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内民主看传统文化对自然转型的阻碍"润物细无声"
党内民主论是传统文化的共识,默认前提是"无私"的"公有制";
"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科学求实,才能克服传统文化信仰的思维惯性;
把实际上意味着统治阶级依靠政治特权的边际推进(即党内民主)视为"全国民主的阶梯",是传统文化印象的强烈和实体社会学知识的缺乏的表现,但绝非韩寒个人所特有(否则就不值得加以点评了),也是绝大部分"右派"政治学和社会学学者的谬误,更不要说普通公众了。各位自已扪心自问,是否多多少少曾经有过,以为党内民主好歹是"某种民主"?从传统文化的常见误区,不难发现其原因就在于,传统文化"正邪两维"的思考方式。只不过是将"革命,光明,进步,……"换上"民主",类比到数学就称为"代数"。
党内民主论几乎是所有民粹公知的共识;之所以被误认为某种民主,实际上是假定"人性本来是无私的",同时又假定"无私的公有制是万善的"。因此就会认为"党内民主"了,无私的革命群众就能够监管着"腐败的统治者",即文革中所谓"人民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从社会进化论可以知道,党内民主的逻辑前提非但不存在,而且完全相反。因此党内民主的误区就是反腐败的误区,实际上是放纵了特权边际的血酬,——>他们将会自称"向弱者倾斜",但他们是第一批的优先的"弱者",——>这就是黄宗羲定律!
党内民主论的泛滥,可以看出传统文化(习惯法知识)阻碍自然转型,已经到了润物细无声的程度,以致于连许多"民主派学者"也长出了统治阶级的大脑。如果不具备社会进化论基本常识和科学客观的求实精神,传统文化各路哲学之所谓"人性本恶,人性本善,……,甚至人性本私",都只不过万物归宗于"无私"的辩证法。象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以及庄子的"人性本恶论",实际上就是说统治者本性是恶的,所以要搞党内民主,让统治阶级监管统治者(即党内民主),同时也监管老百姓(即国进民退),因为老百姓也是本恶的。
中国传统文化的法家暴政的伦理根源就是庄子的"(老百姓)人性本恶"。基督教则在谴责"每个人的原罪"时,声称自已是"人道主义",后者接近于儒教和黄老伦理的"人性本善",实际上是指"统治者性本善",(但也隐含了要监管统治者,以免变恶,同理适用于老百姓)。基督教的原罪与人道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所称的"资产阶级专政"和"为人民服务",同样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家暴政"与"天下为公",法家与孔孟的合璧……,传统文化都是差不多的辩证法,将彼此矛盾的信念按实用的需要辩证统一的治术。
甚至于"人性本私"一词,也可以被辩证成"剥削阶级的极度自私",显然仍然是马恩毛革命家的思维。可以看到,只要按照"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个体价值观,就可以跳出东西方传统文化"人性本x"的"辩证统一"的逻辑循环,反之就ever and never。毫无意识,这将意味着否定任何信仰的公共意义,——>只有科学除外!因为所谓科学,无非是尊重具备逻辑关联的事实。强调"逻辑关联"是提醒"细节理性主义"的哲学。求实不是信仰,不能称为"信仰事实"(实证),或称"事实是哲学中的一种"(即科学是哲学的一种)。
因为传统文化总是试图在坚定的信仰下,偷换最基本的事实和概念,因此科学求实必须霸道:如果求实是信仰的话,其他的everything都不是信仰;如果任何宗教、哲学、道德体系可以称为"谷底的话",科学求实就不是信仰。只有信仰向科学事实让步,把科学事实纳入他们的信仰体系,而不是科学事实向哲学诡辩低头。这是"科学素质"的最起码要求。科学不是信仰,个体价值观也不是信仰,人性本私也不是哲学,是社会进化论的科学结论!由此就可以排除传统文化干扰,认识到如党内民主,就是侵犯小百姓根本利益的国进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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