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战是国民主权三角原理的魔咒;
内战威胁下美国选举制度需要修定;
和平不是理所当然的;
战争的代价,可能远远超出想像;
从1820-1860年的美国政治事件,基本上与南方外向型的植棉区,与北方内需型的工业区之间的矛盾相关。西进运动、墨西哥战争和驱逐印第安人,目的是为了更多的土地安置南方植棉业的过剩产能。而随着北方在选票政治上的优势渐渐显露,政治平衡的天平一点点向北方倾斜,南方无力扭转政治局势,北方不愿意在关税上作任何让步。在全国一体的选情缺乏保底利益下,双方都害怕对方占了多数话语权。
南方害怕北方依多数废除奴隶制。林肯为代表的"限制奴隶制扩张+南方关税让步"的辉格党借用的奴隶制谴责,与约翰布朗的激进废奴主义者的主张混杂在一起,南方居民也难以分辩。而北方则害怕南方主张的低关税、自由关税主张;南方要求"自由关税留在联邦内",与"南方脱离后向北方工业品征关税"的混在一起,北方既无法分辨,也同样害怕。
民主社会如果违犯国民主权原理,多数人的暴政将导致内战(包括中央集权)的社会规律,由于美国早期宪法条款中"退出联邦"(等价于重新审查、确定或修定联邦法律的自主权力)被北方无条件否定,并作为任何双边谈判的基础。因此当加利福尼亚妥协案流产后,南北双方就已经走到了内战的边缘。正是国民主权的三角原理在1850s的美国社会的表现。
南北双方在土地、劳工和移民政策上的取向,构成了双方按法定选票权重的差别的开始。今天的美国,南方的普选票已经超过了北方,但是早期的美国地方,规定黑人作为仆人可以分到土地,而黑人即是奴隶连同土地隶属于主人。这样就构成了强烈的诱惑,对于适种棉花的南方州来说,买入黑人拥有土地,比放开移民分薄土地,更有吸引力。同样的政策,在北方由于不适合种植园,而令奴隶制没有吸引力。
这样就出现了北方大量引进欧洲农民工,(其中一个原因是维持低的劳动力成本),同时法定的选举人团票又与当地常住居民挂钩(不是与普选票挂钩),而南方限制最终可以获得选举权的白种移民。从而构成了普选票上,北方渐渐占了压倒性的多数。更要命的是,北方是小州,小州还分出小州(如密苏里协定的一项,就是分出缅因州),这样在参议院上,北方也占了多数。
但黑人用五分三比例折算选举人团票的权重,又是焦点;北方认为占了北方的便宜,南方害怕废除后,就更不是北方的国会对手。在此选情下,南方要求修宪,自在情理之中;否则就等于说,"不同质的经济不可能存在于一个联邦之中",换言之否定了多元文化的联邦存在的可能性;即否定了国民主权原理;也就相当于否定了美国建国的一切政治合法性。
理论上如果如按南方的愿望扩张奴隶制,在逻辑上可以为美国北方工业提供更好的环境,或者说负担的人多了;但今天我们还可以通过彼此经济贸易的联系,挖掘奴隶制与关税之间的利益关联;但是在当其时的美国北方社会就会担心,南方奴隶制扩张后,会不会取消关税,而令美国成为英帝国纯粹的供棉区?就象今天的中国很多人,也会说如果私有化了,很多人会不会就变成美国奸细了?
社会利益分歧越大,妥协意识越小,而和平的时光越长,双方都相信和平是理所当然的,以为战争的代价是很小的时侯,战争的选择看似就是"低阻力,低成本"的方向;等到战争到来时,一切都迟了。和平不是理所当然的;战争的代价,可能远远超出想像。抛开任何意识形态不论,这是一条浅显得让很多人完全忘却的客观规律。南北战争爆发前,双方都以为战争将在几个月内结束,就是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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