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德.科斯不是可以引据的权威,科斯的社会主义倾向值得警惕;
科斯先生的"疑似正确"的观念,不是表述仍然有问题,就是没有参考价值;
"简单而正确的观念"不在于是否能引据于科斯,在于中国民众是否愿意接受;
薛兆丰引据科斯的"垄断无害说",仍然存在可能歧义的重大逻辑漏洞;
因为罗纳德.科斯教授,以往对于社会主义的明显倾向性,让笔者对此人的理论之可能被恶意利用,不得不倍加警惕,尽管科斯是不久前才薨了,也无论一些人是否打算将科斯塑造成他们可以利用的权威,但是自从科斯先生在四十年前就开始闭嘴,拒绝对其所谓"科斯定理"中的歧义,作那怕是最简单的澄清,其后也就只剩下与张五常之私友,作朋党相援的宣传。如果我们本身不是科斯先生的信徒,又恰恰对张五常观念及其被中国政治层的利用的效果,知之甚深!则很难再对科斯有所特别崇敬,尽管生命的消失,总让人致以节哀顺变。
如果不是看到薛兆丰的悼文,笔者差点不记得,科斯先生据说是临终前"给中国的忠告"(笔者深表怀疑,科斯会专门为中国,作千字临终遗言)。但是即便不考虑笔者对科斯先生"社会主义倾向"的警惕,也不考虑笔者认为所谓"交易成本理论的数学论证"是一派胡言(科斯据此而获颁诺贝尔的凯恩斯主义大奖);既然连孟德斯鸠也不足以成为法学之引经据典的权威,哈耶克也不能成为法学和经济学可以引据的权威,当然还有那位《自由的选择》的伟大作者弗里德曼教授;他们都不能成为可供引证的权威,科斯本身较之还远不如。
对科斯的社会主义倾向的警惕,科斯也显然不是可供引证的权威,并不影响笔者对科斯一系列正确观点的concur,甚至agreet。象显然是伪造的科斯遗嘱之中的"中国缺乏知识市场"的观点,笔者是基本同意的。(科斯对华遗嘱,恐怕是他在中国的信徒,总结其以往观点所冒充,不如看作是科斯门徒的观点)。不过科斯的表述很有点问题,同样可以被天朝卫道所利用。因为中国并非没有知识市场,全国近亿学子为高考而奋斗的科举战线,不就是服务于政府在知识市场上的采购吗?中国的问题是"政府基本垄断了知识市场的采购"。
说到垄断,薛兆丰的悼文马上引证科斯闭嘴之四十多年前的某篇作文,作为薛兆丰先生一力向公众介绍的"垄断无害市场经济"的观点。该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如果将科斯引作权威的话,薛兆丰也的确可以引用此文。否则,薛兆丰还可以引用笔者观点完全相同,完全独立推理出结论的一系列博文。笔者并非强调自已比科斯先生更牛逼,而是想说明,当逻辑前提确定以后,逻辑结论是可以重复地得出的。对于垄断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重要者不是科斯是否被中国人视为权威,而在于与传统观念如马恩毛严重冲突时,是否仍被国人接受?
但即使是在"垄断无害市场经济"的问题上,科斯并没有指出有害市场经济的垄断形式:行政垄断的危害。由于科斯本身避免与社会主义者的冲突,如工会也是垄断,且因为工会对于正常劳动力交换的(通常是暴力性)阻挠而构成的垄断,是有害的。而就薛兆丰本人,尽管从其"放开出租车经营"等命题上的论述,似乎可以看到"理应明白行政垄断的危害"(出租车监管是行政垄断),但是薛兆丰本人在吴英案中所谓"庞氏陷阱及金融监管"观念,则显示其对于金融行政垄断的认同,无法排除薛兆丰也是马尔萨斯主义者的可能性。
胡鞍纲王小石乌有之乡之流的马克思主义狂吠,无疑说明了在老一辈革命家中的既得特权利益;同时却掩盖了新生一代执权者,可能更多地受到凯恩斯主义(如朱镕基),福利主义,科斯主义(如政治层中的张五常粉丝),马尔萨斯主义,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计划经济)"……,等等"新一代西方经济学",同时却又可能拒绝放弃如土地垄断,国企(及其相关的垄断政策)。象中石油的蒋总出事后,民间质疑中石油的垄断,官方发言人的话:"垄断不一定坏,如果垄断有更高效益,就比竞争好",不就与薛兆丰的话兼容吗?
ps1:该发改委人士所称的是"自然垄断",是凯恩斯主义继承自马歇尔的理论,显然是故意混淆了"特权"与"私权"的区别;
ps2:薛兆丰在某些文章中所主张的私有制,与其大部分博文命题,逻辑兼容;但未能与其现实表达的一些观念,逻辑一致;
关于与科斯作文相关的,笔者独立得出的类似观点,参考以下博文。当时的思路是在一逻辑结论下,对条件作极端化替换,再推理结论是否回归,以考察其重复性。这是工程上逻辑思维的常用方式,在文科类人士中,非常缺乏这种工程严谨上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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