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星期一

土地观念差异,印第安人义和团式的愤怒

土地观念差异,导致印第安人和新教徒"文明的冲突"
印第安人是义和团式的愤怒

在领土环节,欧洲移民看来,无论是把印第安人地主看作是本地领主,还是看作是不知土地为何物的傻大冒,既然已经签了条约获得了"租界(殖民地)"的权力,内部法律当然就不是印第安人酋长可以管的。印第安人在境内犯法,与白人同罪!在中国教科书里称为"领事裁判权"。在东方帝国文明中,都被视为皇家的耻辱,忠君的愤青小奴替主子痛心疾首,在北美成了战争导火索,丝毫不令人惊奇。

菲利浦王战争,是印第安人土著与欧洲移民最激烈冲突的一场战争;其在领土观念上的分歧是非常有代表性的。wanpanog人对新教徒"侵占印第安人领土"的愤恨,远不是东方教科书所描述的义和团式的愤怒,而是"咱们印第安人,竟然要遵守白人领地的法律,不象,就白人一样受惩罚",印第安人不干!——>这说明他们并不认为自已与白人签的条约的领土治领权让渡是合法的,也不知法律为何物。

"殖民者租界"对印第安人酋长的刺激,关系到酋长作为部落权威首领的合法性。这是东方帝国与印第安人,都因为领导面子被租界刮落,而失去理智地"向各国宣战"的根本原因。如果不理解等级社会里,领导同志面子的重要性,就会象慈禧和菲利浦王们的疯狂,仅仅视作愚蠢。但如果面子本身就是王权,那么让小民倒霉,说什么也比丢了面子丢了主宰的合法性(今天称为亡党)强。

今天一些基督教沙文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者,称印第安人冲突的起因之一,是白人殖民者侵占了印第安人的土地,即后来成为印第安人保留区大难题的擅占者(frontiers),是犯了时光颠倒的错误。在当时的马萨诸塞等周边,缺的是劳动力,多的是土地。当时的马萨诸塞只有8万人口,加上印第安人不足10万。土地根本不是短缺资源问题,在当时根本不会导致冲突。

无厘头替美国忏悔原罪的基督教沙文主义,和莫须有地谴责美国"屠杀印第安人"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指责清教徒(即马萨诸塞社区)偷了印第安人的土地,这是不公正的。如果要选一个严守契约,不侵占印第安人土地的模范,那将是非马萨诸塞莫属。菲利浦王战争以前的马萨诸塞的每一寸领土,如果不是从如皮科特战争中得来的(后来成为康涅狄格和罗德岛),就是从wanpanoags手中买来的。

实际上wanpanoags人也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从来没有过行政和农业开发的能力。马萨诸塞所谓"买",乃是为双边联盟所付出的代价,用粮食、枪械、酒等,明确彼此地界。无论在外人看来是否均值公平,(注意,人权社会是没有第三方的价值标准的),这些交易是双边自愿达成的,与外人无关的。马萨诸塞用买和条约的方式承认菲利浦王父祖的宗主权,本身就带有尊重印第安人地方的善意。

农业技术落后,致缺乏农业土地观念和领土意识的印第安人部落,必然地缺乏对土地产权和契约的尊重。作为奴隶制的等级社会的印第安人,最高领导的菲利浦王,对于手下人签定的契约,也很难想象,会有多少尊重。这样在白人移民看来是双边公平的契约,在印第安人看来就是赐给你殖民者的恩典。而在基督教沙文主义者事后看来,则是典型的所谓"信息不对称","印第安人不知道自已签了什么"。

印第安人记不得自已一地两卖得罪了多少人,却总能牢记着"白人法律面前,印第安人与白人一律平等"的羞辱,也记得一地几卖后,白人移民不但拒绝交租,还拒绝拆迁的野蛮。产权的混乱带来了利益的冲突,利益的冲突夹杂着最高领导在族人面前丢了指令白人无效的面子难看。天长日久,私有制移民社会与公有制的印第安人部落之间,民愤夹着领导的积怨,和平共处的两个民族就走到了战争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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