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

理解垄断和反垄断的观念,误解,要害

从宪章运动前后的历史,理解垄断和反垄断的观念,误解,要害

 

初步理解了宪章运动前后,西方(英美)从封建经济迈向资本主义的历史过程,(美国独立后就已经是资本主义,比英国更早),就可以理解"垄断和垄断有害"的观念,是如何诞生自中世纪(其实就是仇富),激化于宪章运动以后的工人运动(垄断企业的资方实际上是"左派",一直被故意忽略);反垄断又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开始出现了"体制外的夕阳行会"后,因为夕阳行业作为最庞大也是最强大的"院外活动集团",将英美社会推向"通往奴役之路",其意识形态的根据与中世纪专制一样,都是人道主义之社会主义

稍稍理解以下国际贸易的事实,可以方便理解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到底是代表了某种先进性,还是彻头彻尾的中世纪愚昧的传统文化。英国在印度导致的贫困和大饥荒,并不是什么英国资本的输出,而实际上是向宪章运动所要求的"保证手纺业市场份额"妥协,限制英国先进的机器纺织业在英国本土的"垄断份额"。这种利已主义政策,在过去被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错误地解释成"重商主义""出口导向""资本侵略"。但是英国此举并没有挽救落后的英国手纺业,尽管导致了几千万印度工人的失业和上千万印度人的饥荒死亡

类似的还有后来的曼彻斯特,在德国西里西亚和法国里昂的竞争中衰落,德法纺织中心也在意大利和俄国更廉价的竞争中衰落。但是后者并没有影响德国的产业升级,而英国对曼彻斯特夕阳(纺织)行业的保护,就拖慢了英国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反之,被鸦片战争等边贸条约打开了大门的中国,尽管遭受到与印度手纺业广泛破产的命运,以致于在民国初期,中国几乎变成了零工业国家!但是晚清开始,对纺织市场几乎是零管制也是零关税保护,到一次大战后的中国,已经重新成为世界前三位的纺织大国,略略超过日本的世界份额。
ps:由于中国手工纺织业的广泛和众多的人口,即便是在1840年,中国纺织总产量仍然与工业革命后的英国相当
ps:在英国开明专制下的和平印度,居然比不上"军阀割据"的战乱民国的工业和经济成长,英国对印度的管制显然是重要的原因

在理解了上述历史以后,回过头再观察科斯经薛兆丰介绍的"交易成本和垄断无害说",总显得有点似是而有非。因为垄断之有害无害,取决于是否是"个体私有财产的垄断";为维护夕阳产业而形成的行政垄断,无论初衷是多么富有人道主义的高尚,都显然是非常有害的。英国一百多年来的持续衰退,正是困顿于此!至于交易成本理论,如果不是没有实证价值的一个美妙的比喻的话,则以科斯有关的论文所指,实际上是指夕阳产业形成过程中,具有规模经济而拥有低边际成本的大企业,与中小(夕阳产业)企业竞争的优越性。
ps:参考科斯获得诺贝尔奖的两篇论文"什么是企业,及交易成本角度的分析"
ps:科斯交易成本理论"大政府全国营的社会主义,有着最优化效率 ",科斯个人强调私有产权,但后者断言独立于交易成本理论
似是而非的要害,就在于一般所指的垄断,既包括有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行为及结果,
即行政垄断,——>此亦即宪章运动及其后续的工团主义运动所诉求;同时也包括了正常私有财产的拥有和经营。后者在今天美国的反托拉斯诉讼中,常被称为"市场竞争自然形成的垄断",参考微软等反托拉斯法,"公益诉讼方"所持的全是代表消费者揣摸利益的立场,即"竞争力高(而赚钱)的企业,要向莫名其妙的'社会利益'倾斜",后者显然就是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悍然侵犯。美国反托拉斯法江河日下,正是其不科学的客观写照。

因为"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本身就意味着"个体对私有财产的绝对垄断",因此既不能再指责私有财产的任何绝对权力(包括毛左指责的所谓世袭),作为行政垄断合法性所必须的"社会公益"也自然而然地不存在;因为不允许存在"因为社会更神圣,因此侵犯私有财产的神圣"的逻辑。前者不允许"反",后者的垄断不可能成立,则反垄断在私有制的逻辑前提下,也就退化为"反谷物法",即"反行政垄断"或"反形成行政垄断的恶法"。私有产权的所谓垄断,既不能反也不允许扶持,自生自灭之际,需要的就是《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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