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0日星期六

网络实名制是黑幕的象征,敲响中国改革的丧钟

传统文化"逢危机向左转",围剿资本主义的复古本能
资本主义是传统公有制社会中的异端,凡遇危机就将被围剿;
隐私保护是法治的必要条件,资本主义民主的起点;
实名制围剿"隐私",鼓励民粹,纵容了对资本主义的围剿

资本主义作为明显不补充容忍于传统公有制的异端,不是被视为西斯阴谋,就是被看作"统治者的爪牙"。在民粹的大脑之中,林语堂动物是可以这样解释的:"别人的财产,不是你的财产,为什么你要长着别人的大脑,(保护别人的)私有财产"(笔者不能断定,林语堂本人是否也是如此观念)。当统治者"绝对的公共权力"被混淆于"个人对私有财产绝对的权力"时,林语堂动物的解义,完全可以被辩证,被歪曲。问题就在于,传统文化必定是同时作用于统治者和民粹乌合集团,统治者的大脑,同样是传统文化造成的。

人类社会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社会,也就导致任何社会危机的出现,都会让绝大部分公众,产生了"复古"的冲动;希望重新回到过去,似乎是形势不错的公有制美好阶段。这种现象称为"逢危机向左转。"。就象快被吃掉大龙的棋手,最大的希望就是悔棋,回到似乎势均力敌,甚至吃住对方大龙的幸福时光。至于是不是换一种走法,就真的没有产生别的漏洞,那是管不上了。这就是公有制传统文化"固化生产模式(生产将创造价值)"为目的的信仰出现的原因。无论这些信仰的名字,叫宗教,道德,哲学,或者叫经济学。

对传统文化"悔棋""回到过去",通过固化"成熟的传统生产关系",指望消除当前动荡社会中的元素,导致统治者和民粹乌合集团,也就是被传统文化浸染的整个社会集团,同时把"私有财产,个人主义"(即资本主义)视为围剿的对象,因为那是异端,——>对于传统文化来说,"资本主义,个人主义,个体价值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默认权益归于个体(小我)",的确是异端!实名制的实际含义,就是"剥夺个人利益诉求,否则放任民粹围剿"。在公有制文化之中,"公德,大我,公共利益"将永远压倒小我

资本主义社会是重视隐私的社会,对隐私的保护,绝不是公德,不是信仰,也不主要靠法治。"与公共无关的私,不应作为公共讨论的对象"的原则,"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私有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习惯法。只有涉公的人与事,与选择出镜的演员,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务员,犯罪者(触犯公法)的私,因为其本身的选择(涉公)部分,才不再成为个人的隐私。《罗伯特议事规则》中"不要指责他人的私德,动机,理由"(即不要窥私牟利),既不是靠道德自律,也不是靠彼此诚信,更不是靠法律惩罚,而是通过隐私的保护

实名制成为传统文化围剿于公民个体利益的暴政,因为要着眼于围剿"不涉公的隐私",称之为"对公共利益负责的诚信",从而剥夺了个人利益诉求的可能性。当一些民粹公害分子(包括基督教),把"强制暴露隐私,强制有信仰"称之为"要有诚信"时,其实就是对个人隐私的革命。但是导致公有制社会的危机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民众有私心,更不是"隐私没有充分暴露",而是信仰所不能克服的"客观短缺的压力"。民粹总是闹革命,但不能克服短缺,实名制围剿隐私,强化了民粹,这是传统文化没有明白的逻辑。

资本主义社会对于"私有利益"的保护,也同样不是公德,不是依靠政府的保护;不是你站出来接受民粹的攻击,政府或者法治,会保护你的。资本主义对个体利益的保护,是对自卫原则的认同,对合作自卫的认同(自治),从而让公共利益,永远只是局限于"非私隐"的交换互利层面上的解决方案,由承担方案成本的涉案双方(双双组合,构成多方),根据彼此私的利益的利好判断和维护。这就是资本主义的法治基础。由个体的私隐和自卫,就可以理解资本主义法治是如何在"愚民总是大多数,传统恶法总是大多数"这起航。与隐私被围剿的灾难性后果相比,领导同志所谓对谣言的担忧,完全可以忽略,不值一拉。"实名制"实行者,可以叛国罪论之。

罗马历史资料的构成,传说,和史实

拉西第梦神话移花接木的"最后一个罗马人";
罗马历史资料的构成,传说,和史实

罗马历史在传统上,几乎没有一手资料。最早的拉丁文的罗马著作始自加图,已经是格拉古改革失败后的共和国晚期。当其时,格拉古兄弟的死难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第一批正面叙述罗马历史的,是再后半个世纪的希腊人,如波利比亚的著作。然后再加1-2个世纪,今天所熟知的拉丁文罗马史作者,阿庇安,塔西佗,利维,维吉尔(史诗)才出炉。从时间上可以看到,今天的罗马史对格拉古兄弟改革的资料,相当于今天中国人根据明末传闻搞的"明朝那些事""窃明"之类。尽管作史者可能更诚实点,但资料欠缺也更不可克服

一直到1900年以后,对罗马时期原始史料的考证学渐渐代替那些显然是传说编录的,而且基本上是断章残本的"古典罗马史著作",成为更可信的第一手资料和研究。如BC508年,罗马给伊特鲁尼亚"帝国的反击"打败并征服后,签署的无条件投降条约,其铜板几乎被完好地发掘。由此也证明所谓"敌未退出国境而讲和者,汉奸论"的罗马精神子虚乌有。陈嘉庚那句话虽然不是胡编,却是罗马人在入侵南意大利大希腊时,元老院的离休常委对皮洛士的话。相当于日本鬼子侵略中国时说,美国不退出中国,日本跟美国没完!

重大的对外事件,象皮洛士战争和布匿战争,了解的人既多,罗马本身又是以一个整体出现,胜仗也打了,正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好题材,没有必要太多作伪。格拉古兄弟改革过程中,双方都有着各自强烈的神圣感的正义理由。因此历史的记载,并不以当时的成败,和日后的利益格局的演变论英雄。公有制与民粹相关联的社会学规律,让历史上任何"代表民众"的受难者,都有着天然的正义的,甚至是殉道者的色彩。耶稣是这样,恺撒是这样,格拉古兄弟,同样是这样。中国的春秋笔法,称之为"流芳千古"。

但是象格拉古兄弟这种得到市民和同盟者广泛同情的悲剧人物, 在事件发生时固然可以编排式"僭取王政""图谋叛国"的道德罪名。但是天才日久,同样的矛盾、危机一再出现,曾经的罪名不需要平反,自然而然就会烟消云散。格拉古兄弟的改革主张中,授予拉丁同盟公民权的主张,是格拉古兄弟也遭到原来的平民支持者反对的重要原因。格拉古兄弟死后随着同盟者战争拉丁同盟得到了公民权,得到公民权的同盟者并没有得到罗马的福利;罗马的福利也不由贵族负担。这样两者都没意见了,格拉古兄弟的名声就平反了。

元老院贵族集团和平民,一起反对公民权的扩散,因为前者承担着廉价谷物的派发责任,后者担心公民权后的福利因之而失去。最终向同盟者扩散公民权的,因为同盟者战争而不再成为争议,新公民就与旧公民一起反对公民权继续分散。罗马城中的廉价谷物的派发责任,也通过罗马的军事威力,转嫁到被征服的行省的身上(中国显然不存在此条件)。但是廉价谷物福利的配发,仍然仅仅局限于罗马城,吸引了数以十万计的无产者。(大首都)。各个公民自治城邦救济,仍然由各自治城的本地财政承担。(户籍制度)。

元老院贵族集团,尽管有他们的政治理由的神圣,但既然"为了自已的奴仆和奴隶的利益"摆上不台面,为了抵销坏名声,相应就有了"最后一个罗马人"的道德传说。真实可查的罗马内部政治历史,始自公元前二世纪的格拉古改革以后,那么此前的罗马史就是白纸一张任凭吹牛的意淫故事。如果连毛左也能意淫出文革天堂的道德极大高尚,同样的文学作业,估计也难不倒罗马人,歪歪几百年前的道德高尚。拉西第梦人"艰苦朴素,天下无敌"的神话故事,就被移花接木到了史前的罗马,也就有了辛辛那提式的无稽的史诗

华西村和国企与罗马世族的异与同

华西村和国企与罗马世族的异与同;
"反对格拉古改革"的罗马贵族不是"反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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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华西村比喻格拉古兄弟改革中的罗马父权贵族并不完全贴切。最根本地父权贵族的内部,尽管是公有制,但是他们所回护的宗族财产,属私有性质。在中国古代称之为"族田""祭田",是最高优先级的财产。即使是在毛帝国掌稷以后,仍然用集体财产的的名义加以保留。因此格拉古兄弟盯着父权世族的"族田"想均分之,就算成功也不解决问题,也确实是找死。罗马父权贵族的土地财产,名义上是公田,实际上是私产。华西村则相反,名义上是民企,实际上是寡头私有的国企

罗马贵族的土地收益,来自自已宗族仆役的生产,只要阳光雨露在,就只存在休耕养种,不存在现金流的问题。华西村的收益,则取决于帐面的重整,现金流取决于关系领导的心情,经营收入取决于央行的货币政策,和国企分包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简单说,人家罗马贵族虽然是贵族,采集的是本分的辛苦钱;华西村则是关系学的发达,瓜分的民脂民膏。根本原因在于,天朝是中央集权,存在寻租腐败权力谋私的必然,罗马共和国在城邦内部,至少就元老院寡头来说是民主的;并不具备天朝式的国资委和中央集权。

华西村的资本和利润,跟凯恩斯主义的货币和政策特许权不无关系。不妨试想,烟草在中国是最专卖的国营商品,中国民企有谁可以得到"造烟卖烟"的特许?没有特许权,就算偷偷做?那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罪名大得可以枪毙!吴英就是榜样!但是,就连国企搞香烟,也能赚满油水,华西村也搞香烟,偏偏就是极微利。真闹不懂,这个吴家山寨,即便对于毛左的革命事业,或者是私分国企保留特权的"圈内改革"而言,除了暴露中国根本腐败主要不是来自贪官,而是来自更大规模得多的单位腐败,还有什么好处可吹的?

格拉古兄弟确实有"苟利社稷生死尔,岂以祸福趋避之"的爱国主义,同时还有"向弱者倾斜"的道德纯正的出发点。如果历史上总是非黑即白的阶级斗争,很容易把将他们置之死地,完全废黜其改革的罗马贵族,视为道德对立的另一面。特别是当格拉古兄弟以崇高的实名ID标榜史册时,多以群体形象出现的政敌们,如杀死盖约格拉古的欧皮米乌斯几乎不见于经典;更给历史读者以"既得利益集团""阴谋集团""反动派"的阴森。但是如果把这一派的代表人物列出来,不知是否还让人感到意义?这些名字中至少有西塞罗,有加图
ps:张居正"苟利社稷生死尔,岂以祸福趋避之"听上去很妙,但是如果加一后缀,"何惧残民以逞",您觉得是否更妙?有不通顺之处?
全句:"苟利社稷生死尔,岂以祸福趋避之,何惧残民以逞?"!此句或可说明公有制中良心官僚的局限性

西塞罗严格意义上不是父权世族集团,而是因为作为父权贵族集团诉讼的代理律师,而成为该集团的利益代言人。这几个人之所以得到凯撒的重视,反映了恺撒希望与罗马元老院世族集团和解的意愿。西塞罗作出了古代最早的,关于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合理性,几乎是完整的论证,得到了两千多年来的欧洲文化的公认。尽管当时所针对的是父权世族集团的族产所受到的威胁,但是只要配以"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法学原则,就可以完封不动的转用到现代资本主义。今天欧美文化中,关于私有财产的观念,几乎就是西塞罗的论述

指责罗马贵族"反对改革"的理由,其中一条也就是今天"反对户籍制度"的理由"反对罗马公民权背后的(指廉价谷物)福利,分散到拉丁盟友之中"。象尤利乌斯家族只是小贵族,但是他们背后有大量的,仍是非罗马公民的阿尔巴旧城邦的亲戚,其中有很多已经离开老家,托庇于早就入城的恺撒家,这就是世族。表面上是剥夺这些世族的"公田",实际上是断了这些家族的活路,据说是向罗马公民中的弱者倾斜!不难理解,格拉古兄弟的改革之所以遭到罗马世族集团的,从族长(一般是公民,甚至元老)到依附者的强烈反对!

从华西村理解罗马的城邦,宗族,国企,改革的失败

从华西村理解罗马的城邦,宗族,国企,格拉古改革的失败

从政体学的角度看,华西村就类似于一个实行僭主制的城邦。以单位建制的国企,在经理责任制或已经MBO后,也类似于僭主型的城邦;当其职工大会还能干预国企事务时,类似于民粹型的政体(如雅典),但是大部分国企的政体性质,相当于由干部集团领导的寡头型的城邦,或一把手说了算的僭主制。这些"马列主义城邦"之所以能骑在老百姓的头上拉屎拉尿敲骨吸髓,是因为它们依附于马列主义的"罗马帝国",就象同盟者一样,向帝国中央缴付税收,派兵维稳,对帝国感恩戴德,让他们还可以奴役,比他们更卑贱的草民。

华西村和诸多已成利已单位的国企,它们与党国的关系,很类似当年的同盟者和依附者与罗马城邦的关系。央企相当于当时的拉丁同盟。党员和公务员是罗马公民。有一点资产的市民,大约相当于自由人(斯巴达的庇奥阿西人)。农民工相当于工场奴隶和希洛人。农民嘛!对不起,是被征服者,农奴,美塞尼亚人。所谓反户籍制度,当然得到党国的强烈支持,因为那意味着剥夺所有自由人的财产,统统降为希洛人;作为回报,部分"反户籍制度有功"的奴隶,极少数就可能被酬报为"奴转非",大部分就重新降为美塞尼亚人。

至于罗马城邦内部,改革不改革,腐败不腐败,民主不民主,寡头不寡头,独裁不独裁,选举不选举……,不要说跟几乎所有的奴隶(农民工),美塞尼亚人(农民)和庇奥阿西人(市民),基本上没有关系;就算跟央企(拉丁同盟)和同盟者(国企,关系特强的民企),也几乎是屁关系没有。华西村的内部组织,也类似于一个罗马元老的父权世族。300户1500多口人,几乎完全依靠老寨主吴仁宝的官场关系讨生活。每户一壮丁,差不多就是一个牛录(后金),全民皆兵,就是一个大队。这个大队给人家包了饺子,叫伟大的费边氏

在天朝帝国之中,吴仁宝算不上元老级的,但是薄熙来就绝对够格了。从已经暴露的薄熙来同志的家臣世族依附者,还有司马南孔庆东张宏良这样的帮闲文人,(王立军只不过是被收罗一条走狗),全靠着薄一个的政治关系捞世界。薄熙来一个人完全可以花天酒地地两袖清风,过过"最后一个罗马人"的清廉瘾,让家臣依附者包起自已的所有开销;再由薄熙来元老级的政治权力,通过华西村之类的业绩补充民脂民膏。如此就完成了以权谋私的同时,外表清廉得无懈可击的利益链。以上只是笔者的个人猜测,不过中国人可能都能明白

父权世族就如同一个小的城邦,城邦就象是一个大的父权世族组织。两者之间基本上就是规模大小的区别。若干父权世族会组织成一个城邦,一个城邦也可以重新分裂成若干个父权的世族。大部分城邦是寡头政体,原因也是因为由几个创立城邦的大股东世族组成,渐渐地增资扩股,补充其他小股东。数量不少的城邦是王政,就因为父权父权,在其家族内部,权力就如同君主,老土点的称谓是"酋长""头人""猴王""头狼""头羊",……!!!只有在极罕见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如雅典般的平民民主,相当于父老长老都给罢了官

这样就可以理解罗马共和国的内内外外的关系。罗马城邦不是国家,是世袭公民权的"党",统治着地中海时,就是一个"党国"。这就是罗马,无论是共和国还是帝国时期,都极具现代东方政治的参考意义的原因。在格拉古兄弟的改革之中,实际上是要求吴仁宝这些华西村,分掉华西村的吴家财产,分给曾经忠于党国的国企下岗工人。下岗工人当然是高兴了,吴仁宝们就很恼火,华西村民们虽然是吴家的世代的"奴转非",但是也帮着吴寨主闹革命,趁着格拉古总理不在意,就把这个下岗工人的领袖打死了,扔进了台伯河!

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

银行理财产品早已是庞氏陷阱,股票本来就是个人投资,根本不应机构化

银行理财产品早已经是庞氏陷阱;
股票本来就是个人投资,根本不应该机构化

由于金融企业清一色是国企,因此银监会的"监管",属于"管理权"的施行,跟市场经济"不干预",不是一回事。金融垄断肯定不是好事,(不是市场经济),但是在金融垄断的情况下,如果不监管(马尔萨斯主义的跑马圈地),就更加是坏事。这种监管不监管,仅由词面而及辩证法,是无法区分的。由于中国文化中,分不清"国企是政府还是企业?""政府是企业还是收税支用的公共服务?",也就分不清"政府对国企的监管(合理)"和"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不合理)"以及"国企对市场的垄断(不合理)""私营企业对市场的高占有率(所谓垄断,但是合理)"之间,都底有什么分别。因此,中国A股很多股民也分不清,依靠金融垄断的银行股,和艰难求生的民企实业之间,到底谁更有投资价值。

银行理财产品早就是金字塔传销的游戏是公开的秘密。此前笔者就遇到过银行兜售的,年回报12%保底的理财产品,但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了解,笔者很清楚,银行推出的这类产品,必定有其亏损的风险。不但银行产品,目前的公募基金,至少一半以上,实际已经是被清盘的。至少一半的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早就是同一产品线的项目,完全依靠后续销售的高利率回报,吸引新的资金,填补前一期产品的还本付息。这就是银行理财产品的回报"越来越高"的原因,其实就是利随着风险而迅速攀高,与高利贷的形成机理一模一样

银行理财产品,他们所做的事也就是吴英所做的事;而且规模更大,亏损要严重得多!他们却要把吴英判死!这就是吴其伦等人所称的"金融秩序",也就是郭树清所称的"机构化"!妖魔化散户投资的"机构化",与机构要判死吴英,无论是逻辑还是动机,都一模一样。笔者早就指出,郭树清妖魔化散户的机构化,打压小盘股(散户投资)的政策,将导致空前的经济危机;今天银监会终于也认识到了。恐怕这就是郭树清必须离任的真正原因。散户真的投机吗?A股真的是散户市吗?还是已经被过度机构化?这是牛市的关键。

股票本来就是个人股资,根本不应该机构化。西方所谓机构化,就如同美国的麦当劳,只不过是因为美国人力成本贵,股市能够提供的收益,比实业就业要低,所以才会交给"机构,理财专家",支付打理的成本。但绝不等于说,"成熟的市场经济,要禁止自已煮饭,强制吃公共快餐"。美国所谓机构化,只是表象,就算是此表象形成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全都不存在,反而有着海量的M2,流动性过剩!机构股神靠鼓吹机构化捞钱,还可以理解;郭树清身为政府官员,附庸特权利益集团,没有一天不侵犯股民散户的合法利益!

所谓股票投资"必须机构化",如同个人买东西,非要经过"专家代购"。如此缺德的政治口号,居然还有"股民"叫好!为什么?为了什么?

中国企业负债程度与经营独立性成反比,华西村和国企现金链,取决于政府恩典

国内企业的负债程度与经营的独立性成反比;
华西村和国企的现金链,取决于政府的恩典

华西村作为天朝传统特色的新模范,也确实有着雷锋日记之类的宣传作派。当唱红打黑甚嚣尘上之际,雷锋同志传闻是西点军校的偶象,毛主席的军事天才据说是美国军校必修的教材;吴仁宝老寨主也在同时被ps登上了《时代》周刊的封面;自然还有如"美国公务员下凡监视食品生产线""西方严厉监管互联网""《美国法典》全是法家暴政的条条款款"……,凡此种种,可能是美国确实有点影响力,连毛左也知道搬出"美国人说的"就特别好忽悠。知道美国不是权威的,可以不加理会;了解美国ABC的,都知道全是假的。 

华西村是"非典型(无特色)"的中国传统"企业"。自从几千年前的"乌氏倮,寡妇清",到明代的"晋商(钱庄包税人)""徽商(盐课包税人)",再到今天离开特权就活不了的国企,要靠关系学才能勉强维持的民企,都是此类贵族权力社会中的"企业"。中国改革将往何处去,也是取决于对华西村这类"成功经验"评估其是否有效的;而不在于"德国人说的(弗赖堡学派)","美国人说的(比不过华西村,就巴结官方权贵吧!)";如果华西村模式确实是有效的,政府牢牢监管下就算勉强"共同富裕"!也算是毛教天堂了

对产值数字仍然情有独钟的社会,在关注GDP此类可以被计划经济操纵的政绩的同时,可能也会摆出华西村的营销额,作为变相的GDP。类似的当然还有"国企对中国作出的贡献"。但是从关注成本效益的经济学着眼,更重要的是此类GDP和营销额,负债的增长情况;而从企业持续性运转来说,现金流因何保证,比什么都重要。无论一家企业的帐面盈利多么烂,只要现金流不断,企业终归可以苟延,以待天时。正常情况下企业,只能是靠自已,如果不能从股东中再融来资金的话!此节可以注意目前金融股和房地产股的融资热

直接融资可以避免高昂的债务,否则只能从信贷之中补充现金流,利息随着企业的信誉下降而迅速攀升,——>假如高利贷合法的话!但是只要能够拿到资金,充其量反映为高昂的债务数字;而债务数字如果还有母公司买单,就总是可以重整的。比方说赖帐,或以赖帐为威胁,要求债权人接受减计;也是可以被母公司转移烂帐的。华西村与政府的关系,与国企与政府的关系类似。可以肯定,如同股市中的ST逃脱被摘帽一样,连上市的母公司都可以做到,有关部门也绝对可以对华西村和任何国企,随时债务整容,满足任何宣传的需要。

由于国企和华西村的从属性质,因此它们的现金链,实际上取决于政府的心情,此即关系学之重要性。相比国企的天生高贵,吴仁宝老寨主的成功,显然付出了更大得多的辛酸。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企和华西村们的现金链,大概还有高房价的开发商,都取决于中央政策是不是"货币从紧,财政保守"。为什么温总理"从紧"会招来机构如此多的骂名,此即其中道理。但是与此同时,攻击温总理"从紧"的人,同时也反对通货膨胀,反复指责温总理的四年总共四万亿的"积极财政",但是4万亿只占现存M2的4%强!

一家效益极差的企业,如果赋予其向所有人收钱的特权,也必定可以因为成本转移给社会,而"帐面效益极佳",尽管因为社会为之衰竭,终归难逃亡天下的结局。因此当华西村和国企,已经是政府权力包庇的庞儿,而不再是独立的企业经营实体时,它们的所有数据和效益,都变得完全没有意义。所以华西村的经营数据公开多少细节,是无关紧要的。实体经济学可以预期,在不同权力干预(含包庇)条件下的华西村经营帐目的变化(假如有帐目的话):华西村的资不抵债程度与其经营的独立成正比,现金流的持续取决于政府的恩典。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贵州毕节案中,政府责任有限

贵州毕节案中,政府责任有限;
妖魔化袁厉害,民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笔者一般不关心时事案例,除非有利于作为例证,说明笔者自已的社会学体系中的某些知识环节。如此一来,任何时事的"评论"(假如可以把举例说明,作为评论的话),首先也就需要介绍相关的知识环节。因此对为了以"胡温交接,邓老人安排的一退到底体制的局限性"的说明,需要漫长的"公有制民主,元老院政治,朋党政治"模式的说明。以致于看上去,反而象是一部"世界政治学通史"。如果有关的社会学和法学知识,已经被广泛了解的话,"评论"就可以简短得多,甚至完全没有个人评论的必要性了。

贵州毕节五个小童闷死案,也是笔者感兴趣的,此案与此前发生的"郑民生屠幼案"和"佛山女童遇难案",大同小异。贵州毕节五位小童遇难案,与佛山女童遇难案一样,他们的父母监护人要负最大的责任。但在天朝法家暴政的暴民习俗之中,所谓人道主义,既然不能怪责于已经失子女的家长,则只能怪责于当地政府。正如郑民生屠幼案,悲剧固然是悲剧,在贵州毕节一案中,政府责任有限。在兰考袁厉害孤儿院失火一案中,官媒记者对袁厉害的攻击,也可见同样的逻辑,这些案中的民粹炒作,显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ps:佛山女童案以"交通肇事"罪结案,理由是司机不应出现在"内街通道上"

一些政府人士,对"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的法家暴政,情有独钟!却没有意识到同样的逻辑,最终就会被革命分子罗织到政府的头上,成为反政府闹革命的理由。因为杀白鹅顶罪的勾当,(如聂树斌案所揭示的),就算政府部门抵死不认,公众却都知道"坏人还没能真正服法",那当然是万能的政府,去代替坏人服法了。此即革命和被革命

兰考袁厉害案则与"炒作《挟尸要价》案",大同小异。"炒作《挟尸要价》案"中的受害者,实际上是救人有功的老实船夫,但是良心多得喂狗的传媒和记者,就可以一贴snapshot看图作文,把人家弄成杀人犯,还拿了一份官方的新闻大奖。用这种snapshot看图作文的办法,可以把任何说成是杀人犯。记者对袁厉害的妖魔化,大概是打算揭穿"道德圣人的偶象"。就象毛狗哲学家混迹于笔者博客,打算"揭穿个人主义的权威"(笑笑)。只不过袁厉害显然不是道德圣人,笔者也不是个人主义的权威

记者自以为炒到了许多袁厉害"不为人知的细节故事",但以披露出来的内容看,只不过是一个心胸狭隘,心理非常阴暗的小人物,对一个有善良用心的农妇的正常行为的大惊小怪。笔者解释介绍的实体社会学常识,与传统公有制文化剧烈冲突,遭到毛狗和哲学家的围剿,倒不奇怪;袁厉害的善心了,也遭到小人围剿,这才是中国!该传媒及记者大惊小怪"袁厉害收养孩子逐利,袁厉害可能很有钱",实在看不出对社会和被修养的孩子,有什么坏处?煽动仇富用于围剿民间慈善,这位记者就算在民粹横行的中国,也是罕见的案例。

从官媒讯得炒作袁厉害"道德"这件事来说,可以看到,慈善国有化的观念,远不仅仅是威权政府的政治,而且是天朝传统知识分子的"对平民好心的高标准严要求"。不妨设想,几位儿童如果是死在兰考国营孤儿院,这位记者会不会炒作国营孤儿院,"向政府要过钱"?还把收养的孩子送收养人,让孩子有家庭的归宿?袁厉害是干得更好了,还是不如呢?

如果该记者掌握袁厉害犯罪证据,可以向检察部门举报。否则无论这些记者,如何为(如无袁厉害,可能早就死了的)被遗弃儿童火灾中遇难申冤,疑罪从无。言论自由,这位记者大可不必象中央电视台那位炒作"皮革毒胶囊"的记者赵普那样,害怕袁厉害这些无权无势的黑社会的报复。我们只需要知道,中国还有袁厉害,还有这种官媒,还有这种记者!!

传统文化的阶级斗争,缺乏信仰,礼崩乐坏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反映了公有制民主的局限性
经济学的"短缺压力",及传统文化的阶级斗争,缺乏信仰,礼崩乐坏

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悲剧意义,因为格拉古兄弟崇高的人品,甚至即使是其政敌也为之叹息,而且格拉古元老院政敌的人品,也与格拉古一样,有着罗马共和国时期质朴的纯品。双方的品德如果施之后世,都可以称得上是|"最后一个罗马人",而令悲剧显得特别浓厚!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失败,对于现代中国的参考意义,远远超过诸如商鞅变法,王安石或者张居正等的变法。因为中国历史上的所谓变法,其实只不过是无数次中央集权因时利导的政策变更中的几次,谈不上成功,而主持人本身,忠君有之,谈不上进步不进步。

最起码是,中国这几个人所谓的"改革家"失败后,他们的政敌不会为之惋惜。格拉古兄弟则是在一个接近民主的社会中改革失败,他们所面对要解决的民众矛盾,也正如今天中国所面临的"共识",似乎是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案,在格拉古兄弟看来就是对"属于罗马城邦的公地再分配,以重新创造出罗马公民兵源的自耕农阶层";与今天中国改革者仍然没有抛弃的幻想:国进民退反腐败,重铸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北欧模式(尽可能的)高福利,平息民众的不满,双管齐下,则四伏的危机,自然就会消散,——>同样是一条不归路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原因,突出发反映了公有制民主"无私"的局限性。如果是从"彼此(代表的群体)利益"的角度,象现代民主政治那样摊开来讲,到底是在公民与公民之间达成利益平衡,还是在公民(带奴仆和依附者)群体之间达成平衡,至少可以看出双方的妥协点和各自的底线。但是在公有制的前提下,彼此不能陈述各自的利益,(此时可以回顾,什么叫《罗伯特议事规则》),也就只能各自找出各自神圣的无私哲学,而令争论必定是在彼此的逻辑体系下进行,绝不可能坦诚相见,也绝不可能得到妥协的共识。

基督教的错误,是把这种公有制导致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的缺陷,称之为"异议者不信神,缺乏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则是将其称为(统治阶级拒不妥协的)阶级斗争,而孔儒哲学,就称之为"世风不古,礼崩乐坏"。公有制社会由于不能从利益角度去商量彼此的合作,而把整个社会的权柄归咎于某种神圣哲学的垄断。缺乏实证校验的情况下,争执的双方都肯定可以找到各自以为绝对神圣的逻辑前提,如果不是全面投降而任由摆布,就是只能"拒理力争"。可以看到实体社会学是用"短缺压力"取低了"阶级斗争"等观念。

清谈的哲学口水仗之所以误国,是因为这种争论既不可能得出解决问题的妥协,公有制社会(因为短缺压力)而导致的矛盾和危机,却不会因为政治没有得到妥协,短缺就不再是短缺了;这样无论争势者初时以何种"罗伯特方式事规则"彬彬有礼地进入口水仗的战场,最终都会因为短缺的压力,把双方都逼走投无路的角落,而不得不先下手为强,无毒不丈夫。此即所谓公有制民主,总是劣币驱逐良布,没有最坏的,只有更坏的,最终选出的是"最不坏",但却是空前绝后的独裁残暴的伟大领袖。此政治学的规律,与双方道德无关

当我们作为民主人的诉求,取"人性本私"而铺陈自已的核心利益时,毛左和民粹的哲学家,尽可以用玩世不恭的方式偷换概念否定任何利益为据的妥协商定标准。但是游戏规则也就再无所谓"妥协",只有成者王败者冠的你死我活,——>则继续口水仗已然没有意义的;如果左棍选定了阶级斗争,那么如何进行斗争,就不是左棍可以选择的。如果还能退让,不妨再退让;但是毛左棍之流必定会步步进逼。罗马元老院贵族和苏拉的突然反击,显示了行之有效的政治策略:如果躲不过,就用突然以超出对方预期的突击,将对手斩尽杀绝!

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

所有改革,革命都与解放奴隶无关

罗马所有"改革,革命"都与"解放奴隶"无关;
罗马与美国南方蓄奴制的异与同;
罗马与美国南方蓄奴制的政治支柱都是人道主义

格拉古兄弟及其后罗马一点点转变过程中的改革,自始致终(及罗马帝国的灭亡),都与"废除奴隶制,解放奴隶"没有关系。《安东尼敕令》赋予全体自由人以罗马公民权,本身就意味着对奴隶关系的承认,废除的是臣属城邦对罗马城邦的依附,而代之以对皇帝本人的依附。这种新的依附关系的"改革"早在奥古斯都时代即已开始。《安东尼敕令》只是剥夺罗马公民户籍背后的福利、社会保障,公民政治特权,并剥夺作为罗马公民和非罗马公民各自的税收豁免,意味着对全体民众的普遍加税。历史事实远非听起来那么崇高。

乌尔平谴责奴隶制,(用斯多葛哲学,自然法)强调奴隶与自由人,天生是平等的,但承认奴隶主与奴隶之间依附关系的现实合理性,强调的是人道主义。基督教会在发展过程中,所依靠的就是罗马社会对奴隶制的承认,作为集体主义的宗主,成为教徒和贩依者的庇护组织,法理上也有从属于教会的奴隶和客民依附者。基督教本身强调的就是天主是每一个信徒的主人,因此在天主面前人人平等,天主的意志通过信徒贩依的教会体现;其组织形式与古老的奉保护神的城邦别无二致,只不过是以"单神"的信仰而更具攻击性。

所以用阶级斗争的理论解释罗马"奴隶制"和"贵族与平民"的冲突,都只不过是"进步与落后""光明与黑暗""上帝与魔鬼""好人与坏人"之间电子游戏般的故事的艺术再版,似乎解释了一切,但却什么也没有解释。对于罗马的奴隶制和罗马城邦的主客庇护制度,可以用"存在即合理"作一全貌的把握: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基本制度,各自延续了400-600年!而且前后贯通,罗马帝国仅仅是用元首政治,代替了元老院政治。这种制度如果没有广泛的认同和合作,仅仅依靠暴力和镇压的话,是不可能得到长期维持的。

对比罗马时代的奴隶制与美国黑奴制可以更深刻地明白"奴隶制"这一表面词汇的真实含义。毕竟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在指责美国南方黑奴制的同时,也以同样的语句指责于,其时方兴未艾的工业革命的资本主义的自由务工制,把劳资双方的自由合作,同样指责为"奴隶制";把工业革命以后创造的巨大物质文明,指责为资本主义空前的剥削的财富和(资本)积累。(林肯演讲中即有此观点)。因此如果可以用仅仅在表面上指责美国南方"容忍了黑奴制(即蓄奴)"而发动南北战争,马克思主义当然也可以发动阶级内战

美国南方有基督教教会,但没有庇护奴隶的神庙,也没有释放奴隶转为主客制的德尔菲誓约。因此美国蓄奴制与罗马和希腊奴隶制最大的区别,是没有取代奴隶制转化的主客制。由于美国南方白人文化,不承认黑奴是(平等的)"人类",因此虐待奴隶的奴隶主,也不会遭受如"神谴,不受保护,逐出教门"等宗教惩罚。为了摆脱基督教"人人平等"的约束,美国南方也拒绝象罗马那样,把"禁止虐待奴隶"作为宗教惯例和成文法。这一条也是与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教科书不一致的,因为后者强调"奴隶是会说话的畜牲"。

希腊罗马时代,"奴隶是会说活的畜牲"并不是成文法,而是哲学争论时极端主义的一方辩证,真正的成文法是禁止虐待奴隶,除非奴隶犯有过错。美国南方基督教对黑奴的保护,则是类似于今天基督教的"宠物保护主义"。该主义在今天对于宠物而言,显得造作而且多余,但在当时对于保护黑奴来说,却颇有点必要性。但最终结果则与希腊罗马时代的奴隶制类似地,美国南方的奴隶制的基础同样是人道主义。真正的暴力和镇压的奴役,出现在加勒比群岛。在糖业利润的驱使后,该地黑奴的平均工作寿命只有3-5年!!
ps:满清包衣制是公认的奴隶制,;可以参考包衣与主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亲密的,还是互相仇恨的

每案必破,必有坏人伏法,除非不惜冤枉好人

不是"有证据证明是冤案"才是冤案;
"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冤案的"就是冤案;
"清理冤案""追究逼供讯刑事责任"是两件独立的事务;
"不放过一个坏人"的"破案率"是法家暴政的传统真理;
"公务员涉嫌逼供讯应解除公职"与"涉嫌逼供讯的犯罪"是两回事

是否应该清理冤案,需要有一个标准。卢麒元用哲学的理由提出的的"政治正确""向弱者倾斜"也算是一个标准。听卢言观卢行,被冤屈的冤杀的疑似的坏分子家破人亡了,显然不是卢麒元眼中的弱者;制造冤案的薄熙来和几百个经手人,这些在重庆事件后,惶惶不可终日的权贵和鹰犬,方才卢麒元等人为之怜悯的"弱者"。从哲学意义上"疑罪从无"似乎也可以用于阻止对有关冤案的清理。因为按照法家暴政的传统,"冤案必须有罪犯为之负责",因此清理一批冤案意味着有一批贝利亚丢官,入狱,此即有人惶惶不可终日。

某些显然不适合在法治社会中从事法律工作的,长着斯大林主义的公诉人大脑的天朝权威律师,他们所称的"不能冤枉一个好人(疑罪从无被否定,显然是一句空话),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后半句的实际含义,就是"每宗罪案必须有坏人伏法",这种观念是法家暴政的传统真理。在司法工作上常用"破案率"来衡量公安政绩。王立军执掌重庆政法时,甚至于"制造假案,确保(权力眼中的)坏人伏法",自已把自已塑造成了"打黑英雄"。但是,如果政府不是万能的,显然不能保证每案必破,必有坏人伏法,除非不惜冤枉好人。

假如不是陷入了"每案必破""宁可杀错一万,不可放过一个(坏人)"的话,"疑罪从无""利益归于被告",既适用于冤案的受害者,也适用于现审理的被告,和人所共知的潜在的嫌疑人,当然也适用于涉嫌刑迅逼供,制造冤案的那几千个打黑英雄。所以说,清理冤案与"惩罚逼供讯的嫌疑人",完全是各自得立的两案。冤案之所以为冤案,不是因为有证据证明那是冤案,而是没有证据证明当时的被告有罪。而涉嫌逼供讯犯罪的,仍然在职的几千个打黑英雄,疑过从有可以全部解雇他们公职,疑罪从无,公诉则仍需要确切证据。

重庆薄熙来有关冤案,司法部门似乎拒绝自行审理,把皮球踢给家属:"如有冤屈,有证据证明是冤案,可以申诉,一定受理",听之凿凿,却不合法理;是把民事未诉讼可诉讼之事,混同于刑事已终审之案,并且继续沿用了"犯罪嫌疑人需自证无罪"的有罪推论;而且以重庆而论,绝大多数情况中,如果司法责任部门是需要公正处案,这种无罪证据是明摆着的。因为刑讯迫供的证据,几乎出现在每一个涉案人的身上,凡刑讯迫供者,均疑证从无;以聂树斌等案,明显已经只有冤杀了人,却仍推托"难查",真实原因恐怕人所共知。

当涉案人被关押,有关伪证者被保护,主谋的薄熙来没有对冤案负责,王立军只是对鸡毛蒜皮事不相关者入刑,与此同时官方程序又已经"终审"(即不再受理上诉),却让受害者家属"如有冤屈,可以申诉",就是撒无赖了。而是等价于说,"司法"是低权限的,上访后才是真正的权力程序。可以理解,薄熙来一案如果真的秉承公正的话,将很难解释,为什么一个完美无缺的天朝体制,会出现薄熙来王立军这种国家领导人。毫无疑问地,民粹会借红色党的忏悔,攻击红色党的执政地位,但是强行掩盖的话,民粹就不会攻击了吗?

对薄熙来和王立军的审讯,如果不是秘而不宣,就是避重就轻,也是为了避免在毛左(很多吗?很重要吗?)的眼中,薄熙来是倒于贪腐,而不是"路线斗争";——>是否作斯大林主义的冤案,居然能够成其为"路线之争",甚至在几乎人所共知以后,是否秉承公正,让薄熙来等人对自已的罪行负责,居然也仍担心"路线斗争",天朝红色党,是否觉得很有脸子呢?在重庆事件,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后,到底是掩盖冤情,明白地撒懒,更能保住红色党的路线面子;还是秉承公正,更能取信于民。今天当政者,可以仔细权衡一下
ps:本文后半段时事已经贴出,本是随笔,补充前半段,就是法学常识在时事应用中的介绍

为政者宜慎思格拉古兄弟的悲剧

"做官要做保民官,为人要学格拉古";
为政者宜慎思格拉古兄弟的悲剧 ;
格拉古兄弟的政治正确,在科学角度上不正确;
贵族集团的反击"道德不正确",但比格拉古兄弟更科学;
罗马历史的演变,按贵族集团的路线演变

了解罗马社会政治经济体制运转的真实机制,就明白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只是看对了症状(自耕农——>公民兵源消失),而不明其时弊的所以然,更不明白罗马社会(生理)的生命线,开出了自取其败,自败取死的改革处方。以处世而言,格拉古兄弟无疑是令人尊重的君子典范。"做官要做保民官,做人要学格拉古"。但是以匡正时弊,改革新政而言,断不可以重蹈格拉古的覆辙。尽管"反腐败"从来都是共识,从来都没有人怀疑它的政治正确性;但是是否会出现格拉古改革式的"打着右灯"向左拐的死路,为政者宜慎思之。

如果从阶级斗争的理论出发,先人为主地为格拉古兄弟扣上"进步,改革,人民"的帽子,或者如元老院贵族当是时扣的"叛国的,僭取王政的,野心的"(其实就是民粹慈善),都将因为预设了"敌对观念",而失去对这一段富有现代参考意义的历史的准确把握。了解这样的事实是有益的:格拉古兄弟争取的是"罗马公民"中的弱小者的权益,而不顾及非公民的,即便如拉丁同胞公民的利益,(会增加土地需要分配的压力),更不要说奴仆和奴隶依附者的利益。罗马贵族名义的"罗马传统",背后却有着大批"非公民"的利益。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罗马城邦不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是一个执政党。不恰当的地比喻,如同今天的毛党执政,有大量的国企和党企,毛党内执政权的确与国企的垄断有关,但是强调国企的垄断,并不是民族和社会的利益,毛党和党国的利益。因此在罗马"城邦主义"的历史时期,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方案,强调"遵照古制,罗马公民耕有其田,耕者有服兵役的义务"时,是政治正确;有保民官"人身安全神圣不得侵犯"的保障,又得公民大会和平民的集团拥护,此诚不可与之争锋!与此同时也自然孕育"反击僭取王政"的真实阴谋。

被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历史故事置于"阶级斗争"的反面的罗马贵族,他们其实是合法合理的理由与格拉古兄弟的政治正确相比,确实是拿不出台面的。第一就是"奴隶,奴仆与是人,有着与罗马公民平等的生存机会";第二是盟邦也是邦,与罗马有着平等的"分配机会",不能祸水外引;第三是如果摧毁了父权主客依附制,那么盟邦也将不必再依附于罗马,罗马共和国的政治主宰地位,也将崩塌。第三条可以说是罗马城邦利益的自私自利,前两条显然符合今天的普世价值观;但在当时,后者被指为贪婪,前者不合古制……!

无论是从实体社会学的先验结论,还是从日后罗马历史的变迁,都可以看到,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方案,尽管当事人以极大的热忱和正义,无私地投入其事业,直到奉献他们值得尊敬的生命,实际上是错误的,既不可能推行,又必定失败,历史最终的选择博弈,证明了元老院的"保守反击",尽管在千百年来被指为"不正确的政治暴虐",实际上是更接近于可持续性的要求。事实上,元老院贵族的确达到了"保住罗马传统"的目的,甚至一直延续到近现代!罗马最终在内战中诞生的的改革方案,也不是格拉古兄弟改革的主张。

尽管格拉古兄弟的推动的改革,是罗马贵族和平民的第二次摊牌,但是最终的解决方案却与罗马平民的关系不大,更丝毫无损于贵族父权集团,能够说贵族集团失败了吗?难道贵族集团反对罗马的改革?贵族集团不热爱罗马吗?以同盟者战争的结局,及恺撒和奥古斯都的元首制的政治支持基砘来说,最终的解决方案是把公民权扩大到格拉古兄弟排斥的,原罗马公民集团以外的新公民之中,再从扩大了了的公民无产者中招募职业军人,形成少数职业军人集团为核心的罗马帝国。绝大部分平民只是得到了仅在罗马城中有限分发的保障
思考题:格拉古改革的失败与元老院贵族的立场和反应,与百日维新的失败,和慈禧太后为代表的满汉权贵集团的反应,是否有共通之处

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基督教,阴谋论,神国,异端,革命,统治者

《星球大战》《前传》中的罗马史和基督教,阴谋论,神国,异端,革命,统治者和魔鬼

以罗马共和国向帝国转变为原型的《星球大战》系列的成功,反映的正是基督教世界对罗马历史和古典民主陨落的理解和惋惜,也体现了西方文化对完美社会的憧憬。在《星球大战》之中,古典的美好的共和国,在神权的杰迪圣庙的无私修道士的监护下(指基督教会),以联邦的形式保持着完美的和谐,但是却在一小撮千百年来一直在宗教战争中被毫不留情的追杀的异端,但仍然拥有颠覆共和国力量的阴谋集团(暗指黑暗势力)夺权、颠覆。凯撒和奥古斯都无疑就是《西斯的复仇》的原型,布鲁图斯就是反抗军"卢克"原型。

在《星战前传》之中所反映的完美的教廷信仰社会,就显然是一个没有政府的(权力被关进了笼子),掌权的教会修士艰苦朴素绝不腐败,只有几个议员协调邦际间矛盾。这样完美的共和国,被偷偷控制了军政力量的"叛徒,内奸"的当权派,却是西斯长老的议长的阴谋下,诱叛了强大而不坚定的年轻修士(阿纳金),用突然袭击的方式屠杀了控制政权的整个修道士团队及其整个党校培训班。历史上上类似的先例,是法国国王美男子腓力对忠实于教会的教庭军事力量"圣殿骑士团"的的袭击和屠杀(《达芬奇的密码》以此为背景)。

卢卡斯的文学创作,让卢克和反抗军最终在杀死阴谋大帝后,反败为胜;而罗马历史中的真实,则是元老院贵族的力量,在菲力比战役失败后覆灭。当一个富有公有制传统的古老教权政治被颠覆后,新生的政权必定是独裁的(即帝国),恐怕是整个〈星战〉系列中,唯一符合实体经济学规律的情节。《星球大战》整个故事框架,也反映了"革命"观念,并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的创意。在《星球大战》的故事之中,整个帝国的统治阶级,甚至仅仅集中在西斯大帝身上。这位拥有最强大魔力而能忍辱负重的西斯大帝,扮演了魔鬼的角色。

西斯大帝控制帝国的力量,却不是来自任何基础性的社会和群体。早期的《星球大战》中的帝国突击队,显然取材于纳粹的党卫军。不过纳粹虽然残暴,毕竟拥有一个有工业现实的国家和社会,才能募集这样一支军队,并提供其装备的资源和成本,以及官位升降(意味着社会荣耀)所带来的积极性。象隆美尔所追求的,无非就是成为很风光的帝国元帅;而已。而在星球大战中,支撑整个帝国统治的,是不需要成本就可以拥有的,(因此就不需要社会支持),没有独立意志的"克隆人军队"。从中也可见基督教深层的共产主义理想

在《星战前传》之中,卢卡斯采纳了九十年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出来的新名词,先是为阴谋集团创建了一支显然在工厂中就可以生产和装备的机械人军队(所以要监管所有大企业);后来西斯大帝创建了一支,可以由生产创造出来的强大的克隆人军队。既然生产可以创造价值,国家集权拥有最强大的生产能量,那么阴谋家控制了国家,生产出没有灵魂的克隆人军队,倒也符合基督教的简义逻辑,也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完全一致了。在此在星球大战的故事框架之中,革命工作显得异常简单,只要杀死皇帝本人,革命自然成功

《星球大战》纷繁的人物所表现的社会理解,却是异常的简单,即可谓"邪恶帝国"都是被一小撮人所统治,只要干倒这一个统治所有人的黑暗大帝,诸如杀掉卡扎菲,被统治的人民自然得解放。甚至连黑暗帝国的中坚,法定的接班人,"黑爵,Darth Vader,Anakin",也是被西斯大帝引诱、协迫,让Anakin成为Darth Vader的,正是基督教文化所强调的"原罪,魔鬼的引诱"。当杰迪修道士是完美时,肉体可以陨灭,但是灵魂是不死的。一度被魔鬼诱惑而堕落的叛徒坏分子,忏悔赎罪后也可以得救,成为灵魂永生中一员。

再分配改革方案不具可行性

格拉古兄弟与元老院贵族广泛共识和小许分歧
格拉古兄弟没有意识到土地再分配方案,威胁到父权和主客依附制;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是"打着右灯向左拐"的总爆发;
在罗马父权和主客依附制前提下,格拉古兄弟的再分配改革方案,不具可行性


把元老院为代表的罗马寡头贵族"拒不改革",归咎于"拒不放弃既得利益"的"剥削阶级的本性"是容易的,如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指责那样,也就陷入了格拉古兄弟改革的误区。他们看到了显见的问题,如罗马传统兵源来自于自耕农自负装备成本的公民兵(正确),由于罗马共和国作为意大利联盟的首邦而负担的战争任务,小自耕农与(能互通有无的)父权世族农场之间,承受税负能力的差距,导致了在同等战争成本下,小自耕农的破产,而令罗马(随着罗马和联盟的发展,责任越来越大的)战争能力每况喻下(正确)。

对于罗马传统的公民兵兵源的消失,格拉古兄弟与贵族集团,及他们各自的平民支持者之间,有着充分的共识;如同天朝帝国今天,对于"必须改革"有着共识一样。但是如何解决显见的问题,就远远谈不上共识,而是在南辕北辙的分歧之中,彼此争论,到彼此仇恨,到彼此残杀,经过几轮残酷的内战后,终于找到了"元首专制"这一解决办法。当罗马共和国在其本身缺乏的发酵中,最终寿终正寝后,今天已经深受基督教影响的西方文化,象布鲁图斯那样把古典民主的陨落,视为恺撒和奥古斯都的"个人野心",只能说是冥顽不化。
大格拉古(提比略)把改革的解决方案,定为对贵族集团所占土地的限制和再分配,是直观的想当然,而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原因就在于,依附于父权贵族集团的并不仅仅是罗马公民册上的公民,还有更大量的,因为释奴税等限制而没有出现在格拉古名单上的客民和奴仆。因此仅仅用"罗马公民人均占有的土地"来衡量贵族必须退出的土地,将在事实上否定罗马社会最根本的"父权,主客依附制",实际上也就是对贵族父权世族本身的革命;因此不但会遭到父权贵族和元老院的强烈反应,而且实际上也得不到平民群体的同情。

无论该制度和意识形态在后人看来是否合理,在当时是不可能对父权和依附制进行革命。天朝皇党今天由皇党枪杆子宪定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识形态并非公认,并在事实上被绝大部分人抛弃,尽管绝大部分公知,只是继续奉行改头换面的另一种公有制信仰。而在格拉古改革的时侯,罗马所有人都认为父权主客依附是罗马社会的根本。因此当格拉古的改革事实上威胁到罗马人认为政治正确的主客依附制时,元老院贵族的政变号召,自然是一呼百应。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可以说是"打着右灯向左拐"的总爆发。

格拉古兄弟的悲剧就在于,甚至连格拉古本人和他的依附者,也是珍爱着他们在事实上威胁到的罗马传统制度,根本没有认为自已是要推翻这种制度。格拉古兄弟不但在"罗马现实存在的问题需要改革"上与贵族集团达成了共识,在"必须保持罗马传统的父权主客制"问题上同样有着共识;而仅仅是在"怎么解决问题,是否会影响传统制度"上,各有各的理解。在此两个前提下,实际上错误的是格拉古兄弟。因为只要罗马的意识形态仍然是父权依附者,那么父权世族集团没有任何退路;格拉古兄弟的改革不可能推行,也不可能成功。

格拉古重新分配土地的依据,不是贵族集团自罗马城邦出现之始,就已经占有着被视为罗马公地的大部分土地的事实;而是强调着公有制的老调子"普罗马之下,莫非罗马城邦的公地"(天朝也有类似的调子),而要推翻已经两百多年以来的买买卖卖的关系,重新分配之!不管导致小自耕农出售土地的原因是什么,但显然元老院贵族不是强买强卖;不要说这种再分配,的确如西塞罗所称是侵犯私有财产而不合自然法;贵族集团里全是一大窝子的嗷嗷待哺,根本不可能退让;就算退让,罗马有限的土地资源,也根本不可能重新分配

奴隶制的支柱不是皮鞭和镇压,而是人道主义,庇护和效忠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对罗马"奴隶制时期"的歪曲;
罗马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主客依附制,经济主流也不是奴隶制;
罗马奴隶制的支柱不是皮鞭和镇压,而是人道主义,庇护和效忠;
罗马奴隶制历史中的"暴虐"非常局部,短暂;

基督教在谴责(实际上是平民元首平息内战后的)罗马帝国,颂扬古老的共和国和斯巴达起义时,实际上试图谴责的是罗马帝国的"奴隶制",而保留对罗马共和国"(贵族)朴素民主"的赞美。这种对历史有意识的歪曲,在马克思主义中被表达为"罗马的奴隶社会",从而给其信仰者,以为罗马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意识形态,就是(没有人道主义的)奴隶制;同时又把人道主义垄断在基督教手中。历史也就完全被歪曲了。罗马帝国的政体与罗马共和国有区别,但是其意识形态都是神灵担保的主客制和人道主义为基础的奴隶制

西方对于希腊,罗马和美国南方蓄奴制的严肃的考据学著作,其实汗牛充栋,译成中文的也有很多。但是东方读者就常常以"政治不正确""道德不正确(指其为奴隶制'辩护')"而下意识地,甚至拒绝阅读,宁愿反复重复着基督教(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在(相当于先验的)先人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上,配上几句"罗马,中国"传闻细节(如中国官史权威,国家出钱集体著作的《中国经济通史》)。只要对比一下两者的著作,就会发现后者完全不具史学意义,只是用断章取义的"历史传闻"证明马克思主义。
ps:社会进化论不需要历史证明,由生物界和人类学提供了独立于历史细节的逻辑完整性

希腊和罗马的奴隶制,固然不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教程所描述的,是用皮鞭和锁链的强制奴役;罗马的政治经济主流意识形态也不是奴隶制,罗马的经济基础也不是基督教和马列书中所描定的那种"暴虐"的奴隶制。罗马的奴隶制是支柱不是皮鞭和镇压,而是人道主义和庇护,奴隶主甚至用"争得奴隶本身的自由"而得到奴隶的效忠。罗马的主流政治意识形态是主客庇护制。奴隶制仅仅是主客庇护制中的一种局部的,数量上也不占主要地位的特殊形式;强制奴役更是奴隶制中的惩罚性的特殊形态,如同宗教裁判所不能代表基督教。

罗马国家最重要的依附制,也不是客民或奴隶对东主的依附,而是同盟城邦与臣属国对罗马的依附。此亦希腊制度与罗马制度最大的区别。希腊没有罗马国家制度上的城邦间依附,即便是伯罗奔尼撒同盟和提洛同盟,与拉丁同盟相比,也显得过分狭小而关系疏远。希腊城邦制给人的印象,就是一大堆老死不相往来的梁山泊山寨之间争打械斗。罗马社会给人的印象,就是有一个明显高出一筹的强大霸主,与基层基本上平等盟邦之间,统治者为数更多得多的臣属国。如同美国地位显然高出任一欧洲国,但美国人与欧洲人民间地位则平等。

因此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强调罗马的奴隶制,基本上没有意义。基督教文化抬高罗马共和国,以贬低实际上繁荣得多的帝国时代,无非是彰显基督教权合法性,用"妖魔化旧社会"的惯性意识,对孕育并接纳了基督教的罗马帝国的妖魔化。但对奴隶制的谴责,正是始于罗马帝国时期的斯多葛主义法学家,对奴隶制的步步废和禁止。妖魔化旧社会的宣传手法并不新奇,这套手法在毛帝入主中华的新社会中,早已经为今天中国人所熟悉;新一代革命家,也早已经开始用提升毛帝文革的天堂形象的办法,妖魔化改革开放后的现政府了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暴虐和镇压"的奴隶制,所指主要是角斗士习俗和西西里为代表的奴隶种植园。斯巴达克思在历史上默默无闻,正是在基督教时期被提及,文艺复兴时期开始被神化。西西里的种植园并非罗马社会的产物,甚至不完全是希腊社会的产物,而是腓尼基社会的经营。(马哥,农业论)。西西里的奴隶种植园的奴隶劳动,持续时间也很短,在两次奴隶大起义后已经主动放弃了继承腓尼基庄园体制。导致奴隶大起义的原因,也不是因为腓尼基体制的暴虐,而是罗马人没有遵守奴隶种植园的人道主义的惯例

2013年3月24日星期日

马克思主义自以为在为人类的进步作无私的贡献

存在即合理;及对"存在即合理"的概念偷换;
历史和现实中的存在,必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
基督教和传统文化否认"存在即合理"所指责的"信仰缺失,道德滑坡"

假如不是堕入了信仰的误区,以为"信仰了正确的真理,自然万事大吉",甚至以为"只要有信仰,就能万事大吉",(前者是迷信时代的宗教号召,后者是今天无神论年代的宗教口号),不难理解,一个内耗中的社会只会衰竭!决不会象马克思主义所声称的那样,得到进步。卡尔马克思就向信徒解释,称是"自然而然出现的(生产力)技术进步",弥补了内耗的损失;(马教称"劳动人民(不断创造了新技术,新生产力)"),从而进一步强化了阶级斗争的必要性:因为意味着剥削阶级一定剥削了越来越多的"剩余价值"

既然"内耗内斗推动了社会生产关系进步","科学技术自然而然地产生(或劳动人民自然而然地发明)",两者合称为生产力自然而然地发展了;那么"无产阶级"如果仍然贫困,也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否则前两个前提就不可能成立),逻辑结论当然就是"剥削阶级不肯放弃既得利益","无产阶级的文化大革命,必定带来生产力的极大进步",共产主义可以经由暴力斗争后迅速实现。看似荒谬绝伦的逻辑结论,之所以有无数的痴迷信徒,不惜牺牲他人一切生命财产,去实现信徒痴迷的理想,邪恶不会事出无因

进化论和社会进化论,之所以遭到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团结一致的妖魔化,原因就在于进化论从生物学和古生物学的证据中,先验地否定了阶级斗争理论的两个前提。尽管社会进化论强调的是"低效生产关系"的淘汰,并不反对群体中个体自主的人道主义,但仍被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妖魔化为"种族主义,丛林法则……";原因恐怕就在于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公有制,就是进化论所称的"低效的生产关系";而痴迷于阶级斗争、宗教战争消灭异已的此类信仰,却号称出于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不妨由此理解何为"邪教"

假如不是堕入了信仰的误区,社会学中一个最基本的历史定理,就将浮出水面:存在就是合理。历史的存在,在历史上必定有其合理性。该定理的本身就已经概括了社会进化论。如果再回顾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以及一切牛二革命哲学,他们声讨"存在就是合理"时,常常混淆了"历史,现实和末来"的时间关系。他们总是把"历史上存在(如文革)必有其(能够存在的)合理性",偷换为"未来想象中可能存在的,现实中必有其合理性",或者说"过去是合理的,未来也必定是合理的"。后者可见公有制传统思维的"固化"本能。
ps1:当哲学存心偷换"存在即合理"时,组合"时间,范围,合理"三者,就可以有无数种偷换方式,此处不一一解构
ps2:最常见的是把"存在即合理"巧妙地偷换成"存在即是真理"如毛左的偷换方式是"存在的邪恶即神圣"
ps3:黑格尔所指的"存在即合理"原意应是"客观普遍的现象,必定是理性的",当时语义是对奥卡姆法则的同义反复

当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否认"存在即合理"的客观性时,就会从不得不从道德信仰上找依据,把现实中的存在,归咎于"个人的贪婪,道德败坏,急功近利"之类;而把历史中的存在,归因于"邪恶的,腐败的,信仰缺失的",总之其存在如果不是不真实的(可以各自考究),就是必定是"局部的"(任何存在都必定是有范围的,因此必定是局部的),偶然的发生的(局部的,从全局而言也必定是偶然的),而只不过是由于人性本恶,缺乏虔诚,因此冥顽不化,才会反复地出现"局部的,偶然的"邪恶。哲学如此对抗实证三要素。

实事求是的实证科学,在"存在即合理"的"重复性"上,不可能与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等传统文化妥协。因为科学会因为"存在所揭示的合理性"而探求其存在的内在规律,进而找到利已的解决方法;如发现了短缺对于公有制的限制,而发明了资本主义。但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就会归咎于"没信仰,不虔诚",因此要"消灭异端(阶级敌人)"的阶级斗争,对于未完全表现出公认的崇高道德的(即不是伟大领袖)的可疑分子(即小百姓),必须监管之、教训之,严刑峻法之!如此就与如东方帝国传统的法家暴政实现了联合阵线

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

战争负担下的国进民退

罗马共和国战争负担下的"国进民退";
罗马共和国通往元首专制的"民主之路"

从贵族热衷奴转非,到平民通过奴转非,为自已自办养老保障,再到释奴税"蓝印户口"价格暴涨;以及同盟者战争后,元老院授予拉丁和同盟者的公民权;(强化了元老院的合法性);都令到罗马公民数量大增的同时,集中到罗马城中领救济的罗马公民也一样暴增。罗马共和国不停征战,贵族却可以通过购置奴隶从事农业集约化,对于负担军役的自耕农的竞争,无可避免地导致小自耕农的破产;不是丢掉了土地,就是变成元老贵族的依附者;从而又令到罗马传统的兵源渐渐消失。这个矛盾在布匿战争结束后,开始白热化

虽然罗马的贵族及其依附者,也需要参军,而且很踊跃;但他们可以用奴隶补充劳动力,又可以从高利贷中补充暂时短缺的头寸。因此罗马频繁出征,对于罗马贵族阶层来说,经济上没有什么影响;甚至是有利的。因为平民自耕农比较穷,买不起奴隶,高利贷也害怕坏账,不愿意向自耕农提供贷款,如同今天的垄断银行,只要有凯恩斯主义,只要还有国企的特权,就不愿向民企贷款!如果把罗马贵族视作"国企",则罗马的对外战争就成了典型的国进民退。因为同样的军事负担下,自耕农会破产,而出现不可抑制的兼并。

第一次布匿战争后,迦太基的奴隶种植园和农业技术,开始被罗马掌握,而且有了西西里和撒丁等可以开垦的大土地。贵族通过奴隶集约性的农业,取得了更高的效益,并且罗马公民权虽然缓慢地也有波动,但总归地扩散到拉丁同盟和意大利同盟者的身上,(同盟者战争),意味着大大增加了罗马的平民数量。几个因素结合,导致罗马的自耕农(兵源)迅速消失,聚集在罗马的失业无产者(罗马公民)越来越多,从而从根本上颠覆了共和国早期的游戏规则,敲响了元老院政治的丧钟,罗马走上了雅典和迦太基的民主模式的道路

聚集在罗马的无业公民,可以在公民大会可以代替元老院。"一人一票决定全国政策"的制度缺陷,又令到马尔斯广场上的无业公民,成为扩大的元老院,既由罗马社会保障养着,也由平民领袖负债养着,当然更是作为军事领袖的退役老兵,拥护军事领袖的一切号召。在卢卡会议后,所谓的执政官选举,元老院成了橡皮图章。凯撒和庞培的军队,排着队给三头投票。恺撒本人,甚至恺撒在罗马的代理人,都是欠了一屁股债讨好民众的平民明星。讨好民众的主要花销,包括收留贫危,无业的精壮,举办共食盛宴,举办角斗等等。

如同迦太基曾经发生的政治过程一样,元首控制下的公民大会,渐渐代替了元老院,操纵了城邦政治。这一过程同样出现在魏玛德国和今天的委内瑞拉。公民大会本来是橡皮图章,只用于选举执政官(总理);平民大会则选举保民官,元老院选出监察官(总书记)。从前是元老院利用"一人一票"的漏洞,控制了公民大会,总是轻易通过元老院的内定人选;如同今天天朝两会中通过的执政官等名单。由于采用执政官承包社会保障的办法,也就出现了平民领袖寅吃卯粮,通过慈善为名的政治贿选,操纵了公民大会,压倒了元老院

马略军事改革的要害,并不仅仅是解决了罗马自耕农兵源不足的难题,而是让用高利贷贷款装备起罗马的无业者,再从军事掠夺上回报高利贷者的本息。从商业上看,运作过程类似于英国伊丽莎白女皇向德雷克开出的"海盗特许权",这些来自无业者的罗马军人,又控制了罗马的公民选举,将马略七次推上执政官之位。不难理解,为什么苏拉出征亚细亚的任命被元老院取消后,苏拉为什么造反,还能鼓动他的军队支持自已。马略与苏拉的内战,恺撒与庞培的内战,只不过是"公有制民主,必定导致元首专政"的社会规律的过程。

贵族集团为什么对改革作出最强烈的反应?

马略,苏拉,庞培,恺撒……,平民领袖之间的对抗;
格拉古兄弟改革,平民与贵族集团的第二次摊牌;
贵族集团为什么对格拉古兄弟的改革作出最强烈的反应

将苏拉称为"罗马元老贵族的代表",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的思维方式。真正作为贵族政治代表性的人物,不是苏拉,而是加图和西塞罗。从格拉古兄弟开始,包括马略,苏拉,卡特林那,恺撒,庞墙,甚至克拉苏,都是平民政治的代表,而与他们各自的出身无关。事实上,除了马略以外,罗马政治明星,几乎清一色有贵族家族背景。相反,尽管被视为恺撒私生子的布鲁图斯,则从恺撒的庇护下,转入了贵族集团的政治立场。罗马共和国后期的政治斗争,首先是主要也是平民领袖之间的对抗,然后才是平民与贵族集团的摩擦。

苏拉,庞培,恺撒等人,尽管出身是贵族;但是他们的政治支持力量,全部来自于马略模式的军事、平民(老兵),和作为执政官(恺撒长期担任保民官)对罗马无业者的赈济时得到的支持。苏拉的确进行了大屠杀,但是苏拉屠杀的,都不是平民;也不是一贯贵族立场的元老,而是另一派平民领袖(马略)的支持者。苏拉"反叛",但是苏拉的支持力量是实在的,不要说被苏拉释放的敌对者的奴隶(成为罗马公民)组成的科尔涅尼乌斯军团(意味着是亲兵),苏拉的老兵在苏拉死后,纷纷自发赶到罗马参加葬礼,足以说明其忠诚。

对于苏拉和恺撒解读的混乱,只是受到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观念的干扰。政治永远是利用现有的既定的社会力量的小工程,这种"利用"与"主角的家族出身",完全没有关系。掩盖了这一层常识,就会有周恩来和毛泽东式的自夸:"我们(地主和富人)背叛了自已的阶级""(平民出身的政敌)也叛变了他们的阶级",辩证法万能,表面上是以出身原罪确定身份立场的马恩阶级斗争,成了毛哲学的枪杆子就是有理,顺我者奴,逆我者亡!如果加上一些科尔涅尼乌斯卫队式的忠诚,毛泽东的确是谁也抹煞不了的。

贵族出身的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可以说是平民集团与贵族集团的第二次摊牌,(第一次是阿芬丁山出走,可能是罗马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表面上是格拉古兄弟的死难,元老院集团对格拉古兄弟的肃反清洗,取得了全胜;而事实上格拉古兄弟只不过是对"罗马城市无产者也在取得政治控制权,罗马自耕农及兵源基本消失"的既成事实的反应。元老院可以杀死格拉古,但不能杀死格拉古因之而改革,并且一天天发展的客观事实。因此,当马略成功从无产者中招募了职业军队,并因此功登上执政军之位时,平民政治胜利已成事实

贵族集团杀死格拉古兄弟,并对其支持者清洗,但不是反对改革!平民自耕农的消失和罗马兵源的匮乏,也是贵族集团要解决的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识别;贵族集团所反对的,是把"再分配贵族土地"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马略并没有触及土地分配的问题,苏拉实际上借对马略的内战,将亲平民一派的部分贵族革了命,把他们的土地分配给了自已的老兵!历史的古怪就在这里,完成格拉古遗愿的是与元老院贵族打成一遍的苏拉,被革了命的,则是同情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平民派元老"。格拉古兄弟的错误在于"再分配"政策。

对罗马父权世族(元老)的了解,可以揭示,为什么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是看对了病,下错了药。因为父权世族表面上有大量的,超出了"公民平均份额"的土地,但实际上也是养着最多的依附民,和仍然作为依附民的奴仆(释放后就是被释奴),他们内部的维持不但不容易。因此格拉古兄弟针对元老的改革,不但让这些世族在一家子食客和奴仆呱呱待哺时无路可退,就算把土地平分给自已的食客和被释奴,也将推翻罗马制度的最根本的政治基础"父权主客依附制"。因此元老贵族必定会对格拉古兄弟的改革,作出最强烈的反应。

冤案清理不能坐待爱害者家属

冤案清理不能坐待爱害者家属"申诉,自证无罪"

重庆薄熙来有关冤案,司法部门似乎拒绝自行审理,把皮球踢给家属:"如有冤屈,有证据证明是冤案,可以申诉,一定受理",听之凿凿,却不合法理;是把民事未诉讼可诉讼之事,混同于刑事已终审之案,并且继续沿用了"犯罪嫌疑人需自证无罪"的有罪推论;而且以重庆而论,绝大多数情况中,如果司法责任部门是需要公正处案,这种无罪证据是明摆着的。因为刑讯迫供的证据,几乎出现在每一个涉案人的身上,凡刑讯迫供者,均疑证从无;以聂树斌等案,明显已经只有冤杀了人,却仍推托"难查",真实原因恐怕人所共知。

当涉案人被关押,有关伪证者被保护,主谋的薄熙来没有对冤案负责,王立军只是对鸡毛蒜皮事不相关者入刑,与此同时官方程序又已经"终审"(即不再受理上诉),却让受害者家属"如有冤屈,可以申诉",就是撒无赖了。而是等价于说,"司法"是低权限的,上访后才是真正的权力程序。可以理解,薄熙来一案如果真的秉承公正的话,将很难解释,为什么一个完美无缺的天朝体制,会出现薄熙来王立军这种国家领导人。毫无疑问地,民粹会借红色党的忏悔,攻击红色党的执政地位,但是强行掩盖的话,民粹就不会攻击了吗?

对薄熙来和王立军的审讯,如果不是秘而不宣,就是避重就轻,也是为了避免在毛左(很多吗?很重要吗?)的眼中,薄熙来是倒于贪腐,而不是"路线斗争";——>是否作斯大林主义的冤案,居然能够成其为"路线之争",甚至在几乎人所共知以后,是否秉承公正,让薄熙来等人对自已的罪行负责,居然也仍担心"路线斗争",天朝红色党,是否觉得很有脸子呢?在重庆事件,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后,到底是掩盖冤情,明白地撒懒,更能保住红色党的路线面子;还是秉承公正,更能取信于民。今天当政者,可以仔细权衡一下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混淆了奴仆和奴隶种植园中的强制劳动力

罗马共和国体制类似斯巴达,但没有被剥削压迫的奴隶;
罗马贵族比拉西第梦人富,不剥削平民,不剥削盟友,还救济平民

罗马的奴隶的出现在中后期,法律身份相同的"奴仆"与奴隶不相同;
奴仆可能获得自由,奴隶不可能直接获得自由

将奴隶制复原为"奴隶主的人道主义 vs 奴隶的感恩图报" 的社会契约,就可以理解罗马共和国类似斯巴达的社会层次建制,没有被显著宣称压迫和奴役的美塞尼亚人(希洛人),但是罗马贵族却显著地比斯巴达的拉西第梦人的生活水平更高!罗马贵族仅占公民总数的十分之一,但是如果以为罗马贵族是"压迫奴役90%的平民以自肥",则是把封建社会的体制意会成罗马制度。罗马贵族非但不压迫平民,不从平民身上抽税,甚至还出钱出力救济贫困平民!仅仅是把平民排除在政治决策,包括军事外交和城邦司法等公共事务以外。

罗马贵族至少在布匿战争以前,是自给自足的,其产出就是罗马贵族群体中的金字塔世族组织,它们只占罗马公民(不妨视为人口比例)的10%!这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被阶级斗争理论经常搞迷糊的要点:罗马贵族不但包括元老和家族,还包括他们的依附民,食客(客民)和被释奴隶。由于要抵销罗马公民大会上,平民数量上的优势,罗马有释放奴隶,转变为主客关系的习惯。罗马贵族内部的奴隶制是不稳定的,总是迅速地转变成被释奴(客民),类似于邓改革后的包产到户;以致于后来增加释奴税,阻止曲线入籍罗马的奴转非。

罗马贵族不但不压迫奴役平民,罗马也不压迫和奴役同盟城邦。拉丁同盟公民,具有与罗马公民同样的个人权利;他们的贵族一般已经被吸纳进罗马公民,甚至贵族阶层,如凯撒的尤利乌斯家族;罗马不干预拉丁同盟城邦的自治事务;也阻止拉丁同盟城邦彼此间干预对方内政;如同罗马贵族排斥平民于城邦政治决策层,罗马在强调罗马与拉丁同盟的军事外交条约以外,仅仅排斥拉丁同盟于决策层以外。战役时罗马与拉丁同盟各出一半兵,(拉丁同盟人口是罗马十倍,即罗马兵役负担是拉丁人十倍),战利品也与罗马平分。

罗马对拉丁同盟(一起当兵,不作奴役)的政策,也贯彻到土斯坎等意大利同盟者的身上;仅仅是在战利品上削减。罗马从外邦收取事实上的赋税,始自南意大利大希腊区的城邦,在汉尼拨战争中反叛后的惩罚性政策,实际上就是把南意大利的希腊人收为罗马的受庇护制,等同于主客庇护制。这种庇护制从大希腊起经西西里,再到撒丁,然后随着罗马的胜利,扩展向西班牙和非洲;最后覆盖向希腊本土。从撒丁开始,罗马开始捕捉不能交纳集体庇护金的落后土著为奴隶。这里可以看出分界,能交保护费的,就不会被掠为奴隶。
罗马的奴隶种植园,始自布匿战争后,由加图引入马哥的农业论,始自西西里,才开始出现;与从撒丁岛开始的掠卖奴隶同时出现。由此可见,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论中,以罗马为典型的"奴隶社会"是多么的不精确。因为罗马显然存在两种奴隶。一种是一直存在的家庭依附为主的奴隶,即希腊式奴隶,以债务奴隶(非罗马公民仍有可能沦为罗马公民的债务奴隶),卖儿卖女的奴隶(债务奴隶的替代方法,更为大量)。这种奴隶也大量出现在中国,一直到民国时代仍然存在,甚至毛朝!准确的称呼是"奴仆serv"。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混淆了奴仆和奴隶种植园中的强制劳动力。前者的地位高于后者,同属于奴隶的,还有被卖进矿区的采矿奴隶(采矿工作条件差,死亡率高,而且无法逃跑)和卖进角斗场中当菜鸟的奴隶。罗马的角斗士也有两种,一种是表演杀人的明星,基本上不是奴隶,甚至还有皇帝!另一种是表演被人杀的菜鸟,那是奴隶。因此,把奴仆(也是奴隶身份)卖为真正的奴隶,是奴仆们所恐惧的。由于罗马法中,被释奴将取得主人同样的身份,同时征收释奴税。意味着,奴仆还有可能自由,奴隶不可能直接获得自由。

所谓解放,是让中国人成为领导的奴仆

罗马收取的保护费,掠取的奴隶;
罗马为什么严惩希腊?罗马希腊"文明的冲突"

罗马从战败者敲诈的赎金,归属军事统帅的分配。军事统帅又用其回报自已对军队的许诺,特别是在马略和苏拉的军事改革以后。由于罗马军团的战术优势,因此当时带兵打仗,无论对于统帅还是士兵来说,都是有巨利可图的事业,以致于当马略唆摆元老院,取消苏拉军队出征亚细亚后,苏拉足以此借口,让罗马人组成的军团,反对自已的政府!这是第一次,但远不是最后一次。但按照投降或依附条约缴纳的定额税,则由罗马行省总督负责收齐,向元老院交割,收入国库;用作战争准备(如对高卢)或罗马城邦的社会保障。

如果被征服者约定缴交10%的话,罗马总督巧立名目的勒索,肯定不止这个数。再加上作为行省司法裁判(要收钱,并罚没败诉者保证金)的收入,作为行省总督同样有丰富的收入。恺撒当一次外西班牙总督,就还清了所有的欠款。而罗马征服者勒索的赔款,又总是远远超过战败者所能承受,而强迫向罗马高利贷者垫支,这样就在客观上培养了一个高利贷包税人阶层。而恺撒一旦赦免被征服的高卢的欠款,马上赢得了高卢的忠诚,在罗马内战中平静如水。象希腊那样,本来只是需要交常例,但却反抗宗主,就被降为被征服的行省。
罗马对待希腊人,特别是对科林斯的态度,与罗马对待伊特鲁尼亚人和维爱,对待布匿人与迦太基的态度一样;都是把他们夷为平地,撒上盐,称为被永远诅咒的土地。但是希腊人并没有象伊特鲁尼亚那样,统治过罗马,如同满清曾经统治过中国,对汉族造成的心理自卑的创作;也没有象迦太基一样,与罗马长期作战。不理解罗马主客庇护制的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家们(常被称为"历史学家"),对此大惑不解。其实罗马人之仇恨希腊人,不因希腊人没伤害过罗马,如同毛左之仇恨中国人"不感毛恩"视为叛逆(汉奸)。

罗马人与希腊人,对于"平等""解放""自由"的概念的理解,是不一样的。罗马认为自已与盟邦结盟,由自已拿主意,是平等的;希腊则理解之为征服,霸道,——>后者正是他们所仇恨的马其顿政策。就象毛左理解的解放中国人,不是让中国人自由了,而是让中国人成为毛主席领导下的毛左领导下的的奴仆!(注意两个"领导层次");罗马人所理解的解放希腊人,是希腊人依附于罗马,向罗马感恩戴德,每年自动缴付5%贡金的驯服。提洛同盟中的雅典对盟国的剥削是10%!因此罗马认为负担是很轻微的。

希腊人所理解的自由,是城邦基本上就是一个独立的梁山泊,闲情时互相打打仗;罗马人所称的自由,则是要接受罗马主人的仲裁,对罗马和元老院的权力绝对地尊重!只要罗马人不管的地方,希腊人是自由的,只要承认罗马主子,希腊人是个个平等的。只要对比一下,波斯之所谓要征服希腊,无非也就是要这几条权力而已。希腊人欢呼罗马人赶走了马其顿腓力三世的主子大军,没想到换来的是更不通融的主子(在希腊人看来)。在罗马人看来,对于希腊人是关怀有加,比对反复无常的大希腊(南意)的城邦,罗马还要大方。

希腊与罗马的"文明的冲突"是无可避免的。罗马人当然地也会对希腊人的"忘恩负义"暴跳如雷,罗马给予希腊的,几乎就是给予拉丁民族的,只不过多了5%的贡金,而且罗马还因此负担起,救助希腊人于困厄的义务;如出兵赶走马其顿等;如果不严惩希腊人,则意味着罗马视为国家根本的主客庇护制的动摇,也意味着罗马-拉丁同盟的动摇。由此也可以看出,作为罗马主客制依附者的城邦所自动缴付的贡金(如犹太国希律王的待遇),与经由总督的勒索的税款,两者是不一样的。前者不会有附加税,后者是行省,附加税不确定。

社会保障的包干,补偿

慈善叛国罪,慈善国有化,和罗马社会保障的包干,补偿,恺撒仁慈的腐败


罗马共和国父权世族的元老牵头的寡头政治,和世族宗社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此种政治经济体制的形成,与罗马习惯法中的"民粹慈善作叛国论"和"主客民庇护的食客制"有很大的关系。前者排除了出现代替城邦,能够成为伟大领袖的恩主的可能性;后者确实立世族元老依附体,构成若干内部组织严密的金字塔,再由金字塔顶的世族代表(元老,寡头),在罗马政坛的顶端,即元老院里,作利益归于个体(即元老代表的世族)的党内民主的博弈。可以相信这两者,都来自王政时代的教训,和伊特鲁尼亚人带入的习惯法

罗马贵族不停地通过收纳奴隶,释放奴隶,增加自已在公民大会和特拉布斯大会中的份额,罗马依靠平民支持而上台的执政官,如格拉古,凯撒等,就会倾向于把公民权授予忠诚于自已的同盟者城邦,以维持平民针对贵族的表决优势。这种公民权的扩大,当然遭到贵族的反感,但却是无效的抵制。导致罗马内战的导火索之一,是凯撒把公民权授予山南高卢的新科穆姆;当此新(自治的)公民城邦向罗马派出元老代表时,元老院的离休常委把人家打了一顿,说:"我打了你,是告诉你,你不是罗马公民;现在向恺撒展示你的伤势吧"。
ps:罗马内战中,山南高卢的新罗马移民点,成为凯撒军队的主力,如第十军团

恺撒如果不是利用执政官权力授予高卢大量的公民权的话,就需要向罗马交纳大笔释奴税,新科穆姆连家带室有一万人!恺撒运用执政官权限授予该城公民权,自已得到了每年5%的依附民孝敬,(明清文官集团时代以门生故吏方式,此类孝敬称"常例""冰炭敬"),罗马城邦反而多了一万多可以领救济的,还铁定投恺撒的票。其实是恺撒慷罗马之慨,贩卖罗马户口的贪污腐败!类似今天的中国政府,附和民粹"反户籍制度""剥夺居民自治背后所有利益",市长可以计算一个户口卖多少税。而元老院贵族当然也是老大不情愿

元老院贵族不得不以雷锋精神,操办向平民提供的救济,固然有人道主义的天性,也是与"慈善叛国罪"遭受的非议,不无关系。象被处死的罗马的巴菲特,毕竟只是在灾荒中向罗马和拉丁公民提供救济!将其称为僭取王政意图犯罪,是非常牵强的。如果不是因为罗马人也认为颇为冤屈,大概也不会在历史上流传到今天。如果处死慈善家,罗马自已不能提供救济,那简直就是自已给自已画大花脸。就象天朝官媒中的傻逼,妖魔化袁厉害,但官府自已却不能提供救济被弃儿童的救济(更严厉的计划生育除外),只能削弱自身合法性。

因此罗马执政官,渐渐有了为罗马城中的贫困公民,提供社会救济的民生义务,尽管当时马尔斯广场上,能够威胁元老院的公民大会,还没有成形。向罗马提供免费或低价的谷物,当然是要花钱的,但不能在罗马-意大利境内解决成本。执政官也就因此获得某些直属收入或补偿。在三头统治以前,习惯做法是执政官先是自已垫钱,——>自然是穷人免谈;但可以向熟人(如克拉苏)或高利贷借钱(如恺撒);任期结束后,就分配一个油水丰足的行省,让背了一屁股债的执政官,在行省总督的任上,连本带利括回来。

庞培获得向罗马输粮的肥差,是因为可以此为理由,长期控制亚细亚;以致于后来的拜占庭帝国的地盘,几乎完全成为庞培的私人领地。因此才会有恺撒与庞培的战争。奥古斯都当上皇帝后,继承了向罗马提供社会保障的民生主义,向元老院索取的代价,(至少表面上是索取的),就是把埃及作为奥古斯都的私人产业。对比之下,奥古斯都确实很自豪地说,他干得比庞培多得多,但是所索取的比庞培少得多。由执政官到皇帝,垄断向罗马公民提供的救济和社会保障,也可以看到"慈善国有化"的政治意义,对于帝国政治的必要性。

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

户籍制度的奴转非,释奴税,奴隶的私有财产

罗马户籍制度的奴转非,释奴税,奴隶的私有财产

由于罗马城邦的威望、政治权力和现实利益,如罗马公民有着同盟者和外族所没有的福利,如公民份地的分配,因此"奴转非"也是罗马平民寻求外快的捷径。尽管罗马平民没有抵销贵族票数优势的冲动(没有必要,或没有可能),但是由于被释奴有义务供养释放自已的主人,在希腊奴隶制中就被称为"德尔菲(神庙)协议";或用钱买自已的自由;因此收一个奴隶,然后释放之,就有了某种"双赢互利"的合作机会。对于想挤入罗马户口的外人来说,是一条成本不高的捷径,对于只有身份的罗马平民来说,等于自办社会保障

所谓德尔菲协议又叫"德尔菲誓约",是在德尔菲(delphi)神庙制定的,以太阳神福玻斯为担保的希腊释奴协议。可以由奴隶签署此誓约的释奴后义务保证书,也可以请本地的神庙公证,如同今天交易请公证处公证。奴隶从此得到人身自由,但负有赡养奴隶主或其他义务(一般与当奴隶时的义务没啥两样)。罗马主客依附制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德尔菲誓约的罗马法版本。从希腊奴隶在家庭中的地位与门客的区别,也可以看到奴隶与家庭的亲密程度超出门客,是被看作家庭中(地位当然低下)的一员,而不是真的作为说话的畜牲。
ps:希腊以神庙为公证的誓约还有很多,如医生从业时,要由神庙发牌并发誓,称"希波克拉底誓约"

罗马的奴转非,除极少数是奴隶主打赏忠心勤勉的奴隶以外,主要就是如此这般的"上有食客制,下有奴转非"的适应对策。类似于今天的结婚移民,买房入户,投资移民之类。为了限制这种奴转非,罗马贵族也支持释奴税的严格实施。罗马的奴转非是如此广泛,以致于释奴税一度成为罗马共和国最重要的财政收入,类似于今天的买房入户的蓝印户口。释奴税的定额与一个中档奴隶的身价相当,最低为2个米那,在共和国时期是一笔大钱,相当于50两白银或5千塞斯脱,大致相当于当时自由雇佣工人约十年的工资收入。

由于释奴税有此巧妙之处,罗马又多了一项法律,那就是禁止奴隶结成家庭,但允许同居。这样就不会出现子女也跟着父亲成为罗马公民的情况。奴隶主如果要释奴,要么就是声称此民非婚,要么被释奴全家上释奴税。自然"奴隶制禁止奴隶结婚",又成了奴隶制不人道的罪名之一。显而易见的是,对于贫穷的罗马平民来说,给奴隶一家子"上释奴税",是不可能的负担。这样日后除非是元老院(同盟者战争)或皇帝恩典的大规模定向授予公民权,否则释奴主要是成为贵族和富人奖励勤勉奴隶的手段,奴转非自办养老的路子给堵了。

高额的释奴税,对于贵族酬谢忠心的奴仆,成其为恩典,却不成其为负担。对于自已赚钱甚多的奴隶,也可以用自已赚的钱为自已买自由。象斯巴达克斯,作为角斗场明星和教师,赚了大把钱,赎回自已的自由,完全不成问题。这也是奴隶制在现代社会被隐瞒的重要关节之一,那就是希腊罗马奴隶制的奴隶,其实是有"私有财产"的;而不是今天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坚称的,奴隶的一切都归奴隶主自由支配。奴隶所拥有的财产权,至少不亚于今天公有制帝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同样也只不过是"最终产权归属奴隶主(国家)"而已。

奴隶专属的财产同样是神庙誓约所保证,神庙也作为奴隶存款的"银行",监督该誓约的执行,成为习惯法。奴隶专属的财产,首先来自与奴隶主的约定"提成",今天称之为激励。今天的知识已经足以让绝大多数人理解,这样一种激励,对于奴隶主本身是有利的。奴隶可以用自已积累的财产,购买自由,同时还要作为依附民,成为主人的门客,负担日后类似封建领民对封建主负担服务。因此奴隶制的真正运作方式,实际上就是奴隶在主人监督和激励下,比日后毫无希望的农奴和隶农更为勤勉的工作,而不用套上铁链和枷锁。

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

国家主义的本质就是国家奴隶制

奴隶制,"权利-责任模型"和"原罪,社会责任"的关系;
国家主义的本质就是国家奴隶制;
"人权宣言"的政治诉求是国家主义奴隶制

将奴隶制复原为"奴隶主的人道主义 vs 奴隶的感恩图报" 的社会契约,今天被甚嚣尘上的"权利-责任"权益模型也就浮出了水面,两者只是同义反复的表述。后者即所谓"任何权利的获得,要首先负担责任"(天赋的对sb负责的责任,即原罪);而不是"任何契约责任的未履行,失去相应的权利"(天赋的权利)。基督教所称的原罪,如果仅仅是在个人社团的信仰领域,仅仅是"贩依教会,就能(来世)末日得救"的老套子;但如果是付诸社会标准,就成为"贩依教会者才有权利,对未贩依者,充其量对其持人道主义"。

当约翰.肯尼迪号召"不要问国家对你干了什么,问你为国家贡献了什么",其实际含义,只不过是把联邦制的美国,偷换成了城邦制的古罗马!当然就会得到了东方帝国式的恭维,和美国Patriot的子弹!至于有些人争辩,肯尼迪实际说的词面意思是"不要问美国为你干了什么,问你为全人类贡献了什么",则强调的,不但美国是一个城邦,而且是一个奉行世界霸权推进战略的城邦帝国。前者能得到东方帝国文化的认同,后者将遭到其他所有帝国的戒备。理解当其时是美苏冷战的高峰,和越南战争的开端,更便于理解该话的历史背景。

约翰肯尼迪所强调的国家主义,准确地说就是"政府主义,大政府主义",无论在政府层面上,怎么强调其民主,监督政府,三权分立,反腐败……,不可否定的逻辑前提就是,民众天赋的权利,首先属于政府(国家),经国家审批民众向国家(政府,城邦)履行的义务后,民众才具有相应的权利;比方说,生存的权利,生育的权利,就业谋生的权利,自由恋爱的权利,自由买卖的权利,自由合作的权利,开发自已私有财产达致保值增值的权利……,等等!所有这些天赋于(公民)个体权利,却被法定为国家的,这样才有原罪之说

由于在国家主义框架下,既不具备象食客那样脱离国家的自由,也不具备脱离国家控制的物质可能性,而且"民众必须履行对国家(政府)的义务,才能得到脱离国家的自由"也是被国家把握的衡量标准,除非国家认定你已经是无利用价值,否则将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条件。因此国家主义的本质,就连食客制也不是,而是奴隶制;而且是贱籍世袭的,终生无豁免的奴隶制,即国家奴隶制,充其量就是"虚君待主"的国家奴隶制。至于是否实君(有了伟大领袖),以及选拨实君的程序是否民主,科举,寡头,专制,已经全无关系。

当国家(政府)作为事实上的奴隶主时,只要国家没有"国难当头,危机深重,阶级斗争,帝国主义亡我之说不死,钓鱼岛又给日本窥伺了……",诸如此类的赖帐理由;不愿站起来的奴隶们,当然也就有了向国家要求"大福利,保养老,免费医疗,义务教育,免费幼儿园,国家保证就业,国家保证高工资,(作为奴隶也要)活得够体面,人人财产平等,成人有其屋,耕者有其田,南方要公费保暖,北方要中央空调……"等等一长串的永远止境的"人权宣言",——>唯一不要的,就是人权归于个体的私有!不要的是归于人权的自由

不要说计划经济本来就是低效的,国家包办从来没有普及的成功的先例;如此地奴隶向主人要主利的"人权(宣言的)欲望",坐吃金山也给吃塌!于是又有了"灾难深重",也就有了阶级斗争,也就有了"民粹,封建,专制",也就有了"必须换一个奴隶主(的革命)";如此循环,永无休止!!无论是从中国民粹,举着基督教和法国大革命的"(政府包办的)人权宣言",攻击资本主义所依赖的人权私有和自治(户籍制度),还是从美国自南北战争以后出现的重复奴役之路,不能不说,罗马"僭取王政"的条款,多少有点道理

资本主义和奴隶社会截然不同的“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权利-责任模型"社会不包含资本主义形态;
"权力-利益模型"的契约模型,可以包含奴隶制解释;
资本主义不允许有第三方契约标准;
民主是资本主义团购的公共服务及契约的共同体;
资本主义和奴隶社会截然不同的"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将奴隶制复原为"奴隶主的人道主义 vs 奴隶的感恩图报" 的社会契约,用较为中性的"权利-责任模型"命名之,就可概括性地描述自文明开初,约一万年以来,一直到今天东西方重返奴役之路的政治主流,从而囊括了奴隶制,封建制,更广泛的食客制,以及如中国和日本的宗社制,如印度般的种姓制度。但是该定义不能覆盖人权自主的"自由交换的契约责任模型",换言之,与"权利-责任模型"相对应的资本主义,是独立于人类社会所有传统文化和制度的独立的社会形态,但是可以覆盖传统文化的"权利-责任模型"。
notes:注意"定义"与"命名"不同,两者是一对多的关系;哲学家常犯的逻辑错误,就是把定义等价于命名,再由不同的命名,偷换成不同的定义,即"唯名主义"

从资本主义的"(天赋个体权力后的)自由交换的契约责任的权力-利益模型"出发,可以看到,权利-责任模型也是契约,但必须由第三方威权确保契约的履行,并惩罚违背此责任模型的个体行为,此即习惯法,或称"公德""伦理"之类。确保权利-责任模型的传统(文化)习惯的第三方威权,常见的方式,有宗教,政府,军队,国家,伟大党,伟大领袖,伟大统帅,军事天才,圣人,人民群众之类。由于第三方威权(如圣人,民粹)仅对权利责任模型有效,所以中国古代有"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之说

资本主义则是通过违约风险责任的成本准备,并不需要也不允许存在第三方的威权,不存在即"第三方价值衡量标准"。契约风险的成本准备,有可能通过团购公共服务,提供一个"保证自由契约履行,降低违约成本"的公同体。团购公共服务的责任条款,就是常称的民主法治中的法律;为了降低自由契约的违约成本的(民主政治)而形成的法律共同体,就称为民主政体;执行保证契约履行的法律条款(形式上类似于传统社会的权利-责任模型)称为法治,执法;团购的过程,就称为民主。可见,民主是私有制的逻辑继续

奴隶制和封建制,都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命名的前后社会发展阶段,实际上只是权利-责任模型的公有制社会形态,在自然短缺压力下,由于公有制无克服短缺的客观压力,而不得不在死亡、成本的转移与伸缩中的循环形态。公有制社会无法克服的"死亡和成本的转移",也被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这些公有制信仰,偷龙转凤地成为妖魔化(克服了短缺,个体生存质量普遍大幅提高的)资本主义。典型的就是把人道主义(第三方标准)强加到资本主义的头上,把(寻求替代,克服短缺)的市场经济,歪曲成"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资本主义的市场竞争常常被妖魔化"丛林法则",以指责自由竞争缺乏奴隶制的"人道主义"。但是民众个体的被动的贫困、地位卑下、碾转死亡……,全部发生在奴隶制性质的公有制社会!只不过死难者如果不是被用作谴责政府"不管仁慈"的革命工具,就是干脆把死难者指控为"阶级敌人""异端""前世作孽""道德滑坡""活该"等等!如果只有发生在公有制社会才出现的贱民,世袭贱民的极度贫困,大量的饥荒和死亡,反复的文革式的宗教战争……,既然全不被视作"丛林法则"!私有制当然就是资本主义的原罪了

即使不考虑所有公有制社会之中尔虞我诈的内斗(即弱肉强食,幽丛林法则)和地狱般的民众生存状态,只要从对象利益角色的主谓宾,而不是从"哲学道德真理的应该不应该"出发,那么仅以"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来看,资本主义社会与传统文化(奴隶制)社会也是截然不同的。资本主义丛林法则所淘汰的是"不良契约",让这些不良契约不再延续,从而为契约双方的解放和新生,创造了最基本的条件。而奴隶制权利-责任模型所固化的是契约,所淘汰的是民众个体!因此也就有了地狱般的通往奴役之路!

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妖魔化奴隶制的目的,是为了攻击市场经济的自主就业

任何妖魔化,都将成为对当前权力弱势者的攻击;我们只支持真实!
妖魔化奴隶制的目的,是为了攻击市场经济的自主就业;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故意混淆奴隶买卖和劳动力市场的明显不同;
借妖魔化奴隶制,"剥削""资本积累"概念的产生;

使是对敌人的妖魔化,对自已也是不利的! 从来没有象"妖魔化奴隶制""妖魔化希特勒""妖魔化文革"等等现实道德正义,为中国公民带来的教训那样真切。并非中国人支持奴隶制,希特勒,文革,而是对"已死"的妖魔化,必定以稻草人和扣帽子的方式,出现在"现行的""权力弱势者"的头上!别以为是对"统治者,统治阶级"的恐吓时,当权者不会以为那是对自已的威胁,毕竟那些只不过是被妖魔化的故事;很难相信当权者,不能利用垄断的话语权,将妖魔化的威力转移到权力弱势者的头上。因此我们只支持真实!

对奴隶制的妖魔化,最早始自独立战争时侯的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妖魔化。当北美仍然是英国的殖民地时,英国对于北美南方各州的蓄奴制,装聋作哑;而且佐治亚卡罗来纳甚至本身就是英国王室的直属领地。但是当北美脱离英国后,英国就"谴责蓄奴制",与此同时,英国本身却掌握着向波多黎各贩运黑奴的专利权!由此可见,英国对于北美蓄奴制的双重标准,与基督教是无关的;与北美独立战争有关。由于北美缺乏劳动力,英国不再向北美输出囚犯,谴责向北美的贩奴,实际上是施加政治压力。

与英国因为美国独立而开始谴责北美的蓄奴制,则是英国国内开始出现的宪章运动。后者(失业的手工纺织工人)所攻击的就是英国本地正在出现的自由流动的劳动力雇佣下蓬勃的机械化纺织业。夕阳行业的手纺业者,要求英国政府阻止工业革命的出现,向失业的手工纺织业工人提供垄断特许,压制资本主义采用先进生产技术的"贪得无厌",以"减少夕阳行业的失业"。作为马克思主义运动的前身,宪章运动最明显不过地显示出了其反动、愚昧、复古,把自由劳动和的雇佣,与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隶买卖的等量齐观。

奴隶社会买卖的是奴隶人身的产权(不妨用程序术语,句柄handle,表达对奴隶对象的买卖),而资本主义劳动力市场买卖的,却是劳动者自主的(人身自由的句柄在劳动者的手中)服务劳动价值的买卖(句柄经契约履行,从劳动者转让到资本家手中)。马克思主义对自由劳动者的就业,斥之为"对奴隶的剥削",明显的概念偷换,今天仍可见于基督徒对资本主义的谴责之中,可见于民粹所谓对农民"得到自由,却一贫如洗"(实际上就是说,自由毫无价值)的悲天悯人之中,也可完整见于宪章运动对于封建特权的追求之中。

马克思主义的暴力,仅仅是对基督教误区的自以为正义的发挥。当自由买卖的劳动市场,被基督教的传统价值观所否定时,所剩下的人力资源途径,就只有奴隶制和封建制。既然基督教也否定了奴隶制,那么除了复古到封建社会的贵族与贱民的上下关系,别无其他可能。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偷换概念后所谓谴责奴隶制(实际上是谴责私有财产),对奴隶并没有帮助,马克思主义更是通过暴力革命的阶级斗争,把全体劳动者降为国家的奴隶,甚至连古老的人道主义也没有了。这就是极权!基督教却把这种错误,辩称为"不信神"!

奴隶买卖和劳动力市场是明显不同的,但在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围剿资本主义的两百年之间,却被故意混为一谈!西方对资本主义的围剿,始自现代资本主义在美国的诞生,不是偶然的;作为封建色彩浓厚的欧洲传统文化,围剿于平民自由的资本主义,借用妖魔化奴隶制,给平民的私有财产和自主运动"剥削"原罪,是利用传统文化复古惯性的最简捷方式。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所指责的"剥削""资本积累",就是这样来的。当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源即劳动力市场被禁止,只能由国家安排每个人的工作后,还存在市场和市场经济吗

南北战争开始了极端基督教与马克思主义的邪恶联盟

独立战争如果是正义的,南北战争就是非正义的
南北战争开始了极端基督教与马克思主义的邪恶联盟
美国政体多数人暴政的漏洞+极端清教徒的狂热=南北战争

独立战争以后,英国对美国(南方)蓄奴制的批判,从官方外交立场转移到民间对美国的妖魔化。既反映了英国的妒忌,也体现了对大西洋两岸的大英帝国的勉怀。英国官方对于美国南方的奴隶制的批评是表面性的,体现在第二次美英战争之中,英军进入新奥尔良时,并没有任何"解放奴隶"的政治行动,相反还出榜安民,表示英国对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尊重。同样也没有什么黑奴趁乱逃跑的事儿,相反,新奥尔良战役之中,美国黑奴与白人主子并肩战斗,让英国陆战队丢了一千多人命。至少说明,美国黑奴当时的处境不太糟糕

正如独立战争之中,英国对美国大陆军的镇压,跟解放奴隶套不上边;但英国仍然指责美国容忍了南方各州容忍了奴隶制;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尽管也指责美国南方各州容忍了蓄奴制,但实际却是要求要南方补贴北方的高关税政策。注意"容忍"一词,意味着即使是从"反奴隶制"的道德而言,责任也不是由大陆会议(独立战争)和南方邦联(特别是中部七个州,其中三个因为被林肯政府军占领,而没有倒向南方)所承担;不存在"你家乡有我认为的犯罪,你没有按我的要求惩罚你家乡的犯罪,我就打你"的道理。

无论对奴隶制本身如何评价,至少如下的逻辑必然成立:假如北美独立战争是正义的,那么南方邦联脱离美国的战争,也必定是正义的。正如今天对南方蓄奴制下的植棉业的研究,清晰地表明,南方奴隶制的真实情况,是被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联合妖魔化的;这种妖魔化与基督教对罗马和希腊时期的妖魔化,一模一样!南方邦联的确威胁要退出合众国,但他们一直派出代表团,试图与华盛顿协商重新加入美国联邦的的条件。南方各州要求的是修订北方人口优势各州对联邦政策的控制,是林肯政府一直拒绝与之接触,付诸内战

以新英格兰为地区的极端清教徒为主的北方政治群体,对南方奴隶制的妖魔化;被其时开始羽翼丰满的马克思主义全面继承。对奴隶制的妖魔化,与世界左派出现和极端化过程同步。其目的就是指桑骂槐,为了对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作妖魔化,手段是夺取对人道主义的解释权的绝对垄断。当彼时,远古奴隶制已经消失(毫无疑问),现实中的奴隶制正在凋亡(南方并非支持奴隶制),周边的奴隶制正在炽热!当此时,北美的极端清教徒(他们支持独立宣言)与马克思主义者的联合,他们意识形态共同的极端性,就令人深思了。

美国北方诉求的是"高关税,南方补贴北方","黑奴侵占了北方欧洲移民工的就业机会(也是英国工会支持北方的原因)","把黑奴赶出美国"!正如南北战争的结局看,北方只是镇压了南方的反抗,上述利益上的诉求,最终全部向南方的观点靠拢。如果北方早就接受如此立场的话,南方根本就不会独立。因此所谓"北方战胜南方,维持了美国的统一"是站不住脚的。北方是在不必要的战争中赢得了代价惨重的胜利。如果说"假如北方不发动战争,一百年后不能战胜希特勒",不如假定,如果没有南北战争,根本没有希特勒!

导致南北战争的要害,并不是南方在当时容忍蓄奴制,反对用国家暴力手段解决私人奴隶制的习惯法问题;如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不能归咎于"波兰人愚昧落后且民族主义狂热(尽管确实是事实)",中日战争的爆发,不能归咎于"中国愤青狂热的反日情绪(尽管确实是事实)"。南北战争的爆发,反映了美国政治体制中仍存的多数人暴政的漏洞,更反映了即便是在民主体制下,象极端清教徒这样的团体,也会有号召道德圣战的方式,寻求于本来是民主利益上的博弈,损人不利已!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多数人暴政的特点。

2013年3月17日星期日

人类历史进程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进化

南北战争前世界各国传统文化对奴隶制的主流观点;
1:奴隶制有合理性;2.奴隶主应具人道主义;3.奴隶应忠心图报;
对奴隶制的妖魔化,是为了垄断对人道主义的解释;
垄断人道主义的解释,成为攻击人权自主(慈善)的利器,——>血酬!

中国人未必都很熟悉西方的历史,更不要说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西方对奴隶制的评价。但是可以回顾中国历史上的文学和道德评论,请问是否看到对奴隶制的概念上的认知,或者看到对奴隶制的贬低和妖魔化?一直到民国时期为止,整个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中,是否既有对奴仆制存在(合理性)的认同,也有对不人道的主子的鞭挞,更有对不忠的奴才的谴责?今天的毛奴,是否谴责(奴隶制伦理上全中国都曾经是毛帝的)奴隶毛主的"今天不忠",歌颂毛主曾经对某些奴才作人道主义的深表同情,对奴隶生命作炮灰化的大无畏?

如果人类的传统文化都是公有制,人类历史进程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进化,那么请接受一个结论(如果不理解,可视作假定):西方历史和各阶段,对奴隶和奴隶制的看法,与中国各阶级的主流观点类似,都是对奴隶制合理性的认同,对人道主义的赞美,对奴才不忠的谴责。对奴隶制的谴责,无论是罗马的斯多葛主义,印度的梵教(印度教和佛教),还是东方的儒家学说,都有各自的充分的表述;如孟子的格言'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但另一方面,这些中古的宗教和哲学,都无一例外地承认奴隶制的合理性,要求臣民奴仆者承认自已的不幸是天意,努力服务以换取解脱,或下一世投胎转世时"升级",此即所谓上下有礼。这些宗教和哲学所强调的,并不是对奴隶制的否定,而是强调自已代表了人道主义的最高真理。这样一种道德正确的价值观,今天仍然被西方的左派基督教,视为对"后进社会的启蒙和监督",并偷换了人权私有的资本主义,把奴隶社会的意识形态之人道主义,称之为普世的价值观!用作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围剿武器!几千年了,一直如此!

对奴隶制的妖魔化,表面上完全否定了"人道主义"是奴隶制维持的最根本的政治道德要素。所谓"奴隶在法律上是等同畜牲",实际上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奴隶社会时期,有法律的地区不多,尊重法律的地区更少。奴隶社会中,奴隶主与奴隶的地位的认同和习惯法,主要是宗教和伦理上对奴隶主作人道主义的要求,在世俗上对奴隶的尽忠作要求。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对于双方的行动约束力,都要比当时形同虚设的法律(至少不是长期有效)更为有力。奴隶在法律上如同畜牲,实际上是强加于奴隶的原罪,彰显奴隶主的恩德。

对奴隶制的妖魔化,垄断了奴隶社会最关键的"人道主义"的道德解释,也就掩盖了现实中可能存在的真实的奴隶制,如斯大林主义毛文革时,全国民众都是领袖暴政下的奴隶!它们都具有奴隶制的最根本的要素和最现实的奴役、镇压!这就如同妖魔化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日本鬼子等人,也就掩盖了这些人之中"出发点是好的""主观上是为自已民族谋福祉""无私的牺牲,奉献"……;从而垄断了了对以上良好一面的道德解释,也就掩盖了现实中类似的暴君、牛二、血酬!并且将矛头,指向现实中合理合法的私有权益。

对人道主义的垄断解释,轻易变成了对"人权"解释垄断。人权自主的人道主义(如慈善),竟然成为攻击人权自主,即攻击自由本身的利器!象一些反对户籍制度的民粹(包括基督徒)所声称的,"农民除了得到自由后,一无所有,不会善罢甘休",就是典型的,用被歪曲后的人道主义攻击人权本身的强盗要挟,近年常称之为"血酬"。它固然不是农民本身的意愿,只是怪胎牛二"代表农民"后的叫嚣;但也说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自由"不是绝对的;强盗的自由是被限制的。真的那样"想做"的农民(牛二),就应该被专制!

公有制不鼓励慈善,把慈善国有化

罗马"慈善作叛国论"观念体现在在英国和中国的文化;
公有制不鼓励慈善,把慈善国有化,及袁厉害被妖魔化

算得上是罗马共和国宪法第一款的"慈善者作叛国论"(僭取王权),可能是古往今来最出格的直白。类似的观念也并非罗马共和国所仅有,其实英国宪制中出现的马尔萨斯主义,当爱尔兰大饥荒和孟加拉大饥荒时,英国总督和议员对于英国国内"政府要负担起救济(这是以往教会的天然义务)"的舆论,回答:"自然的法则不可违抗,政府救济饥荒将导致更大的恐慌和生命的损失",——>此即英国政治一贯的主流意识形态——>马尔萨斯主义!请对比与"人权私有,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区别。但是英国与罗马此法,还有区别。

中国古代没有罗马"慈善者作叛国论"完全相同的法。这倒不奇怪,因为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一旦上升到首富慈善叛国论的层次,多半会以谋反或者其他罪名处之,而不会彰其慈善,惩其逆叛。象刘邦想惩罚萧何的慈善观念,就把萧何不问情由关起来,弄得萧何不知其所以然,末了儿服软了,刘邦才说:"老子关了你,是让老百姓知道,你是个为民慈善的好丞相,我是一个暴君!"。萧何这才知道,原来是为老百姓争几块薄田时,犯了圣忌。更聪明的如管仲,看到齐桓公腐败了,他就更腐败,以免自已名声太好

所以类似的厚黑观念,尽管一向为列强秘而不宣的政治秘笈,但从来不会象罗马共和国这样明目张胆作为宪法第一款的。如此罗马特色必定有其特色的理由。第一条原因是显然的:罗马人知道"民粹"和"王政"之间有点关联,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宁愿杀错不可放过,霸王硬上弓就有了霸王条款;第二条是罗马其时相对周边城邦比较强大,而且把握着"驱逐鞑虏,复我拉丁"的政治正确性,不必在宣传上讨好拉丁传统,何况还可以向国际接轨了拉丁不知其然的"希腊化";第三条是罗马平民活动,对政治主导的贵族构成威胁。

但是仍不足以解释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罗马特色。由于"慈善者作叛国论"是以"僭取王权"为标彰,因此可以预计,此种观念与伊特鲁尼亚统治时期的一些王政政策,利用平民势力压制本地土著氏族有关。除了慈善作叛国论以外,罗马估计与伊特鲁尼亚习惯法有关的,还有客民庇护的习惯法。将两法对照,会发现罗马法中的特色,并不是禁止慈善,而是禁止"无私的慈善"。罗马富人被鼓励合法地收买人心,收为附庸客民。法律在惩罚主人对客民的欺骗时(常有死刑),更是禁止客民对主人的欺骗;但是公益慈善就不行。

罗马的慈善必须以国家的名义,即富人要慈善,必须自已出钱担任相应的国家官吏,然后以国家的名义再慈善,那就是国家对民众的慈善,而不是私人收揽人心的"僭取王政"了。大意逻辑就是,"国家让这富人给大家伙儿慈善了,大家伙儿就向国家感恩吧",大概是原罪的罗马版本。当富人的慈善是私下进行的,(天朝称之为私相授受,收买人心),如果是象帮会老大一样收养小弟,罗马认为这说明此君有本事,仁慈……;但如果不是收买私人,那么慈善之意必定是收买别的什么?肯定是意欲王政!此即罗马人的反意逻辑。

用慈善收买人心者如基督教,无论在远古西方相对民主的罗马,还是在现代东方相对特色的中国,都是不受欢迎的。实际上就是把慈善活动国有化,以免被野心家利用,给政治权威者添乱。象今天的慈善协会及活动之类,仍然要通过审批,慈善捐款不但不能豁免税收,还要照消费赠与类纳税;袁厉害女士私财收养了上百弃婴;但是官媒思维的某小报,就以公诉人的大脑,关注袁厉害女士是不是有N套房,收养的小孩是不是有人上人的待遇,用"可能别有用心"的反义逻辑,对袁女士作妖魔化!罗马慈善者作叛国论,并非很有特色。

三国演义不是历史,是反映了明朝士人道德观念的文学故事

食客制度是奴隶制与封建制的过渡形式;
罗马儿子的法律地位比奴隶更低下;
世界各国文化中的"食客传统"道义;
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并存的食客制,封建制,奴隶制

主客民庇护的食客制,实际上强调了主人的人道主义和客民的感恩图报,是较宽和的奴隶制形式,以图建立类似父子那样的亲密关系;但没有显见于马恩毛的阶级斗争理论。同理,罗马的亲子父权孝义,较之奴隶制习惯法,更为强烈地强调父权的压倒性,和子女从属于父权的绝对性,较之私有财产更为强烈。举例说,奴隶主卖奴隶,只能卖一次;奴隶可以从这一次中,赎回自已的自由。但是父亲就可以把儿子卖三次,——>这还是十二铜法后,对儿子们的保护,才限制为三次!儿子被父亲卖为奴隶后,根本不能赎回自由。

对罗马习惯法的注意力,常常集中在"禁止罗马公民沦债务奴隶"的保护性条款,而没有注意到,罗马公民完全可能被他的父亲,卖为奴隶!而一般情况下,如果接受者是贵族的话,罗马的平民父亲恐怕非常乐意让自已的儿子卖为贵族奴隶;因为儿子仍然是自已的儿子,出于笼络私人属众,儿子就会以被释奴的身份,作为贵族的依附者(客民),而成为贵族一员,作为罗马公民的父亲尚且如此,那么拉丁等次一级民众,就更不用说了。另一方面,奴隶在罗马尽管不受法律保护,但受宗教名义的人道主义保护,儿子就不受此保护。

如果以家廷中的公共法律地位来说,罗马儿子地位比同一父亲治下的奴隶更卑下。但家廷之中是父亲的权力至上,不受公共法律的约束。所谓奴才不间父子之亲,倒没有影响父子之间的天伦感情。主客民庇护的食客制,实际是作为传统奴隶制的替代,鼓励奴隶主与奴隶和依附民之间,建立类似"父子"的关系。基督教的"神父""天父"只不过是对罗马食客制在宗教上的升华,归依于基督教义的全面垄断。罗马帝国则是对此作全国制度化,罗马成为所有属邦的庇护者,奥古斯都是全体罗马人的父亲,罗马人自由地位其实是被降低了。

罗马的主客庇护食客制度的源头,广泛见诸于如蒙古和阿拉伯等具游牧传统的民族之中,也可见于如日本领主制,西欧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和中国春秋战国时的"士为知已者死" 的传统文化之中。这种主人慈悲为怀,礼贤下士,(对奴隶就是人道主义),食客感恩图报的关系;当食客拒绝潜在庇护者的施舍(意味着不承担回报听差的义务),在中国古成语中就称为"嗟来之食"。这样一种交换关系在奴隶制文化之中,是如此强烈,以致于当时环境只要不是太差的人(士人),都会以"无功不受禄"的自觉性,拒绝被施舍的地位。

这种合作文化存在于奴隶社会,但不能称之为奴隶制关系本身,因为奴隶从属于奴隶主,是任何奴隶社会的习惯法;奴隶本身是没有选择权的,食客就可以选择挂靠。受恩未报就跑掉,会被时人视为"无信无义之辈";施恩不留名,只要不是象雷锋同志那样被轻易打假,一般会被视为强势者的美德;但如果受恩又回报了,就可以得到行动自由。在三国演义中,关羽斩颜良文丑后挂印封金,意思就是已经回报了曹操的施恩,从此不再是曹操的私人。关曹之关的关系模式,就是罗马法中的主客民制,战国四公子的食客,也与之类同。
ps:《三国演义》不是历史,是反映了明朝士人道德观念的文学故事

主客庇护的食客制也与封建关系不一样。封建关系是"国家以神的名义"确定的,领主和属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前者具有被国家监护的人道主义责任;后者有被国有认同的,强制向领主提供责任服务的义务;此即所谓"有义务,才有权利"的责权关系的起源。与食客制不同的是,封建关系比奴隶制更固定。奴隶制的从属关系是绝对的,但可以转让;封建关系的转让是不合法的,此即天朝今天仍批判的"私相授受"。食客制,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共同特点,就是主人的人道主义责任和奴属感恩图报的义务,两者之间权成了双方的契约。

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

“民粹——>专制”的霸王硬上弓

罗马共和国"僭求王政":私相慈善者作叛国论;
直觉"民粹——>专制"的霸王硬上弓;
死在"僭主王政=民粹"罪名下的罗马校友会:格拉本兄弟,恺撒,耶稣,基督教


罗马政治文化中,对于"僭求王政"的深恶痛绝,可能是另一条线索,揭示伊特鲁尼亚时期的罗马政治模式。在极少数的伊特鲁尼亚(把他们想象成"满人")王政下,可能有紧密依附于王政的少数土著贵族(想象成"旗人",清代旗人中,汉人占了90%左右,其中辽东汉人占一半以上);和相对疏远的受控制土著氏族(相当于明代的卫所,清朝的绿营);后两者显然就是日后的罗马贵族。由于罗马是一个商埠移民城市,显然曾经是一个海盗销赃和商人合法贩运的港口(海盗可视为高额的随机关税),因此有大批量的南北移民。

"僭求王政"是罗马法中法定的叛国罪,但审判标准是居高临下的"犯罪意向proceed intend"的审判,几乎肯定造成冤案。具体实施上则总是以"你为什么要讨好民众(即搞民粹,或慈善)",由此而要求被告辩解"我是为了自已的利益",慈善不可以作为辩护的借口;同时这种利益的诉求,不允许是对罗马习惯法的冲突。它实际上是以模糊的标准,对无私(慈善)作叛国罪判决。人类历史上恐怕没有较之更为严厉的,对(民粹——>王政)转换关系的防范。这条僭求王政的叛国罪就是"私自搞慈善者"者处死!袁厉害不也在感叹吗?

尽管罗马人在制定十二铜表法时,不可能掌握实体社会学中的民粹与专制的关系。即使在今天的知识条件下,因传统价值观的冲突,接受"民粹——多数人暴政——>马尔萨斯主义——>人道主义(开明)专制——>极权"之间转换的逻辑关系(即社会进化论)的人也是极少的;反而以人道主义道德理由谴责社会进化论的道德分子如过江之鲫;那么可以断定,罗马人时代的"僭求王政"的罪名,不可能是因为对"公有制民主(民粹)"的理解,而是一种直觉性的不由分说,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霸王硬上弓;不近情理,但又显然不是专制。

以基督教文化以后的人道主义标准,不难理解,罗马政治和文化体制,在基督教的眼里,是何等的冷血无情,邪恶之极。基督教对罗马的看法,今天几乎全盘复制到,对资本主义的围剿之中;只不过当年在罗马帝国,基督教是"在野党",目前在西方社会特别是欧洲,基督教是"执政党"的意识形态。罗马历史上的几乎所有政治内乱,都不是什么阶级斗争,而是围绕"僭求王政"这条罪名下的冤魂。第一个牺牲者是罗马的巴菲特。这位首富很大方地在饥荒时向公民分发粮食,结果被要求答辩叛国指控,随即处死,没收家产!

在僭求王政罪名下的牺牲者,在罗马史中可以列出长长的牺牲者名单,简直成了"慈善校友会"的地狱通信录。格拉本兄弟无疑是最知名的牺牲者,与小格拉本一起被处死的,还有三千追随者。考虑到当时罗马公民只有十万左右,这是一次大规模的,同时也是草率的党内肃反。注意城邦相当于政党;罗马公民权即"罗马地中海世界永久执政党的党员证",而不是罗马国家的公民,或者是罗马户籍的居民。在罗马公民统治下,首先是拉丁人(相当于今天政协民盟),意大利人(相当于城市居民,工人阶级)和被征服者(相当于农民)。

恺撒本人遇刺,布鲁图等人的理由就是"凯撒僭求王政""我爱恺撒,我更爱罗马"。基督教的耶稣也是死在这一条罪名下。法利赛人对耶稣"谬误"(相当于日后的异端)判决,由于法利赛人自治中不包含死刑司法权,因此转呈罗马总督彼拉多案上,就是"耶稣要当犹太人的王"(另一说是"当罗马人的王")。当彼拉多例行公事地问:"被告是否承认控罪",只要耶稣否认,也就没彼拉多的事;但是耶稣said"yes"!您说让彼拉多乍整?如果不是处死耶稣,彼拉多自已就要被叛国罪。奥勒良在奥尔良处死几百基督徒,道理相同。

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唯一道路是自相残杀

从平民与贵族,罗马与拉丁的合作,看阶级斗争的荒谬
罗马公民权(户籍)本来不存在, 罗马成为政治实体,公民权就出现了;
罗马贵族授予平民"有限贵族权"(公民权);罗马授予拉丁同盟"有限公民权"

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对杜秋的忽悠:"自杀吧,你将融化在美丽的共产主义里"

由于罗马平民在罗马独立,以及对拉丁和伊特鲁尼亚的军事优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罗马土地贵族不得不承认罗马平民(移民)拥有"部分贵族权"(即公民权)。尽管仍然把贵族视为一个封闭而排外的整体。罗马贵族的这一让步,对于成就罗马霸业,意义非同小可。因为罗马平民联合罗马贵族而成为罗马城邦,罗马平民的亲戚拉丁人城邦,就以同样的方式,与罗马组成拉丁同盟。罗马人,只不过是拉丁同盟中的"贵族"。罗马授予拉丁同盟这些亲戚,是"有限公民权";平民之要求于贵族,是城邦内的讨价还价,仅此而已。

因此将罗马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博弈称之为阶级斗争,或者把罗马与拉丁同盟之间的关系视为侵略反侵略(阶级斗争的外部形式),是非常不恰当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之极大错误,对于任何民族、自治、国家(政体)和个人利益,都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它实际上是鼓吹"(民族,国家,文化)内部的自相残杀,推动这个社会的进步"——>这是明显不符合历史事实和现实常识的断言,不是任何外部逻辑的结论!而由它而得的逻辑结论,无论对于个人还是集体而言有一致性,等价于"你自杀了,人类就共产主义,极大进步了"。

马克思主义的荒唐是明摆着的,理念是凶残而没有人性的;甚至不包含自奴隶社会流传下来的最基本的"人道主义"的意识形态;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共产主义""全人类大同世界"的虚幻天堂!极不可能相容于短缺原理的物理世界,也从来没有过任何无须经过侵略、掠夺的成本转移行为,就能实现自给自足的成功案例,更不要提所谓的极大富裕,共同富裕之流了。称马克思主义是"共同贫困"仍然是高估了这套高尚理想的水平,在任何具体实践的案例中,马克思主义都是"共同灭亡"只争先后;此"争"就是"阶级斗争"。

奇怪的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荒唐是多么可笑,而是全世界的基督教马恩毛棍们,居然信仰这样一套荒唐的,也违背传统"人道主义" 观念的"斗争理论"!为对同胞的残杀,为阻碍祖国的成长,为自已的自杀,找到了最神圣的"进步"理由;所有的动力,却仅仅凝聚在"共产主义世界大同极其美好"的空洞上!由此可见"免费的午餐"有多大的吸引力了。听上去就象日本电影《追捕》的精神病医生诱导病人跳楼的台词:"傻逼左棍们啊,你们只要一直往前走(阶级斗争,进步),就会融化在这美丽的蓝天里!"——>居然有人信!

罗马的公民权本来是不存在的。罗马作为伊特鲁尼亚王政下的一个允许移民做生意的"府兵营",后者正是中国历史上的"城市"的形式,并不存在城邦和公民权。如果有什么人才(中国目前是由王政"科举"选拨)可以为王政所用,就会被吸纳进土著,分一些田地屯耕,把他们编成新的"屯田府兵",这是明清民国和毛朝一直沿袭的政策,也就成了新的土著奴仆(如清朝的八旗,民国的杂牌军,毛朝的"建设兵团")。少数有功于主子的奴才,甚至会编入王政团体(伊特鲁尼亚体制),清朝时称为"抬(入八)旗"。

这也正是今日中华天朝,政府(八旗)用纳税人的钱搞了科举(选拨奴才),却鼓励奴才们"反户籍制度",联合地狂热反对居民自治的原因!正如任何自治体,不会允许移民组织反客为主;任何王政也不允许自治组织"驱王独立"。科举选拨的奴才们跟着主子的调子"闹革命"!显然绝对不可能是对主子闹革命。但是科举奴才指望"抬旗"是不可能的;否则不必"反户籍制度"(入旗与入户,是两回事)。任何王政都依靠"科举(升降级)"维系其执政合法性,而在王政下,"户籍制度下的福利"(公民权),却是根本不存在的
ps:如果不是信仰了"阶级斗争"(常被称为革命),请仔细品味"反户籍制度"的邪恶而愚昧的现实含义

平民耕者有其田的短缺压力

罗马"希腊化"是明治维新式的"脱意入希"(脱亚入欧);
罗马与维爱的战争,是争夺伊特鲁尼亚政治继承权的战争;
罗马与维爱战争中,罗马平民"耕者有其田"的短缺压力

罗马是一个新的城市,新的城邦,重新组织的政体。罗马需要整合少数的土著农民贵族和多数的南北移民关系,争战于伊特鲁尼亚统治崩溃后的意大利。罗马人对于希腊文化的向往,其实就是今天司空见惯的"公有制国家缺乏信仰"啦的罗马版。罗马人接受希腊文化,把希腊神话几乎原版抄进拉丁语里,成了朱庇特,阿波罗,马尔斯,维纳斯之类;这些在卡皮托山上享祭的希腊罗马神灵,唯一的作用,就是把本来并不存在的"罗马",起码look like一个希腊城邦,这个"希腊城邦罗马"乃是刚刚日本明治维新式的"脱意入希"。

除了城邦组织需要希腊化"向国际接轨",罗马希腊化还有更重要的意义,那就是让作为伊特鲁尼亚继承者的罗马,拥有统治伊特鲁尼亚和拉丁的意识形态,而不被视为异族征服者。无论怎么指责罗马共和国侵略成性,但是罗马共和国的大部分战争,包括布匿战争和对马其顿的战争,都是以解放者的面目,而不是征服者的身份出现的,这是古代世界的出奇的罕见现象。一直到伊斯兰教在中东出现时,才重新有类似的意识形态的军事政治上的优势。相反,维爱作为伊特鲁尼亚的首邦,就是以维持异族征服传统的面目,政治劣势明显

如果罗马仅仅满足于城邦的建立(独立),本不必如此折腾。但是作为前伊特鲁尼亚社会中的首邦(另一个是维爱),罗马本身既是众矢之的,同时也确实担心如高卢人(凯尔特人)的南下,以及萨莫奈也会试图成为伊特鲁尼亚的另一个替代者。无论是为人为已,为了拉丁和土斯坎土著城邦的安全,也为了罗马自已的安全;罗马都需要,也会不自觉地尝试成为伊特鲁尼亚政治遗产的继承者。罗马消灭维爱,原因之一是土地,原因之二必须成为伊特鲁尼亚遗产的无可争辩的继承人。维爱若真的统一伊特鲁尼亚,罗马恐怕也将被消灭。

罗马与维爱之间的战争,实际上是争夺控制伊特鲁尼亚的战争。这场并不激烈的,由隔几年一两场械斗组成的,连续了几十年的战争,在最后十年才开始白热化。但是最后十年的围攻,恐怕也是假的;因为围攻特洛伊十年的故事,太相似了。类似这样的编章,充斥于李维和普斯塔克的罗马史之中,几乎都可以从希腊传说和历史中找到孪生子,恐怕只是罗马"脱意入希"的文学版。维爱控制区和位置恐怕也与罗马正史不符。"维爱"其实是伊特鲁尼亚联盟,主城在罗马以北160公里处,罗马十公里以外的维爱,是维爱军队驻扎的前哨。

罗马与维爱的战争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更为被历史尘封的斯巴达与美塞尼亚的战争,同样是经历了差不多一百年的低烈度械斗后,在白热化的几年冲突中,比斯巴达大几倍的美塞尼亚被全面征服。一个可以预期的现象是,美塞尼亚大概与面对罗马和拉丁同盟进攻的伊特鲁尼亚一样,处于零散而缺乏有力同盟的疲弱状态;其中必定有大量与征服者关系不错的盟友,与征服者合作着,征服跟自已不好谐的邻君。今天仍不能考实来源的庇奥阿西人,是否就是这样一些"美奸"的后裔?恐怕需要新的考据出土才能回答了。

导致罗马与维爱战争的另一个原因,就是罗马平民要求争得罗马土地分配,对罗马城邦构成的巨大压力。当罗马平民普遍地获得了罗马公民权后,罗马城邦也就必须向无地平民分配土地。由于罗马根本不是一个农业城邦!对于一个商业口岸的罗马来说,要向工商业为主体的罗马移民授予土地,使之"贵族化",既减少贵族负担的城邦福利支出,又增加能自付军事装备的士兵数量,对此贵族也是乐意。问题是罗马不可能有足够的土地!这样对维爱战争就有了充分的动力。罗马征服维爱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

奴隶主一般是仁慈的,奴隶一般是忠诚的

斯巴达奴隶制的经济效益,阶级矛盾,和罗马的奴隶制;
斯巴达"奴隶国有化"的效益比"私有奴隶"差,阶级矛盾更尖锐;
奴隶主一般是仁慈的,奴隶一般是忠诚的;
人道主义和感恩图报,是奴隶社会的意识形态

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关系,是世袭的主人与仆从之间的依附关系

斯巴达的宣传渲染了拉西第梦人对希洛人的压迫,——>当时的希腊社会以此为荣,象毛左把杀掠平民资本家,视为光荣革命!——>同时也掩盖了美塞尼亚农奴,是平均分配给拉西第梦家族,尽管产权不能转让,在拉西第梦家族绝裔后,斯巴达国家会收回对农奴的所有权,此即所谓"国家奴隶(农奴)制"。可以肯定的是,拉西第梦家族与其治下的庇奥阿西和责任所在的希洛人、美塞尼亚人农奴等的关系,要比从色诺芬流传开来的"斯巴达的传说"中描写的恶劣的主仆关系,至少在延续时间上要长得多,一般是几代人以上地延续。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斯巴达人与希洛人尽管仍然是严格的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但实际亲密程度,比基督教文化(根据色诺芬传说和流传历史)所以为的斯巴达社会,要高得多;就如同中世纪欧洲的贵族与采邑治下的领民关系,尽管颇有蔑视隶农的贵族情结,但总体上是人道主义的,彼此关系也是相对密切的。一个旁证式的证据,就是目前没有经过妖魔化的,类似于欧洲中世纪政治制度的日本藩主与武士、平民之间的关系。日本之所以没有妖魔化藩主与领民的关系,大概是由于仍然认同中世纪的武士道,并因此接受天王与神道教之故。

类似的对奴隶主和奴隶关系的妖魔化,也出现在证据更为确凿的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和黑人奴隶之间的关系。尽管对其妖魔化的也是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极端的清教徒势力。美国南方的确顽固地拒绝给予黑人以国民地位,但是并非视其为牲畜,美国黑奴的生活水平不但高于欧洲同时期的农奴(如普鲁士容克庄园的农奴),也高于美国北方打工的欧洲农民工,甚至不亚于北方的大部分自耕农。因为美国南方蓄奴制,因为《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样的小说,就断言奴隶主对黑奴的压迫,只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思维。

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关系,是世袭的主人与仆从之间的依附关系,广泛出现在中国的历代皇朝,如皇帝与太监之间的依附关系,或满清贵族与包衣之间的依附关系……,凡此种种,尽管总有一些奴隶主"为主不仁"的道德败坏,但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上,这种依附关系都要比自由人之间的组合要亲密。奴隶对奴隶主基本上是忠诚的,奴隶主对奴隶基本上的仁慈的,意识形态就是今天基督教鼓噪的人道主久。今天象韩寒所称的"毛左辈更团结"就是这种依附关系亲密的证明!毛奴自认是毛主子依附者,即所谓"感恩"。

斯巴达由于在表面上是"国有农奴制",因此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可能会比较恶劣,(除传说外,缺乏相关资料);但是如果不是先人为主的断言,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必然恶劣的话,那么罗马的"希洛人"就出现了:那就是在父权元老家族中的奴隶、客民、农奴和依附者!当罗马人征服希腊后,抢着把希腊教师和知识分子全家抢购为奴隶,由于罗马人释奴将成为罗马公民,何尝不是一条"曲线入户罗马"的路子?希腊之类奴隶,未必全都那么抗拒;不过注意,即使是在一家之中,奴隶也是分成很多等级的,高低级之间差别极大
斯巴达与希洛人(含美塞尼亚农奴)的关系,肯定比传说中故事要良性得多。但是拉西第梦与奴隶阶层的关系,在古典世界上中的确是比较差的。证据就是罗马贵族(包括其依附者)只占罗马公民的10%,自给自足;但是远远比拉西第梦人所享有的生活水平要高!而供养1000多拉西第梦人的希洛人(美)占斯巴达社会人口的80%。这种差距足以证明斯巴达主奴之间关系是相对恶劣的,经济效益是低下的。其实这也是"奴隶产权公有制"更低效的后果之一。奴隶的产权,也是产权。同样的原因也就可以理解美国黑奴处境并不糟糕。
ps:重新审视,显然是被妖魔化的奴隶社会,对于理解目前的社会关系和冲突,很有好处
思考题:基督教号召的人道主义,与奴隶制有什么关系

罗马贵族与平民之争,是互利合作中的博弈,不是阶级斗争

罗马贵族与平民之争,是互利合作中的博弈,不是阶级斗争
罗马贵族是伊特鲁尼亚时代的土著奴仆;
罗马平民是伊特鲁尼亚时期的移民,市民,"庇奥亚西人"

罗马平民争得了罗马户籍,但寻求贵族体制内福利(土地再分配)不可得

只要沾染任何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的观念,对罗马共和国起始的社会形态的解读,就会走入迷途。罗马的贵族是农民,罗马的平民是市民,这是明摆着的,甚至在19世纪仍然是公认的(如E.吉本,T.蒙森),但却是许多现代人视而不见的。可能是重要的原因是,近一百多年,是农民地位和形象明显下降的一百年,因此很多人就会想当然地以为,罗马农民的地位是低的,罗马商人小贩(市民)的地位是高的。这种观念,今天正是中华帝国的觉醒派们,攻击民主自治(户籍)制度,自称为"为农民争鸣"的民主奋斗的原因。

不必回溯到两千年前的罗马,甚至在到1800年"君子务农,小人从末(业),贱籍不入",是西方英国和东方的清帝国的共识!因此才会有"向地主倾斜"的重农学派,及其泰山北斗之TR马尔萨斯,和他要挟于国家勒索于纳税人,卫道于夕阳产业(当时的农业,今天的国企,现代的大政府,中世纪的权贵政治)的马尔萨斯主义!E吉本能够理解"罗马农民不穷,地位很高",恐怕是吉本同年代的英国土地贵族的尊贵。今天张五常等香港臣学家所仰慕的"英国制度",只不过是把农业土地转换成"房地产",学习了重农学派全套口舌。

所谓罗马贵族,就是伊特鲁尼亚王政时代的土著奴仆。这些土著(即传说中的七丘之盟)因其古老,就象明朝的府兵一样,同时也是成组织的准军事部队。这是人数多得多(十倍)的南北移民所不能具备的。因为罗马王政会象任何本地政权一样,解散任何外地移民在本地的稍大一点的组织,或镇压,或驱逐;绝不允许其反客为主!这种镇压或驱逐,也显见地符合土著奴仆的生存级别的利益。从伊特鲁尼亚人极少的人口比例(不妨看作满人,蒙古人),罗马王政时期的军队,是由核心的伊特鲁尼亚人,加上土著奴仆的农民军组成。

尽管今天不太可能重现罗马独立几天里发生的个别事件,但是从前与后的历史衔接,可以作出如何判断:罗马土著农民提供了独立后的罗马军队的基干框架,并承担了常备军的任务;罗马市民(没有户籍的南北移民)提供了税收,并在独立事件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否则不会有后来的公民大会);土著农民显然占有明显的政治优势,否则不会成为日后的罗马贵族;罗马公民作为一个城邦共同体排外,罗马农民(贵族)就形成对平民排外的体制内共同体。雅典在类似的过程中,缺乏罗马那样成熟的土著农民组织,而有了雅典特色。

独立后的罗马,协调土著和移民的伊特鲁尼亚王政消失了,土著(贵族)和移民(平民)马上开始了摊牌。移民要求要罗马农民贵族的体制福利,土著拒绝与移民分享土地,移民通过争取政治权力的方式,要求重新分配被土著农民家族控制的土地,后者显然是不可接受的。这种互相合作,互相博弈,博弈为了更互利的合作的社会关系,正是导致民主起源的利益博弈,不见于基督教的信仰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用"贵族压迫平民,平民反抗压迫"的阶级斗争,去理解罗马共和国之初的社会关系,显见是错误的。

禁止平民因为对贵族的债务而沦为债务奴隶(公民一般就是成为依附者,后来反而因此被划分入贵族),是雅典民主时期同样的新法,可以视为对平民的抚慰;但是不解决平民"户籍(市民权)+土地",相当于今天城乡移民(数量和比例都要少得多,与居民颠倒过来,居民也穷苦得多)要求的"户口+就业",罗马城邦的保障适用全体公民,而且实际上主要由平民(移民)获得,由贵族(农民)支付,所以不是当时的移民的要求。移民对于罗马独立的贡献,保证他们有了公民权,但是人人有其田,不可能!农业土地是很有限的。

罗马贵族的产出,来自何处?

罗马,斯巴达,迦太基,叙拉古,塔兰托,雅典等的寡头与民主的比较政治

拉丁同盟和Tuscan同盟者与罗马的关系,类似于伯罗奔尼撒同盟之于斯巴达。如果将罗马与斯巴达作一对比,就会发现,罗马社会的平民,相当于斯巴达的庇奥阿西人,但争得了公民权;但罗马共和国没有斯巴达的"美塞尼亚人,希洛人"。不过,这有可能只是一个因为斯巴达的历史上的宣传而出现的错觉。一个显见的问题是,拉西第梦人依靠希洛人的产出,那么罗马贵族的产出,来自何处?线索来自罗马的释奴制度:被释放的奴隶,不仅仅获得自由,而是将获得与其主人同样的社会地位,如罗马公民释放的奴隶授予公民权。

将拉西第梦与奴隶视为一个整体(占斯巴达社会人口的80-90%),再将罗马贵族及其依附者视为一个整体(占罗马城邦人口的10-20%),两者在各自社会中的地位就等价了,并且都控制了土地;忽略公民权的差别后,把罗马平民与庇奥阿西人等价,就可以在同一社会结构下,发现罗马社会与斯巴达社会的极相似之处;看出罗马贵族与斯巴达拉西第梦人同样的军事服役的责任(中世纪贵族也有同样的军事责任),即罗马贵族(即农民)是罗马城邦的常备军,因为军事与联盟决策的必要,罗马与斯巴达政治就呈现寡头的元老院政治

雅典没有如罗马和斯巴达那样的强大的土地农民贵族集团,也就与拉西第梦政权溃灭后的斯巴达相似(庇奥阿西人当家)的市民政权,民主政治当然就适用于雅典,而不适用于斯巴达。所以伯罗奔尼撒战争,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场徒劳的意识形态战争。斯巴达的政制不可能加诸于雅典,克拉斯提阿斯的三十僭主的失败就是证明;反之市民政治用之斯巴达,除非拉西第梦人政权已经消失,斯巴达对美塞尼亚的奴役已经不复存在。事实上,斯巴达在拉西第梦政权崩溃后,在拉哥尼亚(斯巴达故地)的民主尝试,很快让位于僭主政体。

迦太基也没有罗马那样的农民土地贵族。迦太基的贵族是商业贵族。罗马的贵族承担战争责任,迦太基的贵族就负责出钱,请雇佣军!尽管罗马和迦太基都是移民城市,但是罗马贵族把握的罗马政治,对于平民挤身贵族议政阶层,以及拉丁同盟挤身罗马公民,都设置了重重障碍,客观上也减少了罗马贵族负责的,对贫苦公民的救济支出。而迦太基对腓尼基同胞的开放,就令到迦太基公民权在事实上被废止,而被贵族主导召开的公民大会,只是沦为迦太基内部政治朋党互相牵制的工具。沉重的市政负担,让迦太基不得不奴役同盟
叙拉古和塔兰托的规模虽然小于迦太基和后来的罗马,但并不亚于斯巴达或(罗马+拉丁)的同盟。两者的社会和政体特点都类似于迦太基,只不近控制城邦政治的是希腊人统治者,城邦的主要工商者也是希腊人,同样地没有罗马那样的强大而有军事组织的土地贵族。这几个城邦(包括迦太基)因此都承受了政治朋党内耗的痛苦,和周边同盟关系脆弱的牵制,而在事实上,根本不是罗马-拉丁-意大利同盟的对手。由此可见,罗马的崛起,与罗马土地贵族组织的存在是有密切关系的,相反罗马的平民阶层,在城邦世界中并非稀有

罗马贵族对罗马的军事贡献,也得到了罗马平民阶层的承认。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一场跟魁尔斯克人(不是维爱)的小规模战斗(罗马参战者不超过1000人),费边氏族兵中伏覆没,费边氏一下子只剩下寡妇和儿童!从此被称为"伟大的费边氏"。从此役中可以看到,罗马土地父权世族组织的族兵,起到了常备军和边境国防的作用。组织上以家族和从兵的百人队为基干,由家族(日后成为大队)和村镇的几个百人队在周边出战。如果碰到大敌或远距离出征的必要,就由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决议,招集平民和同盟者,组成更大规模的军队。
ps1:早期罗马史几乎没有真话,传说的成分居多,甚至于连第一次萨莫奈战争,也是不存在的;只有宣战,没有战斗;
ps2:细节故事可以参考蒙森的《罗马史》,几乎无细有遗;但不必把蒙森的人物事件的结论作为权威

ps3:博文中无关紧要的细节大部分采自蒙森《罗马史》,但是所有历史观点与蒙森完全迥异;蒙森只是参考资料中很少的一部分
ps4:皮洛士战争以前的罗马史,任何细节采信,都必须非常谨慎

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罗马的平民和贵族来源

罗马霸权史是伊特鲁尼亚联盟的延续,对伊特鲁尼的改朝换代;
为什么要摧毁维爱?及萨莫奈战争
罗马的平民和贵族来源


在伊特鲁尼亚对中北意大利的统治,持续了大约三百多年,其势力范围一直延伸到卡普阿地区,与萨莫奈部落和塔兰托为首的大希腊联盟,三分意大利;萨莫奈部落联盟本身是伊特鲁尼亚的盟友,仅仅是具有更高的自治权,而未被归入伊特鲁尼亚征服行列之中。伊特鲁屁亚联盟在南方,仅仅受制于南意大利(大希腊)城邦的阻挡。但是就在亚历山大征服波斯的前后几十年之间,强盛了几百年的伊特鲁尼亚,以令人更惊奇的迅速崩溃,代之而起的是罗马崛起,替代了伊特鲁尼亚在前联盟中的领导作用,变得更为强大的新的联盟。

了解伊特鲁尼亚在罗马独立和崛起前,控制中北意大利的可考证的史实,可以帮助理解罗马直到萨莫奈战争前,即传说中的辛辛那提斯(华盛顿的偶象)所在的"频繁的战争和辉煌的征服"时代的,所谓对外战争中崛起的基督教主流的罗马史的虚假。罗马崛起的历史,就是伊特鲁尼亚人统治衰落的的历史,罗马不但从伊特鲁尼亚国王手中得到了罗马的独立,而且从继承了伊特鲁尼亚人在中北意大利打下的根基,用更宽容和更同化的文化,得到了拉丁同盟和中北意大利的忠心。罗马城的历史是伊特鲁尼亚政治的继续。

甚至萨莫奈战争的罗马官方史,本身也是谎言连篇的。除了罗马被彭提乌斯抓了四万俘虏的惨败是真实的以外,罗马几乎所有"大胜"都是吹出来的史诗泡沫。但是罗马最终的胜利是真实的,只不过不是通过大规模的会战获得的大胜,而是通过戒骄戒燥后,依造罗马和拉丁同盟的人口优势,通过几十年不停顿的堡垒和道路建设的步步推进,以坚守而成为不可阻挡的进攻,最终征服了萨莫奈人。罗马军队也因此得到了筑垒和军团作战的经验,成为地中海战斗力最强的步兵军团。这支军队在对皮洛士的战争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导致伊特鲁尼亚覆亡的详细原因,还不太清楚,毕竟凯尔特人从北方的进攻,中部罗马的反水,南方希腊人同时的北进,三者共同的压力导致伊特鲁尼亚的衰落,(蒙森的观点),显得太偶然,太牵强!三者之间极可能有相关联的原因。比方说因为伊特鲁尼亚经济的衰落,(亚历山大从波斯国库中释放的流动性过剩,显然是不可忽略的可能性),在恶化了罗马和拉丁等地基层的生存的同时,也导致伊特鲁尼亚军事实力的衰落,已经进入波河的凯尔特人因此更多地攻击,先得到白银流动性过剩好处的希腊人,更有力地从南方北进。

无论如何,关键的关键,就是伊特鲁尼亚势力的枢纽"罗马"和拉丁都反了!更不巧的是,伊特鲁尼亚在危机中推举的国王带领的军队,在南进驱逐希腊人的北侵时,居然因为不明原因,在卡普阿覆没了!伊特鲁尼亚的势力一下子被驱逐到罗马城以北的土斯坎地区。更不幸的是,罗马如果自认为是伊特鲁尼亚联盟体系的继承者,就必须彻底征服甚至摧毁维爱!仅仅因为维爱是伊特鲁尼亚势力的名义上的首城,也是唯一有可能威胁罗马的大城邦。罗马甚至不给伊特鲁尼亚人喘息之机,连续十年围城,让遭遇长平之败的维爱终致覆灭。

罗马的崛起,是在已经维持了三百年的伊特鲁尼亚霸权体系上的继承和恢复,这才是罗马迅速崛起的原因。罗马实际上是完成了一次改朝换代!罗马真正的,没有多少史诗成分的历史,始自皮洛士战争时期,然后就连续进入了布匿战争。罗马的崛起的关键,是在伊特鲁尼亚人缔造的强大罗马的基础上,与拉丁同盟(罗马人的亲戚)结成了古代最成功的,也是最持久的同盟。在罗马城邦内部,罗马的拥有土地的父权部落(如费边氏)为主体的土著农民,形成了后来的罗马贵族;人数更多的,拉丁和土斯坎移民为主体的市民,就是平民。

罗马早期历史中的真真假假

罗马早期历史中的真真假假;
特洛伊,阿尔巴龙加,七丘同盟,贵族和平民;

罗马独立以前,是伊特鲁尼亚人的城市,就连最官方的罗马史也不否认,即塔昆氏对罗马的统治。罗马的一些传说并非完全空穴来风,但罗马是特洛伊人的后裔,就完全是罗马试图融入希腊文化时,根据荷马史诗编造的二手谎言。如同荷马史诗,是雅典强大后,庇西特拉图(雅典僭主)请荷马等人写的赞歌(史诗),把此前根本未存在的雅典的地位,无限拨高!以至于甚至在神话中,雅典的庇护神雅典娜的神力,几乎就是另一个宙斯了。雅典声称自已是全体爱奥尼亚人的母邦,实际上雅典自已的前身,恐怕就是米利都的殖民地!

罗马传说中的七丘同盟,未必是完全虚假的,但肯定跟特洛伊和阿尔巴龙加,完全没有关系;有可能是伊特鲁尼亚人征服前的,当时仍然是荒凉的罗马的土著村落;其时的罗马城,也根本不存在。雅典是希腊比较后起的城市,伊特鲁尼亚是在希腊人开始殖民大希腊后,才进入意大利半岛,罗马则是伊特鲁尼亚征服后,晚期才出现的城市(BC600s)。按照伊特鲁尼亚征服者的社会组织,如果当地有"七丘同盟",那也将作为臣服者和军事从属,被编入伊特鲁尼亚人指挥的军队。这一历史设想,与日后披露的罗马史,前后呼应而吻合
ps1:阿尔巴是拉丁平原上一座山/城。罗马独立后,制服了拉丁亲戚,把阿尔巴城的贵族,象其他拉丁城市贵族一样,抓进罗马当公民,其中有一家叫尤利乌斯,有个后代叫凯撒;that is 阿尔巴龙加,即恺撒家谱。
ps2:阿尔巴和阿尔巴龙加,可以参考蒙森的罗马史;

无论"七丘同盟"是否真实,罗马城的建立,都是在伊特鲁尼亚的征服之后。闻名于世的伊特鲁尼亚海盗,和罗马是第勒尼安海几乎是唯一的港口,几乎可以肯定,罗马长期地,曾经是一个海盗舰队的基地。所以罗马史中自吹自擂,什么布匿战争里,罗马刚刚学会撑船,全是胡扯!拉丁人可能不习水性,但是罗马人早就搏击过大海了。从伊特鲁尼亚已经可以初步重塑的社会结构看,七丘同盟的罗马地区土著,是伊特鲁尼亚王政时期的罗马城骨干军队,也是罗马独立的主要军事力量,后来转变成罗马贵族

将伊特鲁尼亚征服和统治时期,"七丘同盟"的传说,和罗马独立后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斗争,几者连结起来,就将出现一幅极可能接近真实的历史图画:罗马城是由伊特鲁尼亚贵族统治,由土著农民(父权部落)军事协助,向来自南北的意大利半岛的移民开放的商业口岸,移民中可能不乏希腊人。这些数量超过土著农民的南北移民,主体是来自北方的土斯坎人(Eturia的后缀)和南方的拉丁人,他们在罗马城中的地位相当于斯巴达的庇奥阿西人;土著农民部落地位就低于拉西第梦人。罗马城市社会早期没有明显的奴隶阶层

罗马独立后,一方面极力试图挤入希腊人社会,尽管罗马渊源跟希腊人没多大关系;另一方面极力抹去伊特鲁尼亚人建城和统治的历史痕迹,但是无法否认一个事实,罗马在独立前,处于伊特鲁尼亚人的王政的有效统治下,并且罗马正是在伊特鲁尼亚人国王的统治下强大起来,成为意大利半岛举足轻重的政治和军事力量,同时具备了后来整个罗马共和国的大部分框架。罗马人借口一个家庭妇女的悲剧故事(真实性可疑,但无关紧要),趁伊特鲁尼亚国王带领军队主力外出时,发动了城市暴动,成功驱逐了伊特鲁尼亚的塔昆氏。

导致罗马国王的军队离开罗马城,很可能与凯尔特人和南方希腊人造成的骚乱有关,后者又与亚历山大把波斯的国库金银倾泻到地中海世界有关。罗马的成功暴乱与当地平民(移民)的协助和参与有关。无论如何,伊特鲁尼亚国王在罗马的统治被终止了,罗马平民因为对罗马独立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罗马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公民投票的政治制度。伊特鲁尼亚人一度组织反扑,但与前国王无关,一度击败并再次征服罗马,迫使罗马签署了屈辱的朝贡和禁止铁制武器的条约。但随着到伊特鲁尼亚南征军队败灭于卡普阿,罗马独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