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的三个行为特点:逢政府必反,逢私权必剿,逢两派必互斗;
不可能揣测任何人的内心,只能"听其言,观其行"判断侵犯私权的围剿;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可帮助确定"侵犯私权"的谷物法和民粹及统治者;
"口号"这东西是用来喊的,"面具"这东西是用来带的。此所谓人心隔肚皮,一个在错误的路子上喊民主的人,到底是真的无知,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外人无法核证;这就是民粹谷的常见现象。如果说大革命爆发以后,民粹谷中的各路门派还会各分山头,再拼个你死我活;但是在大革命未爆发以前的"民粹宣传时期",各门各派的区别,无论是马恩毛左还是民粹革命,就仅仅是口号字句上的不同,总之是要闹革命的,而且直接间接地,总是以私有财产为敌的。仅仅因为急着要分赃,自已要坐第一把交椅,才会关门内斗!
由于阶级是不存在的,除非那叫"各自喊的口号不同的"阶级。"口号阶级"更贴切的名词叫"(左右派旋涡,文革中的)派别"。就阶层而言,分布是连续性的,不存在明确的边界,因此不可能判断他人是否真心。但是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民粹谷中的三个特点,就是逢政府必反,逢私则围剿;逢两派之间互斗。为了左右派互斗占上风,彼此就会"敌人的敌人是朋友"朋党相援,政府与私有者总是成为被围攻者,则因为特权和私产都是短缺的,有着天然的妥协底线之缘故。逢私必反,逢政府必反,本身就是朋党相援互右互斗的结果。
这正是民粹谷中反政府,反私产,最终自相残杀的大革命的,在酝酿时期的言论和行为特征。如果是在客观环境,不容易出现公共税收遭到劫持,成为打压另一部分人的政治资源时;(比方说在美国的环境里),那么所谓的左右派的言论自由,真的是无伤大雅。里根总统点名伯思斯坦萨缪尔森,实际上反而变相抬举了这些人。但是不能低估,在一个能够出现薄熙来和王立军社会环境中,政治资源有可能被劫持,特别有可能被极左劫持的危险性。毕竟左右派旋涡意味着着大革命的预演,而且它们都有着反政府,反私有财产的共识!
反政府的共识,意味着很容易被某些政治弱势群体利用于反对任何符合自然转型的中央政策,如薄熙来文革集团,利用乌有之乡和左右派的革命意愿,成功阻止了胡温时期试图推行的开明政策,甚至已经到了军事政变计划的地步。薄熙来文革集团难道不也是在闹革命吗?不妨想想,此革命是否真的符合你的利益?而当一些"理论自信"的御用文人,自以为与左右派民粹,有着"反私有财产,反市场经济"的共识时,他们不知是否意识到那是对政府财政收入的釜底抽薪!如果再理解当其时的财政短缺的危机,就可知其政治上的自杀意义。
ps:薄熙来集团,不也是与民粹一起,有着"反私有财产,反市场经济"的共识吗?
将三角演义中的三角分析归纳起来,就发现不但"私有者(私产峰),马尔萨斯主义(官商)右派,民粹谷(左派,含马恩毛)"此三角,彼此之间是连续的过渡,而且各自之间也是彼此分化的。统治者阶层之中,既有偏向民粹谷的(典型如毛泽东,薄熙来),也有偏向马尔萨斯主义,也有试图认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而私产峰上,也同样是有着分别偏向于市场经济、民粹革命,以及卖官鬻爵登入官场者。这种混合的过渡性,甚至可以出现在同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不同观点时,分别表现出"左右与私"的三角观点和立场。
这种人群与个人观点之间混合,意味着除非来自个体感受到被攻击的自卫,比方说私有财产遭到攻击的现实和威胁,或者是侵犯私有财产利益的某种现实的谷物法被政治势力坚持;否则,革命不但不可能确定一个可实现的政策目标,也不可能锁定某一特定的敌人,也不可能确定任何人,在必定是艰危的"革命征途"上是可信任的朋友。因此,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以此为标准确立需要去反对的谷物法,由此再确定卫道谷物法的"敌人",以解除谷物法为目标!也即是对事不对人;就是任何现实性的,可以运作的自然转型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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