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科学逻辑与传统观念相冲突时怎么办?
为社会主义正名,不如为中世纪正名;中世纪欧洲就是社会主义;
印度是民主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
当个人观点是基于单一逻辑系统时,只要假设性的前提不出现概念偷换,(如人权与人道主义,在角色概念上是完全相反的),那么天无二日的逻辑结果,就将导致与大量的常识性的"传统观念(观点)"相冲突的现象。这时侯就是持"讲科学就是有逻辑"的个体主义者的考验了,是相信自已的判断,还是接受"传统观念"的裁决,而放弃自已的自主意识?当然还可以安慰自已,这叫"虔诚有信仰"。
正如正确的算术方法论,也会产生运算的错误;在方法论的逻辑结论与现实不符合时,轻率得出肯定自已必定是正确的,或轻率认为自已是脑残的人,精神估计都有点不正常。常见的个体反应是找寻相关的类似自已的观点和方法论,(笔者由此发现了米塞斯,哈耶克和奥地利学派);并且广泛观察社会并阅读历史著作和资料,希望从中发现自已的逻辑结论预期的现象,或者发现自已逻辑错误之所在。
当发现有人与自已的观点相符时,尽管似乎有了点"旁证",(权威级别当然是越高越好),但并不是太令人兴奋的事情。因为"个案不具代表性",很可能"是咱们一伙的,全都是错的";或者某些冒牌的粉丝,是出于别的什么目的的恭维。但是当在历史和社会现实中,观察到自已的方法论逻辑预期的现象时,而没有出现确认的且不可解释的反证现象时,就可以断定自已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的。
当得出"只有私有制才是民主""只有私有制才能共同富裕""公有制必定难免饥荒""侵犯私有制人权,必定无赢家""人权是至高无上的最基本的道德""向弱者倾斜是公有制观念,必定导致君主制""公有制的民主必定导致动乱""多数人的暴政就是公有制的民主",……等等笔者称之为"历史和现实的规律"的结论时,是否接受其与传统的冲突而肯定之,就不需要太多勇气了。
因此当笔者确认"中世纪的基督教欧洲,就是charter特权市场化的社会主义制度"时,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的关系就开始清晰了,也不会再忽略证实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共同的价值观的种种细节,如"实在法是私有制的唯一依据(即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象)";自文艺复兴以后一直到工业革命以前的宪章运动,再一直到最近的"占领华尔街"的通往奴役之路,逻辑上就可以统一了。
在此基础上某国教党校何方教授所称的"为社会主义正名,斯大林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就成为不必争论的谬论。何方先方的立论,显然是为了摆脱打左灯向右转的政治尴尬;但在毛神庙作为国教祖庙的时侯,说斯大林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怎么说都等于否定了自已的宪法。不过斯大林的大饥荒已经被俄罗斯承认,对毛灾还讳莫犹深。在此基础上称"毛不是斯大林主义",语法逻辑上还算成立的。
更重要的是,既然社会主义是未经证实的,又不允许国民自主选择,则很难摆脱新的何方社会主义,或者甘阳之类的儒教社会主义,或者基督教社会主义等,是不是只不过是斯大林主义"再来一次"的翻版。比方说假如国民不同意,新版社会主义的信仰人士,到底是向斯大林和毛主席学习,"消灭反动派(异议)"者,还是向印度的英甘地学习,把反对派统统抓起来投入监狱后"民主大选"呢?(1971年)
明确"只有私有制才是市场经济"后,所谓印度是民主国家就不攻而破了。不妨看看印度唯一一次接受"美国专家指导的国家政策",英迪拉甘地在1874-79年五五计划,指导者是美国诺贝尔奖获得者,苏维埃的移民列昂杰夫教授(获奖依据是"《资本论》证明凯恩斯主义推动的投入产出的计划经济带动发展")。列昂杰夫的同事是熊彼得,他的学生就是著名的萨缪尔森!明白印度问题出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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