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关闭国企是成本最低,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方案

如果公有制有竞争力,国企就不用分;反之国企就没有经济价值
国企职工"私化国企"的私有化,不能解决国企现存的任何问题
将"认股权激励"当成私有化,将"职工大会"当成"股东大会"的"民主改革"
关闭国企是成本最低,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方案

叶利钦的国企私有化政策之所以构成寡头经济,主要就是由于国企MBO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承接了戈尔巴乔夫私有化时的错误结果。发地。那就是将国企当成财富,以为增发钞票(私有化券,即凯恩斯主义),分给国民让国民购买产权,就完成了私有化。其实,如果公有制是不合理的;国企就不可能是财富。如果公有制是合理的,又何必分国企呢?——>这是一个显见的逻辑关系。

如果国企能够卖给私有资本,而不带上原来扶植国企的政策特权,否则就会构成纳税人资助的寡头经济,(正如朱镕基所怀疑的,如果带上职工劳务欠帐,能否卖出去,真是一个大问题),那么就变成私有企业,与国企就无关了。而实际上,私有资本是必须算成本的,明显是负债的国企,而有人"关注",必定是因为有些国资委没有注意的资产在内,典型如土地这些固定资产

其实出售这些固定资产所得,与出售国企的差不多的。也不能排除,这些私人资本买下这些固定资产下,会盘活出多得多的利润。(以土地而言,能常是因为土地垄断的高税收的政策的结果)。但既然核心是固定资产,那不如关闭国企后,单纯出售固定资产,更来得简单明了,少了许多藕断丝连的纠纷。国资是不能保值的,只有交到私人手中才能增值,这是需要面对的事实。

将国企在国企职工之中派发股分的"私有化",固然是对纳税人产权的侵犯;就算不考虑监守自盗的犯罪行径,这种私有化,既与私有制无交,也是根本上没有任何意义的"改革",而与这些国企,原来是否拥有产权,以及效益是否仍好,无关。因为,这种所谓私有化,如果不是控制权仍然保留在国资委手中,就是股份本来就是按干部多,工人少比例派的股份。所以整个管理结构,根本没有变!

理论上如果不考虑纳税人产权在法理上受侵犯,国企产权完全交给工人,也算是一种私有化。只要不还上垄断政策,如果止损也不失解决方案。由此造成的贫富差距,是会在市场经济中消除的。自然在消除过程中,绝大部分前国企,都会由于破产而关闭。而且,"工人持股"可以作为激励措施,(职工认权权),但却不是有效的产权私有的机制。工人不是投资性的股东,根本不能对经营决策作判断。

职工最合理的行为,仍然是卖出手上的持股,换取相应的钞票。这种情况,就回复到戈尔巴乔夫的私有化券上了。 所以就算是纳税人放弃国企产权,任由"国企的工人当家做主人",国企的处境也不会有任何改变。该关门的仍然关门,本来不需关门的仍然会卖给私人资本。原来下岗会闹事的特权工人,仍然会跳起来闹革命。所区别者,就是纳税人付出更多的钱,让这些无赖老爷们多捞一笔。

将"认股权激励",当成国企私有化本身,等于将发奖金,当成了股权转让!类似的错误,还有中国将"职工大会"当成了"股东大会"的所谓国企"民主化改革"。这些往好里说,是糊涂透顶,往坏里说,是窃国大盗的所谓"改革",足证戈尔巴乔夫这些人和耶鲁那些萨缪尔森分子们,对民主和私有制关系和概念,是多么地模糊!

糊里糊涂地闹民主,真的不如摸着石头过河!如果不继续向这些"新私企"倾斜,他们全得破产!如果继续倾斜,等于让纳税人花更多的钱,养活更加一塌糊涂的烂国企。这就是国企改革失败,最后靠国进民退才"扭亏为盈"的原因

所以从简化国企清理的角度出发,也是为了清理国企的成本最小化;容易卖的先卖了,不好卖的d-dd-ddd(disable-dimiss-delete),回收全部国企资产,关闭国企,出售资产,至少对于中小国企而言,是更有简单明了的改革方式。综合效益无疑是最高的。民主进程就是私有化进程,私有化进程,取决于有多少人接受"国企是万恶之源"。彻底关闭国企,无疑是综合成本效益最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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