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与杨恒均先生达成转基因的自然秩序的共识;
凡是个人观点,必定是原创的,民主社会仅关注Concur同意观点;
自由标识转基因,自由准入,自由介绍各自认定的转基因的知识;
在转基因的制度观点上,笔者接近可以与杨恒均先生达成共识,参考《一位"文科男"对转基因食品的看法》。如同笔者也似可与韩寒先生达成不革命的共识,尽管韩寒先生还没有清楚阐述过替代性的唯一方法,"反谷物法"。笔者希望能够与这些并非专意民粹互斗的人士,能够达成越来越广泛的共识。并非方便我们这些少数人的革命行动,只不过方便公众(包括民粹),知道"在一批人之间,还有那样一种与革命理论相左的共识";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知其所以然"时,传统对自然转型的桎梏,将自然消退。
当笔者反对一些"公认的公知的观点"时,笔者表明自已不同意该观点,并且强调"彼(或你)之公认,不是我的公认"。当笔者强调"同意观点,Concur"时,等价于"可以达成该观点下的共识",而不会关注到底是谁参考了谁的观点,Concur彼此的个人理由是什么。一些民粹哲学家的误区,就在于试图深究他人"个人主义的观点的来自何等权威",实际上个人观点不需要依赖权威,凡是个人观点,必定是原创的。那怕是民粹的观点,也是原创的,只不过民粹在复古大革命上,因为传统文化的影响,达成了共识。
当中国民粹鼓燥美国转基因大豆进口时,(这是毛左、民粹和基督教所共同反对),美国国会参议院也否定了一项"强制标注食品含转其因"的法案,企业可以明确标注"不含转基因"。欧洲方面则坚持"转基因必须先取得特许证"。这与美国和欧洲各自的农业竞争有关系。欧洲(实际上是法国)是传统农业出口大国(法国的农业技术,最后成熟于1800s,相对中国而言,则已经是现代化农业),美国是转基因农业技术大国。转基因在产量上可能对法国农业也有帮助,但就出口竞争而言,法国农业宁愿标榜自已"不含转基因"。
当中国一些人特别是基督教引用"国际观点"反对转基因时,并没有象美欧一样从自已的利益出发,去考虑转基因的立场,也没有理解美欧在转基因立法上,利益和传统的各自妥协。另一方面,美国国会的否决,也说明美国政治上的确担心基督教传统的影响,足以说明笔者对美国一向的理解:美国是一个私有制成功压制传统基督教愚昧的资本主义社会。而中国"大豆协会"对转基因的反对,声称"转基因与肿瘤有关",只要联系中国大豆因为落后而奄奄一息,就知道他们其实是要求纳税人,对一个临终的夕阳产业的无限补贴。
如果有些人仍然在接受马恩毛历史教科书的洗脑,把英国"宪章运动"视为"工人阶级的觉醒"时,现实的就是"中国大豆协会",他们在搞的就是宪章运动。假如你打算嘲笑"转基因诱发肿瘤"时,请记住,"大豆协会"确实可以持这种观点,"宪章运动"也是合法的。关键在于,有多少人会被传统和大众的裹挟,接受了这种合法的错误宣传;另一方面,又有那些利益集团,在合法地利用这一群体,尽管有点下流,但毕竟是合法地为他们自已谋利益,典型者如袁隆平的杂交育种的行业集团,同样感受到转基因技术的竞争压力。
尽管从我们角度上看,"转基因致肿瘤"是明白无误的谣言!但是要记住,在反对方坚定的信仰下,我们认为转基因无害,他们也会认定我们是"利益集团造谣",尽管我们的利益无非是可以选购转基因食品,而反方的目的是"不让我们这些人有选购转基因的机会"。毛左民粹之类上纲上线,把所有愿意选购转基因的打成不爱无限补贴中国大豆的汉奸!性质就已经不再是宪章运动,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大革命了。相反,企业自由标识含与不含转基因,消费者自由选购转基因,自由介绍各自认定的转基因知识,符合自然秩序的观念。
ps:企业标识"不含转基因",意味着提交了一份公共契约,这是商业诚信责任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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