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不是科斯的贡献;对企业性质毫无参考意义;;
科斯诺奖(交易成本——>企业)理论毫无价值;
忽略产权时,科斯定理等价于马克思主义;
企业的形成与交易成本没有直接关系;
企业的形成是因为产权必须有一个盈亏自负的边界;
科斯所谓解释了企业存在的交易成本理论,成为新制度学派的基石。为社会主义者提供了另一个似是而非的根据。但是科斯交易成本理论是有限制条件的。就象马克思主义直接继承亚当斯密"生产力"和"资本"的概念,看似清晰,但如果要在逻辑上精确地定义,以便与马克思主义的资本论的逻辑相一致,就象发现,如果生产力和资本不是未经定义的的模糊概念,就象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所有理论依据。
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也是如此。看似"交易是有成本的"天经地义,(注意,交易也能带来收益),但"减少交易就减小成本",则根本上臆想。科斯获得诺贝尔奖的最大成就,也就是科斯犯的最根本的错误!科斯对交易成本并没有明确定义,从对企业上下文看,科斯交易成本的定义,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的定义的倒数,(科斯的交易成本=(1/生产力))。
因此只要忽略产权,科斯的所谓新制度学派,就等价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马克思主义。(交易成本足够小=生产力足够大=大企业交易成本足够小=计划经济最有效),耶鲁大学作为美国通往奴役之路的理论创新的大本营,萨缪尔森分子是马克思主义的变种,至此现出了原型。因此,科斯交易成本理论(含科斯定理),必须在产权清晰,而外界环境又不会因为耗尽而萎缩的前提下,才能成立。
科斯交易成本理论,如果没有产权清晰亏损自负的前提,就根本无法确定,企业到底是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如果企业有行政垄断的特权,则无法断定其是否向社会转移了其过高的交易成本。以"外界环境不会被耗尽"而萎缩,就将自然否定了张五常主义者(即萨缪尔森分子)所称的,"低估人民币降低了交易成本"。因为低估人民币意味着纳税人流血支付出口成本,纳税人的利益是持续萎缩的。
因此科斯交易成本理论的前提,就可以归结为"人权不可侵犯前提下的产权清晰",从而排除了中世纪式的,贵族将侵犯社会的特权(如农奴制,张五常主张对中国农民实施的制度)作为产权的,贵族社会的"产权清晰"。因为侵犯市场经济的特权,象领主包税权,行会垄断特许权等等,是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私有财产、人身自由,至少是侵犯了自由选择生产和消费的权力的,不合人权私有意义的特权。
在添加了如此之多的,却是不可缺少的限定条件后,科斯交易成本原理方才成立,却绝不可以引入数学计量!因为它根本无法准确计量"交易成本",更不可能对比"交易成本的效益",结果仅仅是为偷换边际效用的"博弈论",通过纳什均衡归纳出一个完全无法核证其真实性的数学模型,其无法判断实施风险的"决策方案",却可以用于计划经济的社会建构主义!!由此可见新制度学派整个逻辑思路。
而使用威廉姆斯解释的科斯定理,"在产权清晰的条件下,无关初始配置状态,在交易成本为零的前提下,市场最终会自动达成最优化",实际上就是使用边际效用就可以导出的"库兹涅茨曲线",即市场经济可以消除贫富差距的逻辑结论。因此,科斯定理并非科斯的贡献,甚至是纠正科斯的错误后的成果。科斯定理可以方便地描述市场经济,但对于解释企业存在的意义,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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