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

中世纪延续至今的道德经济学

中世纪延续至今的道德经济学:庇护与服从的权利交换;
费边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萨缪尔森等,都是道德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与道德经济学仅在于"进步手段不同";
中世纪和奴隶社会不宜称为"剥削社会"

理解了中世纪一直延续到今天的"道德经济学",就可以把中世纪等级社会的经济模式,与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福利主义)联系起来了。详细阅读过凯恩斯《通论》的读者,大概都有印象,通篇的中心思想在最后两篇:消灭资本食利者,也消灭货币本身,——>将凯恩斯主义称之经济学,不如将"自杀方法大全"称为生活艺术更合适。

如果不理解中世纪的"道德经济学",就不明白亚当斯密,为什么写完了《国富论》后又写一部《道德情操论》,也不容易明白,德国枢密院的权威学霸施莫勒教授,为什么会将奥地利学派人等,从德国学术领域全部赶走,连免费的讲座也禁止开设。同样,也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与基督教传统伦理,及与马歇尔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的异同;以及为什么基督教会在19世纪开始,疯狂地攻击达尔文的进化论

要理解"道德经济学",就要首先抛开马克思主义坚持的历史唯物主义,即所谓"阶级斗争","先进技术的发明促成生产模式的转变,也促成了新阶级的形成","旧阶级不愿放弃既得利益,新阶级的斗争推动了历史的发展"……,这些段子,估计国人都已耳熟能详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整套阶级斗争论,与新制度学派的"制度决定论"非常吻合,彼逻辑的关键在于,没有说明"技术进步"如何发生。

马克思主义在攻击私有财产的时侯,故意隐瞒了几千年的(贵族(含皇帝) Vs 平民)的等级社会史,而替换成"地主 Vs 农民"的斗争史;(马克思主义是篡改历史的一种个人性断言),理所当然地就掩盖了几千年历史中的"道德经济学"的真相,将几千年公有制社会的历史偷换成"私有制社会的剥削关系",而忽略了包括奴隶制在内的公有制社会,是"庇护与服务"的道德责任的双边关系。

所谓道德经济学,实际上就是贵族与贫民的庇护责任的交换合作,简单地说,就是孔儒国学中的三纲五常,上下守礼。无论是在奴隶制的罗马,还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奴隶主 Vs 奴隶)及(国王 Vs 贵族),以及(贵族 Vs 平民 )之间的关系,都与文革时代的(毛主席 Vs 毛奴)的关系,如出一辙。如果不说毛主席剥削了毛奴及中国民众,就不能称奴隶主也是剥削了农奴的,不能说贵族剥削了农奴。

中世纪的农奴向教会交纳了十一税,就交换了灵魂升上天堂的临终忏悔的保证,和教会在尘世给予平民的道德保护,以约束领主不合习俗的胡作非为。这就是索尔仁尼琴所称的"信神的好处"。贵族向教会交纳了部分税收,则换取了教会对其贵族世袭权益的认同,而不担心国王之命不可违;贵族和民众向国王交纳了税收,也当然得到了国王的保护。行会得到了垄断专营权,则负有赈济穷人的道德责任。

这样就在宗教文化的背景下,构筑了一个以原罪为支撑的"先尽了某种道德义务,从而交换某种权利"的道德社会模式;与东方国学儒教的道德社会,并无根本性的不同。由于中世纪道德社会的富人,是通过政治垄断和行政垄断(包括行会特许权的垄断)致富的,纯粹的市场致富(如高利贷,商人贩运)反而被视为道德堕落,因为他们是没有负有道德义务,仅仅逐利就得到了收入,被基督教视为大不韪。

相应地中世纪的民众之不仇富,必须建立在贵族和富人保其生存平安的基础上。当临灾荒时,屯积居奇(特别是粮食)就被视为罪大恶极,富人如果不能保证当地粮食价格低廉,则被视为富不仁的失职。此时就会发生民众哄抢粮店和仓储的事件,以提醒贵族和富人注意其道德责任。这种频繁出现的哄抢,不能理解为"阶级斗争",这些民众也不是真的造反,而仅仅是对道德"经济学"责任的认同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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