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明智决策,是因为英国国民最不爱国;
英国最后一个开发美洲,也是最成功的一个;
英国北美殖民地成功的机理;
北美殖民地没有主动攻击印第安人部落;
人类在非洲原野上的进化历史中的真实进程,很贴近于和帮助理解英国(含美国)在美洲新大陆上的成功机理。英国人在北美的成功,正是没有跟先行优势者象西班牙那样争夺墨西哥和秘鲁的金银矿,不是成功与失败的问题,而是英国争夺的成本必定远远超过西班牙的经历,而利益就远远小于西班牙已经得到的利益;同理,英国人也没有模仿法国并不成功的倒卖毛皮。
甚至英国人在在三次英荷战争中,超出航海法(相当于英国内部关税一体化,内运专营)的战争诉求,最终也被证明是不经济的,不得不放弃。英帝国最终战胜了法国和西班牙,原因恰恰在于英国是一个由大宪章精神,通过国会Parliment制约国王和政府预算的相对分权的国家;而法国和西班牙是中央集权的国家。英国的分权令到英国人不可能有毛上帝的自杀性信仰"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因此英国总是小挫即退;即使有过打算征服西属殖民地,如1740年在乔治国王战争中,曾打算进攻西班牙的巴拿马和古巴,但在卡塔纳赫和哈瓦那均遭到惨败,亡者过万,乃英国少见的败仗。英国从此不再打西班牙美洲的主意。英国从而只会往扩张成本低的领域斤斤计较于帝国营造的成本,而不至于象法西两个中央集权的政府那样,过分"国强民穷"耗费民力。
结果就是英国似乎是每次都英明无比地成功投机,成就了英帝国。英国表面上是"英明决策"的成功,实际上只不过是英国相对而言的人权解放程度比较高,英国人比法西先进代表型国家更不顾全大局所致,恐怕让很多东方文人大跌眼镜。
英国人的成功地在别人都看不上眼的东海岸,没有黄金也没有白银,也不是毛皮富产区,看上去只能用于费钱的军事警戒站的地方,深入开发,辛勤移民,从一亩亩的耕田垦荒解决吃饭开始,到生产欧洲大陆适销的产品获得利润(首先是烟草)。
结果是法国卖给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只是一处出产毛皮的野生动物园,西班牙人丢掉的美洲,只是废旧的矿山,而美国从英国手中接过的,是一个完善的经济社会!法国和西班牙,也不是没有尝试过移民建立一个欧洲化的社会,英国也曾经尝试过在北美奴役印第安人的部落,但彼此多此尝试后,均告失败。原因就在于这几个国家的开发机制和所遇的地理环境,各不相同。
法国和西班牙是强烈管制的社会。王家赞助的事业,就象中国的国企开场,好象强大无比,但效益既低,缺乏后劲;一旦稍有起色,王室就会摘果子,国进民退!所以经营者如果不是王室派遗的官僚,就是捞一把就走的玩家。象承包路易斯安娜的约翰.劳的南海公司。这样就令到法国和西班牙的殖民地,招募人员既昂贵又不稳定。法国最成功的新奥尔良,卖给美国时,末了儿连郊区人口,还不到一万人。
英国没有法西的国企机制。各个承包殖民地的公司,依靠英格兰银行贷款支持下的宗教狂热,象贵格派的宾夕法尼亚,清教徒的马萨诸塞、康狄涅格;天主教的马里兰,甚至王室直接控股的南北卡莱罗纳,经营状况都稳定;并得到英国人孙志刚法下遣送的大量失业犯罪分子,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白种契约奴。弗吉尼亚一旦打算征服波瓦坦部当奴隶,后来一核算,该部两万来口太分散,没法子征服!作罢!
如果不打算花太多的本钱主动地(也意味着战略目标不明确地)征服印第安人,那么弗吉尼亚等殖民地的劳动力,就只能从英国本土运来。但是民营殖民地公司没钱招募,英国人实际上并不热衷于移民新大陆。除了在英国遭到迫害的异端少数教派以外,小英王国能够提供的劳动力,就是将圈地运动中失业的农民,按失业罪(懒惰罪)抓起来;不想挨抽鞭、割鼻、上呆的,就作为契约奴送美洲,上山下乡!
所以尽管北美殖民地与土著印第安人的冲突战争终归是难免的,但是北美殖民地确实没有对印第安人采取进攻性的征服、屠杀战略。倒不是说光是仁慈(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而是捕获印第安人做奴隶、屠杀印第安人,都是要花钱的;并且可能被敌对的法国和西班牙利用!而驱逐印第安人是不必要的;因为印第安人虽有农耕,但农耕是在部落临驻地周围的刀耕火种,没有农耕民族的领土意识。
周边的印第安人部落既然是不能过分得罪(冲突虽然难免),印第安人的奴隶既易于逃走,而且还贵,可能做内应;身体也不好;而且印第安人奴隶掌握劳动技术培养不易,也不爱田间劳动。所以短期使用了一下印第安人奴隶后,北美就发现,还是从非洲采购的黑奴好;完全没有印第安人作为奴隶的种种弊病。非洲当时是典型的奴隶社会,非洲的奴隶认可作为奴隶的身份。用今天的话来说,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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