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鉴定左棍的金标准"鉴定不同生活环境中的左棍;
拒绝人权私有原则:"声称拒绝"与"因他人承认而攻击他人"是不同层次的行为;
"听其言,未必真;观其行,不会伪"。行动胜于言语;
互联网匿名条件下,"隐瞒私有制原则"不必要,批斗人权将是最恶毒的攻击;
人权私有是鉴定左棍的金标准,所有鉴定方式仅仅在于如何贯彻此一金标准,排除"战术性否认"的情况。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都经历过被宗教迫害的年代(绝大部分情痀是被他们自已的教派争端所迫害),因此都有"面临被迫害的危险时,可以否认自已信教"。因此如果在一个传统文化氛围极浓厚,仅仅公开宣称"我接受个人主义(人权私有)的价值观"就会遭到围攻和迫害的情况下,否认自已对私有制原则的完全接受,并不能够证明此人是左棍,——>注意"自已表面上否认人权"与"攻击他人的承认"是不同的行为。
自已否认对人权的承认,但并没有攻击如他人的接受,此种人仍然可能是接受人权私有制。这种情况广泛可见于很多官方的和知名的"偏右"的学者,象茅于轼就是一个。而一旦攻击于他人"接受人权私有",就意味着此人是现行的"侵犯人权/意欲侵犯人权",必定是左棍无疑。这就如同绝大部分人不会否认"我可能会杀人",并不能说明此人要杀人犯罪;但一个人的行动已经是杀人,或声明要杀死某个、某类人(甚至是嫌疑犯),意义与"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自卫可能会杀人"是完全不同的。这是左狗派经常要混淆的概念。
反之,在一个公有制传统文化氛围极浓厚的社会中,(也将意味着浓厚的文革氛围),也可能出现一些人"我是你们一伙的"伪"个人主义"者。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把"人权私有的个人主义"视作文化大革命党团中的"此派彼派之一"。因此无论是否在表面上承认"我承认人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即"默认权益归于个体",个体对此原则的信守,取决于他方观察其在行动上上的贯彻。此可以称为"听其言,未必真;观其行,不会伪"。行动胜于言语;——>在互联网的匿名条件下,最攻等级的侵犯人权,是针对个人观点的批斗大会。
在现实生活的实名状态下,个体承认接受私有制的高风险,无论是从批斗大会,还是从文革的革命实践,以及从今天围绕着茅于轼和袁腾飞老师(这两位其实还是偏左的)的现实围攻,都足以让"个人否认接受私有制原则",成为一种可以被私有制(利已)原则接受的现实妥协。这样一种妥协,又常常被基督教马恩毛孔儒等左棍,指责为"没有诚信";持此类指责者,至少对于基督教信徒来说,称得上是"数典忘祖之叛教言论",除非他们根本就不了解自已信仰的宗教,根本上就是一些举着基督教的旗帜"我是基督一伙的"伪信徒。
但是目前的互联网仍然是匿名,——>这也正是互联网匿名的好处!就算是左棍招开批斗大会,也没有能力伤害私有言论者,——>除非你自已暴露了隐私!其实也意味着此人已经违反了私有制的自保的、不谋求道德优越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开承认接受人权私有制,充其量只是遭受到左狗(一般也是匿名的)批斗大会的攻击。只要具备正常人的雍容大度,这种批斗大会只不过是精彩上演的左狗连续剧,告诉我们左狗大三阳的东东,都底有那几种演技,还有那些新变种。如果你比正常人的心理素质差点,把博客评论关了就是了。
因此在互联网的匿名条件下,匿名者不存在"否认私有制,否认承认资本主义以自保"的必要性。但是如果将"攻击他人对人权原则的坚持"(注意"攻击"的宾语)视为事实上的不承认,就可以统一"互联上匿名"与"实名制"的区别。这样"听其言,未必真"的逆定理"听其否,必为左棍"就成立了。换言之,对人权原有制原则的拒绝公开承认(自我信仰的范筹)并不构成左棍的充分条件,公开声称"我是人权右派"的意义也不大。人权私有制原则鉴定左棍的方法,就是"承认者,未必是真;否定并攻击者,必定是左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