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的女人法则,血酬规律的公地悲剧;"漫天要价+拒不妥协"是公有制环境中的利益博弈的窍门;
公有制团体内部沟通不畅,对外就只能"漫天要价+拒不妥协"以免内部分裂;
公有制团体那怕真的"团结一致""百战百胜",也只是回到"公有制自然导向专制极权"的先验;
公有制集权条件下漫天要价,通常还强调拒不妥协,笔者称之为"女人法则",在经济学中即"公地悲剧",具体一点可以称之为"血酬规律"。血酬规律的严重者,就是"害一人能书则诛,屠千百万难书则是英雄",汉语中相应的成语,叫"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杀一人的要价,会遭受到习惯法的严惩;但杀十万人,还活挖了他们的心肝器官,或者在古拉格群岛杀了几千万人,或者饿死一亿人,反而会成为大英雄。为了维护此大英雄(特别是他们原来的朋党还在的话)的面子,被杀害的人反而会被妖魔化为黑社会阶级敌人之类。
女人法则,血酬规律,公地悲剧,维权,"狠世界(石勇的话)","无毒不丈夫","能哭的孩子有奶吃","指责他人的道德","向弱者倾斜",愚暴贱民(血酬)……,等等;此几者的概念并非完全一样,但非常接近。他们的逻辑前提是一致的,都是"公有制下的利益(零和)争夺的窍门",其特点就是"漫天要价+拒不妥协"。此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有些自由主义的"哲学家"将"拒不妥协"当成是道德不好而去谴责。但是个体主义者不是漫天要价,本来就在人权底线上者如户籍自治制度,当然只能拒不妥协。
如果是在个体博弈的位置,"漫天要价+拒不妥协"也未尝不能成为一种诈唬人的战术,只要真的有利,也未尝不可以采用,——>无所谓道德好坏,只在于你自已要承担全部后果——>因此其实容易把握关键的妥协点。但是在公有制社会,特别所谓"公有制+民主"的社会主义之中,群体之间的沟通能力,就不如个体自已拿主意方便。其解决办法,如果不是实行群体一致的专制,如俺党刚刚说"不能把党内(对社会上的讨价还价的)分歧泄露,要保持对臣民的统一口径"就是一种要求专制的本能,即公有制自然导向君主制的规律。
因此公有制社会,不可能象私有制达成任何互利合作的稳定契约。一个团体之间那怕是信仰中的同志,互相之间的沟通也绝不可能达到个体意识的水平,(此乃哈耶克知识原理)。因此群体与群体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博弈,如果不是建立在上下级的服从关系的话,或者指望"皇帝权威的调停"——>此即中华两千年儒教政治文化的精华;彼此之间的博弈就表现出零和的特征,即女人法则,血酬规律,漫天要价,强调自已才是"向弱者(体制外贱民)倾斜,代表了(体制外贱民)利益的"先进性。上纲上线,直到所谓阶级斗争。
ps:当团体内部的沟通不可能如意时,就只好"强硬地一致对外"以避免内部分裂,这是团体行为的规律
因此公有制团体之中如果不是以服从命令的条令纪律,以培养对外劫夺的战斗力,此即所谓"井冈山精神""伊斯兰教的信仰"之类"政教合一的党派"特点;就只能回到民主的个体价值观路上。如果说个别团体还可以"团结一致,对外一致抢劫",那么群体之间就只存在征服与征服的关系;不存在"团结一致,征服大自然和动物界"的利益可能性。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内部真的能"团结一致",就算某团体真的能战无不胜,(这两个假设在"世界"上并不存在),也将回到起点,公有制自然导向君主极权,并面临零和的短缺压力。
在零和的客观威逼下,公有制文化的任何妥协,都只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因此只能在群体之间奉行对外"漫天要价+拒不妥协",对内则专制极权;可参考我国外交部发言人的慷慨激昂的好斗。但也将陷入一个误区,无论是国际关系上,还是在市场经济改革的相对民主的环境中,体制外的"外人"(如体制外的国民,也如外国人)将无法判断,公有制信徒那种拒不妥协的漫天要价,到底是先验的痴迷,还是只是一种战术?当彼此警惕的敌视已经建立后,对方是痴迷还是战术,其实完全没有区别,总之都是必须杀退之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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