市场价格时;其"选择性过滤"的逻辑相当于清华派的法学家刘桂明易延友之流,将李天一因为轮奸犯罪而被从(最)轻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称之为"侵犯未成年人权利"一样。在忽略了土地财政和李天一轮奸的事实后,董藩和清华马列系法学家们,都是对的

遗产税则是酝酿中的谷物法,其立法逻辑似乎是按民粹的要求,"弥补高房价政策造成的贫富差距"。因此遗产税在政策上的假设,第一估计是因为 "弥补了高房价政策的缺陷",就可以继续董藩教授等(马尔萨斯主义者)的高房价拉动中国强势崛起GDP的呼吁,继续推行社会主义的高房价政策;第二估计是响应民粹的呼吁,用遗产税减少如李嘉诚之类的因为土地财政造成的"贫富差距",按民粹理论减少了贫富差距,贫民牛二没有可仇之富,社会就稳定了。但显然忽略了,全民赤贫无富可仇时,就一起仇视政府和当权的官僚了。

遗产税第三个逻辑是多少可以收点税(假如忽略收税成本),理论上可补助贫富差距拉大时的穷人,即所谓"劫富济贫"。这种设想的逻辑漏洞,其一仍然是忽略了收税成本(美国和日本的遗产税收税成本,是实际税得的两倍!),其二是忽略了,如果不是因为财政危机的赤字缺口,政府不会搞土地财政;又怎么可能用遗产税收到的钱,不去补充更短缺的赤字缺口(赤字本身就意味着政府提供的福利缺口),而去搞什么肯定不紧迫的"济贫"呢?而当经济因为纯粹的加税而凋蔽时,民粹就极少反省自已,总是怪罪坏人阶级不学好

因此如果是从宏观调控的角度,那么土地财政的当权派就与叫苦连天的民粹党,就遗产税达成了共识。一方面用土地财政拉动经济增长,一方面用遗产税调节高房价的副作用,社会主义的中国梦,至少可以在防民之口甚至防川的严防死守中,显得尽善尽美。党和政府及民粹的出发点,至少说起来可能是好的。但是只要了解一点点《通往奴役之路》的经济常识,就可以知道从土地财政到遗产税,只不过是通往奴役之路上的环环相扣!高房价政策吹大了政府财政后,用遗产税保证全民赤贫,集体主义的中国梦是何等地狱,可想而知

因此从实体经济学的常识角度,可以忽略所有论证高房价合理性的高深数学模型(如董藩和张五常之流)和鼓吹遗产税的一切道德高尚(如庇古,马克思主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先验地确定高房价和遗产税,分别是现行的和将行的谷物法,而在世界历史中既不含历史上的经验(罗马就是高房价,中世纪和穆斯林都是高额的遗产税),也不乏现代社会中的后验教训(日本和墨西哥就是高房价和遗产税)。因此问题就不再是跟高房价与遗产税的烟幕代言人争论"是与否"的辩证法,而是既然那都是谷物法,中国国民怎么办

如果没有理解"革命是反谷物法的集合",反谷物法是"对社会和政策不满"与"革命"之间必要的缓冲,当旧的谷物法如高房价政策在董藩之类的烟幕掩护下顽固不化;当新的谷物法如遗产税之类在乌有之乡的公方彬和反政府的民粹派的联合烟幕下顽强推动时,五四精神熏陶下的中国国民如果仍然对高房价和遗产税不满!直觉的答案极可能就是"革命",——>那将意味着因为具体的谷物法而革命,而全民未必因为此谷物法而认同革命,因此革命也与此谷物法废除,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反谷物法成败,也与革命无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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