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法则+暴力=血酬法则=革命;(女法法则/血酬法则)是自利本能对公有制规则的适应;
公有制传统文化让民粹公知将(女法法则/血酬法则)带进了民主进程和民主社会;
民粹公知煽动的(女法法则/血酬法则),构成了民主进程的阻力,和民主社会的通往奴役之路;
民粹"漫天要价+拒不妥协"的女人法则,革命精神浓厚一点的,进化成血酬法则。所谓"最毒女人心(其实还有一句对仗:无毒不丈夫)",大约可以描述,女人法则与血酬法则的等价。如果女人法则看上去有点打情骂俏的浪漫,大概只是因为女汉子也只是擅长拍美照,单打独斗时,内功修为,平均而言逊色男性若干。公式可以表述为:女人法则+暴力=血酬法则=革命。女人法则一般暴力味道稍淡,在轻松一点的命题上(如爱狗派的狗粹追求),甚至显得有点象撒娇。但男人们的内功暴力拦上女人法则,就成为纯粹血酬公害。
ps1:当女人法则拌上公共暴力,血酬程度一点不亚于男人,如毛家太太江女士的文革修为;毛上帝赞赏之为"有斗争性";
在社会利益博弈中,女人法则是对公有制利益分配惯例的自利的适应。在私有制的环境中,"漫天要价+拒不妥协",无论是在公众态度还是在私法角度,甚至简单的市场交易,都等同于出卖自已的利益。李天一轮奸案中,本来只是轻判,甚至可能缓型案,给李天一犯罪集团"漫天要价+拒不妥协=不择手段",给整成了十年徒刑尚属从轻了(法院没有依法严判李天一13.5年,明显怯懦!)。李家如此缺德的失策,居然还有名义上的同情者!部分甚至可能以为自已不是水军!可见"漫天要价+拒不妥协"起码是部分民粹公知的认同。
私有制的默认权益归于个体,如果不想冒险犯罪的话,任何人不可以霸王硬上弓!因此私有制环境中的"漫天要价+拒不妥协",等同于自已发疯,人家不跟他玩就是了。这种误区也表现在一些女性,在处理家庭问题时,把婚姻契约当成是"双方不可以打破的神圣契约",在此假定的基础上"漫天要价+拒不妥协"!根本分不清商量与撒娇的边界;结果只不过是让家庭破裂。如果不能离婚的话,搞出家庭悲剧,将是大概率事件。反之,当女方不敢离婚,男方也可能"漫天要价+拒不妥协",典型就如俄国人习惯"找老婆锻炼身体"。
家庭之内尚且如此,社会上"漫天要价+拒不妥协",除了自已孤立自怜自怨,真不知还有什么好结果!但是在公有制环境之中,情况就不同了。因为默认权益归于"公家",成了争抢肥田的公地!公地悲剧不悲剧那是将来时,争不争得到却是现在进行时;更可况,无论是传统对公有制规律的客观感受,还是实体经济学中的先验,都知道公有制之中固化了生产关系和要素,所有利益分配都是"零和",别人得到的就是我要失去的;到了这个环节上,"漫天要价+拒不妥协"就成了能哭的孩子有奶吃,再进化就成了搞血酬的能发达。
所谓民主进程,或者说市场经济进程,说白了就是从公有制传统文化,向私有制个体社会转型的过程。在此过程,传统文化中的民粹,当然也会把公有制中的生存本能,"漫天要价+拒不妥协",带进转型中,也带进未定型的民主制度之中。从而也就成了民主进程的阻碍,也成了未定型的民主社会,重归通往奴役之路的原动力。要害就在于,"漫天要价+拒不妥协"的行为,默认逻辑上就是"利益归公,默认权益归于社会,公法向私法渗透"。因此这些民粹,会下意识地成为中央集权举国体制的卫道,如反户籍制度的公知。
ps2:民粹公知所声称的民主进程,实际上是"切蛋糕,再分配"的福利主义,通往奴役之路;
"漫天要价"一般只想打开还价的空间,"拒不妥协"多半是装腔作势,——>但别人怎么断定,你是发疯,还是在博弈?如果是女人市场逛街寻乐,还可以掉头装出要走路的样子压价,则在诸如社会养老保险,税收,居民自治户籍制度,散户不容证监会打压,李天一轮奸出了强奸民女的权利,"国进民退"还是"关闭国企",土地财政高房价还要快马推着通胀走……,诸如此类已经涉及柴米油盐之能有还是没有的"公共命题"上,再运用"漫天要价+拒不妥协"的女人法则,试问公众还如何让步?公众怎么可能知道你可能不是疯子?
ps3:"漫天要价+拒不妥协"是个体可选的战术,但通过不确定性,平添风险,可以通过边际曲线描述其议价效益;;
ps4:社会群体的博弈,要象个体一样把握好"放弃僵硬立场的恰当时机",由于不是个体,根本不可能有利地运用"漫天要价+拒不妥协";
ps5:从炒股死多头逃顶,和死空头抄底的,两者成功的低概率,可以看到个体成功把握"漫天要价+拒不妥协",也是低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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