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教皇垂拱而欧洲"治";中世纪的"联合国";
中世纪贵族决斗之风的"面子"价值;
东方帝国对领土和少数民族问题的理解很愚昧;
国际联盟"不准民族清洗+向本地国家效忠"的原则,也体现在中国对东南亚被当地多数族暴政迫害的华裔侨民的姿态:"中国抗议对华侨的暴力,建议华侨归化本地国家"。由于国际联盟是针对少数民族问题的,所以918事变后,民国上诉国际联盟之满洲问题,是病急乱投医。因为国际联盟是不管主权领土之争的,只管少数民族被虐待;而日满在满洲就是少数民族。
明白了欧洲民族主义,一直到"东欧巨变"的历史进程,回头再看东方帝国在少数民族和领土问题,查经据典之所谓主权理由,是很笨蛋的。所谓国际法,只有在国际执行机构的条件下才成立;否则只能是双边维护,或由大国主持的多边公约维护。今天所称就是《联合国公约》。归根到底,就是谁主张谁维护。今天的联合国,实际上相当于过去的教皇,但是弱势得多。
教皇帝国总管是中世纪欧洲的主宰,实际上并不主动干预地方政务和主权之间的瓜葛;甚至欢迎各国贵族诸侯之间你砍我杀,子复父仇;有矛盾自已拨刀剑决斗了事。这样就省去了教皇帝国庞大的行政机构的支出。另一方面,诸侯争战只能用自已的力量争战,不能超越贵族封建契约对下属的役用权限,也不能对教会的产业征税;打仗归打仗,上缴教皇的份额是不能少的。不要绝罚你出教!
这样就产生了两个衍生的社会现象。首先是中小贵族之间最终发现,打仗是很贵的,还不如自已两边决斗。真的给打死了,那是极少数;主流大多数举手投降,"不是我不愿意复仇,实在是有心无力,人家饶我一命,难道我还继续复仇吗",这样就解决了大量实力悬殊的"必须报仇"的难题,而不会因为面子丧失,而导致贵族地位的丧失。在封建的等级社会中,"面子"是非常有价值的。
其次对于大贵族,让手下人去拼命,生命效益当然比自已决斗划算点。但是军费自负,中世纪经济衰退,就算国王的财力也紧缺。德意志皇帝查理四世,号称财力雄厚,但摆出来的金银(国库),只不过折合20-30万两白银,不及当年罗马皇帝装备一支军团的年耗。缺钱了如果在本地采邑向下属加税,象英国约翰王一样找男爵们要钱,说不定就出个《大宪章》,或者农奴干脆逃进教会和城市里找庇护。
这样教皇就可以完全放任自流,诸贵族之间爱打仗随便打去,只是别杀害无辜,别侵害教会利益。这些穷酸贵族越打越穷,坐山看戏的教会就越来越富。等到贵族穷得打不下去了,就只能找犹太人借贷,或者彼此联姻。就这样,没有直系行政系统的教皇帝国,别看"战祸连连",社会其实挺安定的;教皇控制得牢牢的。阿维利翁时期打算加强税收自建行政体系,不过一百年就玩完了教皇帝国。
双方的勇士们穷得打不动了,才会找教皇评理,各自摆出各自的"领土依据",由教皇裁决。正是由于有教皇这一代表了上帝的权威,才存在御用学穷们搜经刮典的所谓"领土依据";试问今天联合国中,谁是教皇?碰上既成事实的领土纠纷,试问东方帝国找谁评理去?仍然处于普世帝国价值观中的东方帝国,似乎仍然幻想着有一个"地球皇帝"主持公道,所谓"得道多助",试问地球皇帝权威何来?
所以站在东方普世帝国的立场上,如果真的强大得可以普世国学的,根本就不用搜经刮典,"我们的权威是真实(谁主张谁维护)";如果不算那么强大,那么东方帝国对少数民族地区所称的,"自古以来就属于咱帝国管辖",就是剥夺了少数民族自决权。求告于"联合国教皇",等于未打官司先自绝了。毕竟联合国今天的存在,是在国际间的个体价值观的结果,而不是某一普世的帝国,所谓天下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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