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人民公社强势崛起,迅速败落;
马里兰州相当于党领导下的军民一体的中央集权体制;
印第安人与欧洲人的战争,也不是全打败仗的。1643年,瑞典武装起来的萨族人,把向北扩张的马里兰的军队,打得几乎全军覆没。从此马里兰人困守在切萨皮克湾,再也不敢向北边跑半步。马里兰是1640年之间,同样被英国驱逐的天主教信徒所建立。这些天主教中的一部分,既不能留在英国,也不想"叛国"投奔天主教的法国或西班牙;就讨了一张特证状,到北美建立天主教的"新英国"。
1640年之间,英国将弗吉尼亚詹姆斯北岛北面,隔着切萨皮克湾的两侧授予由巴尔的摩勋爵领衔的天主教的社群,这就是马里兰。马里兰建立虽然稍迟,但人数从一开始就非常多,(天主教在英国也是一个大群体),而且一开始就组织成了马里兰人民公社的军事化形式。马里兰人雄心勃勃地,从一开始就迈出半岛区,引得弗吉尼亚也迈出詹姆斯半岛,以免马里兰人南下。
马里兰人不能南下跟英王亲授的弗吉尼亚争土地,(也因为弗吉尼亚不弱),就转而向北,希望从新瑞典的手中夺点地皮,谁知道一出马就给人家的印第安人萨族保镖打了个落花流水。从此以后,马里兰成了北美各州的"弱国",不但没有本事跟其他各州叫板,连印第安人也打不过。这种基督教热爱和平的天使形象,一直延续到南北战争。马里兰人刚往南下的联邦军扔了几块石头,就给林肯解除了武装。
如果不是马里兰建州的政治制度有着严重的缺陷,马里兰的起步条件,不但优于弗吉尼亚,也比马萨诸塞,更具人力资源的优势。在英国直到光荣革命后的汉诺威王朝为止,天主教都是英国的"多数民族"(教派之间的冲突,类似于今天的少数民族矛盾),这还没有算上天主教的爱尔兰人。马里兰人排挤歧视爱尔兰人。所谓"天主教友"的博爱,在爱尔兰人问题上,让位于民族差异而显得虚伪。
因此马里兰建立后前三年,人口就超过了两万(1644)。马里兰西渡美洲,既是因为清教徒成功建立了马萨诸塞殖民地的鼓励,也是因为同样的社会政治原因。斯图亚特王朝对"非政治主流教派"的迫害,是天主教信徒西渡的根本原因;而建立一个纯结的天主教英语社会,也是马里兰人定居北美的理想。清教徒是宗教狂热的,同是基督教的马里兰人,同样坚定认为天主教才是正确的信仰,同样是狂热的。
马里兰殖民地的弱点,是援习了欧洲中世纪的传统陋习,将欧洲"民不聊生"的原因,归结于地方贵族不听党(罗马教廷)的话,没完没了打内战。因此马里兰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教会控制社会,强化巴尔的摩勋爵的专制性的领导权,严厉钳制土地贵族的成长,也严厉限制本地商人拥有超越教会的财富的机会,而宁愿把商业机会让给马萨诸塞的清教徒。类似于天朝帝国"引进外资",却限制民营!
所以马里兰的政治制度,实际上就是教会(相当于党组织)领导下的军事领袖(巴尔的摩勋爵)领导下的军事化的人民公社,仅仅在名义上服从于英国王室的中央集权的马里兰自治。这就是马里兰州从开始是一个军事强大的政治实体,也是马里兰人军事扩张性强的原因;当然也是马里兰迅速败亡,经济上迅速破产的原因。基督教信仰也不能当饭吃,弗吉尼亚人民公社的饥荒,同样出现在马里兰的身上。
结果是马里兰不但军事上大热倒灶,颇具天朝特色地让印第安人中的二流部落萨族人(susquehannocks)打了个落花流水,而且为了避免饥荒,不得不引进"外资和人才",允许清教徒分取马里兰的土地,条件是向马里兰交税和提供服务。这样马里兰人民公社就变成了一个党(基督教)领导的国营体制,由相当于民营企业的清教徒农民养着,——>马里兰就是没有想到向自已的天主教"公民"授地!
后果可想而知,被养起来的国营人民公社,成了马里兰社会中的大穷酸。除了主动引进黑奴"低人权"降低劳动力成本以外,再无有效竞争能力。清教徒反客为主!马里兰的所谓政教合一的中央集权,既然不可能剥夺清教徒的武器和财富,就只能是乖乖让出政治主导权,马里兰的天主教政体自行瓦解。独立战争后勋爵大人重新成为英国人,大杂烩式的马里兰,也就与其他各州没有什么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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