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概念符合公有制传统习惯,但与资本主义所必须的"个体不可让渡的私有权力"相冲突;
公有体制不可避免的低效率,导致"剥夺于民,用于民"的权利,只能成授予少数人的封建权利;
公有体制的低效率与腐败无关,根本原因是"公有制不可克服的短缺(危机)+行政成本+公地悲剧"
中世纪欧洲的法学家,(实际上始自罗马帝国时期开始的罗马法学家,此略),用"权利"代替了他们所不可想象的"个体不可让渡的权力"以申明统治者(一般指国王,也指国家)对于国民,也包括对被征服者(被征服民族的民众)的责任,(两者会有差别,由此又出现"平等权利"的诉求),实际上就是传统公有制社会的人道主义义务的表述。在明确对象角色的区分以后,就可以看到"统治者的责任/义务"等价于国民所得的"权利";"统治者能够履行责任的能力"等价于国民所必须服从的责任。简单地说,羊毛出在羊身上。
传统(公有制)文化色彩仍然极深厚的中国,(公有制也被视为正能量,显然私有意识被视为负能量),相应的民粹革命党用"人道主义责任的缺失"为标准,去妖魔化统治者,而断言统治者的人道主义责任未能让民众满意,必定是因为统治者之道德堕落,缺乏信仰之类;而忽视了,传统文化及其政治体制的意识形态,恰恰就是人道主义!缺乏统治者责任意识的下层民众,可能会缺乏人道主义的自觉,以致发生挖眼泄愤,放火烧公交的陈水总,屠杀无辜儿童求公平的郑民生等等民粹意识,但是统治者即使如希特勒也不乏人道主义。
ps:毛闻大饥荒也落泪,墨索里尼从来没有迫害犹太人,希特勒的死亡营是为了避免德国民众对犹太人任意虐杀,称为"人道主义安乐死";
"权利"的定义,既反映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对人权的广泛剥夺,以达成最彻底的公平,同时实现了举国体制的力量的凝聚,——>尽管是暂时的并且迅速衰减、消散,甚至不具备一代人以上的可持续性,——>在此剥夺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再授予权利"的资源基础;另一方面,权利也反映了共产主义理想中,国家对民众所负有的人道主义的责任。对权利的追逐,至少在中国文化中满足孟子的话:"君(国家)不给我们权利(福利),我们就反了他;国家给我们权利,我们就视之为爹妈",——>此话难听点,叫"有奶便是娘"。
ps:由于对人权的剥夺(低人权)所形成的举国体制,需要负担权利的责任,因此举国体制不可能达成"对外扩张强国"的设想;此略;
ps:国家剥夺人权后,将对权利所负有的责任,转移为"对外扩张"的鹰派投入,既赖了帐,又消耗了炮灰,还扩充统治者权势,显然不是馊主意;
如果权利被剥夺后,能够"无阻尼,无损耗"地重新分配给所有(被剥夺的)所员,也就无所谓"封建权利"了,(此时的疑问是,何必剥夺?"平等=公平"显然是重要理由,但通常这只是借口),——>由此开始出现了,对统治者及其公务人员的"廉洁,英明"的要求;只要足够廉洁,且无比英明,才能让"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折腾,有比较高的回报!但是经济学不但有"无阻尼,无损耗是不可能",还有"公地悲剧(加大了低效的损耗)"等并不难理解的规律,让整个折腾过程不可避免地损耗至不可能回报,原因常被识作腐败。
ps:传统文化的误区,是把腐败归咎于具体个人的具体道德细节,而假定了"完美的不收税政府"的可能性;
ps:导致公有制低效率更根本的原因,是生产所依赖的"原料充分供应"受制于短缺;但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的创新替代,此略;
就算公有制不把举国体制的力量,花到对外扩张上,也不可能达到足够回报比例的折腾效率。历史经验而论,公有制的回报效率能够达到10%就已经很罕有。这种差距在美帝国主义的市场经济(因为不剥夺人权)而形成的普遍富裕的衬托后,让全世界道德高尚的传统文化,无论是亚非拉还是加上欧洲,都穷困得无地自容!有此霸权主义的软实力,让全世界剥夺人权的高尚理想都下不了台,也就难怪美帝国主义让全世界的卫道士,都有咬牙切齿之感状。至于象毛帝国为了打仗而举国体制,自然就穷得更可观!但据说还能有些人很幸福!
因为权利建立在对人权的广泛剥夺上,由于经济学(类同于物理学的阻尼原理)客观的限制,不可能达到令人满意的对国民回报;缺乏私有意识的公地悲剧,进一步从源头开始扩大任何种类的权利的供应缺口,因此权利之享有,统治者必定只能是再三衡量斤斤计较,不断地"不要问国家给你什么权利,问你为国家尽了什么义务"地提高要价,由此而导致权利的客观特点:"广泛地剥夺,重新授予给少数人",而不可避免地沦落为封建权利。缺乏私有意识的公地悲剧,则在特供链的源头上,扩大着社会分配的差距,称为寻租腐败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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