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权自私"到no votes no tax的民主进程和民粹;
大公无私"吃大户"的民粹的强盗逻辑的道德优越感;
由于交换创造价值,是社会进化论提供的实证结论,交换本身不一定依赖于劳动,劳动的成果必须通过交换,因此交换创造价值,天然兼容了"劳动价值论",后者是前者个体封闭条件下的特例。因此在三角演义的实体模型中,只有"人权私有后的自主交换"才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唯一源泉;意味着公有制政体的实则就是统治者与私有者之间,不停地就索取多少爱国奉献(税收)讨价还价,将从私有者手上压榨的税收(不再回馈纳税人——>私有者),支付爱国(服务于统治者和特供)和公平(福利主义)和人道主义(救济)的成本。
在"拨最多的鹅毛(收最多的税),不让鹅叫(纳税人反抗)"之间的博弈,就构成了从大宪章的国王与纳税人(封建贵族和行会)之间的定税约定,到一点点的人权权利让渡,最后成为英国的君主立宪和美国独立的no votes no tax的资本主义,为实现税收可具持续性的最大化而接受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民主原则,——>这正是民粹所坚决反对,而不惜为之发动大革命之处!因为民粹并不认为自已享受的特供,民粹视为公平之"再分配,不患贫患不均",人道主义"向弱者倾斜"是私有者的付出,他们认为是帝国的创造!
民粹对社会进化论之"交换创造价值"的拒绝,让他们很容易忽略"人权自主的自我维持"与"人道主义救济的他方被动"之间的区别,而强调后者比前者的奢侈要求更低,更应该优先满足。此即所谓"向弱者倾斜",在最真诚无私时的理解;但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民粹索取的是多得多的对特供的期望。忽视了人权"自食其力"与人道"被人救济"的区别,民粹就很容易把"人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视为贫困弱者因"失保障而死亡的原因",因此而指责人权私有者"自私"。简单说,如果有人饿死了,那是因为你还活着。
民粹充满道德优越感地抛出这些观念,一来等于说民众是不愿意干活的,二则承认政府无力创造财富,三则说明政府有义务抢劫私有者,以便让不愿干活的民众不死,如果不愿干活的民众饿死了,就是自食其力的私有者"太自私"之缘故。百分之百的强盗逻辑!可以说是民粹"向弱者倾斜"之最露骨的自白。以至于再让他们正视以下事实,都是对牛弹琴:所有大饥荒都出现在良心极足的公有制帝国,而资本主义社会不要说饥荒,甚至连接受救济的贫民,都是少而又少;甚至连这些国家的穷民,都是良心帝国贱民们,想象不到的富裕!
非常荒谬的观念之可怕,并不因为其荒谬,而是如此经不起常识和逻辑,却非常广泛地被(自以为是)左右派的民粹视作真理,并自以为道德优越地攻击于人权私有的个体价值观。最常见的就是民粹的反户籍制度。毛灾大饥荒有几千万(最主要是)农民死难,就变成了是无权无势同样是熬过了毛帝苦难的市民的罪过,成为今天的民粹要求"废除户籍制度"的理由,所谓城市居民"欠了农民"的。类似的还有民粹一边声称反毛,一边拒绝私有人权,宣称如果接受人权神圣不可侵犯,政府只好自由放任,就只有"在大饥荒里收尸"的份!
不排除其中确实有一些民粹(包括毛左)是揣着宇宙真理装糊涂的理论自信,但是一种广泛地被不同的人反复强调的革命理据,不可能是一小撮"别有用心"者的忽悠,而必定是有着传统文化上的共识,才让很多民粹公众,懒得张开眼睛,用常识和逻辑去理解其荒谬。从个人主义的角度,个别人士的荒谬,无从揣测其内心;但是却可以从群体的角度,却可以发现其错误思路的逻辑来源,(社会进化论对此限制为"群体边界无法精确界定")。将人权作为人道主义灾难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把人权当成了官商权钱交易的马尔萨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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