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星期二

本来普通人,何处惹道德?

大历史观案事体可归类为"经济生活通史";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本来普通人,何处惹道德?


大历史观既然是将历史和现实,解释为普通人能够理解的,"普通的人和事",所依据的又是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边际效用原理,即"普通人会放弃边际的成本,换取核心的利益"。这样自然就不存在任何社会建构性的诱导,即不可能存在任何忽悠;也不会接受英雄或败类之类的妖魔化,更不需要任何道德评论;因为历史中的好人坏人,都与笔者和读者一样,都是普通人。忽悠啥?忽悠您只是一位普通人?

因此大历史观中是不存在"盖棺定罪""平反昭雪"之类的意识形态用词。因为任何人本来就是普通人,平反也罢,盖棺也罢,"生得伟大"的英雄人物也罢,都只不过是普通人!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本来普通人,何处惹道德?反对妖魔化anything,也就反对了神化anyone,自然也反对了任何超出个体体验范围的任何宗教、信仰、哲学和理论。至于汉奸、爱国者之类,全是意识形态的帽子而已。

大历史观是将历史和现实的解释,归纳为彼此(普通人)都能理解的经验知识(实证),这就是个体心证为基础的实证主义标准,即所谓"科学实证三要素"的标准。如果非要说这种标准是哲学,那么除此以外任何东东,都不配再称为哲学。否则,科学实证就不是那些东东的哲学。大历史观将解释结果归纳于普通人能理解的普通事作为根据,也就不存在歪曲事实的必要,因为"可歪曲的事实"不是论据。

大历史观,将历史和现实的解释,归纳为普通人的普通事,就不能象任何"诱导性"的历史哲学那样,出于社会建构的目的,歪曲历史;当然也不可能从任何名人名著中"索引出真理",也不可能象历史学派(经济学中就是统计学派,数据学派)那样,将任何考古类资料引为证据;因为即使是同一批历史资料,在不同的人的(个人哲学)看来,可能都是不同的含义。尽管,也不反对读者去参考这些资料。

笔者已经在"个人的选择性和创造性系列"中对此反复加以说明。如果仍有人混淆,这些人如果不是根本没有看笔者的相关文章,(大概也不会看这一篇),就是从根本上拒绝承认个体意义主权的理性主义分子,大脑已经有先人为主的BUG了。所有笔者的历史文章,根据就是"I do think so!"!推荐令笔者得出why I do think so的资料,供读者参详,尊重读者自已的结论,这就是个人主义历史观

因此大历史观及相联系的现实观,以及经济学、社会学观点,只是关注"I do think什么东西是什么",而不关注"那个权威(名人)怎么看待这东西"。当推荐某些阅读时,是帮助了解"我为什么这样认为",而不是指完全同意所引用的观点。象笔者曾经的人的人推荐阅读汉娜.阿伦特的《极权国家的起源》,但笔者只是借其陈述,帮助读者理解相关博文,而非同意阿伦特所信仰的马克思主义。

因此大历史观的论文,也就必定与常见的(传统哲学史观)的旁征博引为特色的论文风格是不一样的。传统历史论文依赖于"事实说明哲学观点",而大历史观强调"普通的读者能够理解的普通的人普通的事",用米塞斯的话来说"历史不能被证明,只能understand",或者用基督教的话来说"绝对真实,只存在于上帝处"——>等价于"任何细节都是可以被个体曲解的",那么引证的意义何在?

笔者的历史文章看上去是通史类的,但却是不含任何建构主义的道德评论,准确一点说,可归类为"经济生活通史"。用服务于意识形态"政治正确的标准答案"的历史(哲学),对所涉及的细节进行攻击,正是历来的"历史学家"习惯性行为!尽管不同意汤因比的历史哲学,但借用汤的一句话:"(通史)尝试解释人类的历史过程,连想一想去做的胆量也没有的人,却用细节攻击通史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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