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太基的政治经济制度,比罗马更民主的国家;
明朝最接近于迦太基的体制;
在提尔陷落后,迦太基已经成为腓尼基人唯一的祖国。由于感情上的原因,迦太基的公民籍,向全体腓尼基人(语系,并有被认可的故事追述的家谱)开放,腓尼基人本身的商业又散播在整个地中海;如此复杂而广泛的人群,要沟通起来能够协调一致,绝非短期内所能达到。这样就导致迦太基人的体制,自然而然地成为寡头长老会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由于迦太基人本身是城邦的税源,同时散播四海,因此征用迦太基人服役就非常不经济。所以迦太基的军队就成为寡头家族领导下的雇佣军为主。军事领袖本身,一般也成为国家元首。
迦太基人对于移民接纳政策,可以概括为:开门做生意,人人都可以到迦太基来居住生活;无条件接纳所有腓尼基人为迦太基公民;不加考虑拒绝所有异族人成为迦太基公民;所有迦太基公民都可以获得城市(城邦)发给的基本生存福利,(因此迦太基城内有大量的流氓无产者),除长老会寡头家族代表外,迦太基公民都没有具体的政治,特别是决策权力。长老会家族的经济模式,与罗马元老院类似,仅仅是更为外向,类似于今天的国企。迦太基国家就尽量把无业公民,介绍给各家国企打工,这又有点象日本模式的经济制度。
可以对比一下雅典的经济和移民政策。雅典的公民权是牢牢把握在四万多男子的手中,并不向希腊人开放。但是如同迦太基一样,商业化的雅典也欢迎所有人到雅典做生意,非常注意保护外邦人的合法权益,(今天国际法上,称之为"对等国民待遇")。但完全相反就在于,雅典的税源建立在非公民籍的外邦人的经济贡献上,雅典人自已就成为职业的军人。只有在遭受西西里灾难这样的危急关头后,雅典公民权才向自愿为雅典服役的外邦人,有条件开放。由此可见,罗马的政策,更接近于雅典,接近于全抄,而不接近迦太基。
按一般的估计,迦太基和雅典在极盛时期,人口都接近50万,雅典稍逊。但是雅典最盛时的公民权,约四万,都有投票权。迦太基的公民权估计有10-15万,只在公民大会有有投票权。迦太基公民的权利,类似于罗马帝国时期中后期的罗马公民权,实际上是元首庇护的门客。由于迦太基公民的主体,是城市福利豢养的流氓无产者,因此爱国热情尽管高涨,打起仗来就很不顶用。乌提卡之役竟然不带武器出营救火,轻易被诱杀四万人,扎马战役中又是他们(处于第二线)未经接战便崩溃,导致全军覆灭,都可见其军事素质低下。
汉尼拨认为迦太基的政制,与罗马共和国非常接近。如果以今天西方基督教的标准衡量,迦太基的公民大会的权力似乎比罗马的大,罗马的寡头制度比迦太基更强硬,斯巴达又比罗马更强硬;换言之,迦太基是比罗马更民主的国家。一个体现迦太基民主的的细节,就是在布匿战争末期,公民大会可以就停战,重新开战,修约,签约,任命汉尼拨为元首,又在扎马战后经过讨论才决定投降等等,可见公民大会的权力层次,超过迦太基长老会。长老会成员显然还有一项义务,就是在国家形势不利时,杀未成年长子献祭,为国家祈祷。
ps1:甚至在战争结束前,迦太基各派主要元老,都已经绝后;战后,罗马人在迦太基发现几千名儿童被献祭的陵园;
ps2:杀长子献祭,是埃及,犹太人,腓尼基人等黎凡特居民所共有的习俗;还可见于圣经的出埃及记;
如果以实体经济学衡量,就会发现迦太基的政治体制,将比罗马共和国有着更激烈的朋党之争,和低效的政府效率,但也同样有着相当忠诚的祖国死士。如果是从虚君的民主集中制观之,最接近迦太基的政治体制的,恐怕不是罗马共和国;而是明朝的体制。只需要把明朝"国防国企之卫所兵士"转换为地位同样低下的迦太基雇佣军,即可。迦太基党争激烈到如此程度,以致于汉尼拨在战争期间,几乎没有得到迦太基本土的支持。迦太基灭亡前,忠诚的迦太基人困守卫城,男人几乎全部战死;最后五万妇孺被俘虏后,拍卖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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