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星期一

传统文化是深不可测的,制度变革,绝非某一个人或集团所能

建构主义依赖宣传,反谷物法反复争取,again,again,and again;
统治者对革命的信仰不可能妥协,但是对废除谷物法乐意妥协;
革命峰的人民群众"坚持利已的谷物法"更难妥协;
革命的误区,在于强制统治者向谷物法妥协;

传统文化的环境变量,对于具体个体的行为选择的影响无法预测。传统文化对于一个社会的彻底转型,到底有多大的阻力也是不可预测。很关键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彻底转型"本身就是一个不明确的目标,如同"一个人彻底成功,我要成功……,共产主义",都是一些模糊的目标。因此,如果致力于"改变,改造"传统文化,强求启蒙所有人,就会沦为建构主义的一部分。建构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宣传",实际含意就是"改造传统"。自然转型的重要特点,就是没有泛泛的宣传,但有具体的"反谷物法"不懈坚持

"宣传改造传统",即所谓"信仰的争论,让老百姓有信仰",信仰本身既是当当权者专政的绝对权力的强调,即所谓的"(实际上是枪杆子的)理论自信"。对于如基督教这样的"在野总体党的信仰"来说,的确意味着对当权者的颠覆。无论是当权者的专政的宣传,还是作为在野者"启蒙全人类",不要说小民百姓任何团体不能完成此任务,就算是独裁者得到多数人的拥挤,对于少数被"强制启蒙"的人士来说,都等于是"强制洗脑"。盲目的宣传(洗脑)在事实上无效,当权者就会倾向于肃反镇压,在野派就会条件反射闹革命。

但是如果确认一个具体的废除谷物法的目标,如"废除某项国家标准""阻止证监会狼牙棒继续挥向散户投资""争取某些有条件的省地区和城市自治",等等;就可以衡量传统文化对此"局部"的影响,同时废除谷物法的利益波及也是统治者局部局部的。此即反谷物法与革命的根本不同。在介于"信仰交锋"与"反谷物法"交界的焦点,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入宪。它相应于传统文化中可以被系统设入的"默认变量"。它的意义并不在改造整个传统文化,而在于让整个反谷物法的系列,不再遭受传统文化无厘头的批斗。

大革命的误区就在于从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战争传统出发,先天性认定"统治者是不会妥协的";——>与此同时,错误地把"托克维尔脊"的国民小私,当成了掌权的统治者!这种误区是基督教文化所特有,而不见于其他传统文化之中。在中国传统的孔儒文化之中,如果不是革命为了找口饭吃,就是革命队伍替天行道,从而预留了与统治者妥协的地步,也没有象马克思主义那样,大脑急转弯地把"对统治阶级的革命",转移到特权边际线以外的小老百姓的身上,自费的马恩五毛居然还能厚颜无耻地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

统治阶级如马恩毛无赖阶级,可能是不会妥协的;但是统治者却是精于妥协的,如果人民群众要搞党内民主国进民退,统治者必定就会顺水推舟;如果连体制外的贱民,也跟着马恩毛狗嚷嚷冷血政策的所谓民粹公德、无私信仰,则统治者绝对会与"公有制共识"妥协。统治者如果不是精于妥协的,他就不再是统治者。如果体制外的贱民,能够明白自已的利益,不再指望特权边际把自已恩惠成"人上人",那么统治者还会衡量冷血政策的不能持续;但如果连受害者也长着统治阶级的大脑,把谷物法当成政府作为,统治者还能怎么样

传统文化是深不可测的,改变整个制度,绝非某一个人或集团所能;建构整个社会,甚至独裁者也将徒劳无功;但是侵害我们小民百姓的林林总总的谷物法,却是我们可以感受,可以衡量,可以反对的。所谓谷物法,就是统治阶级"党内民主=边际推进定律=残民以逞"的,种种牺牲体制外小民百姓利益的"行政垄断"!如果小民百姓要求的是废除这些谷物法,那么统治者至少可以在"国民公众反对 vs (党内)干部群众支持"之间衡量谷物法的存与废,但是如果连小民百姓也"政府为什么不管",请问统治者还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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