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主义=道德经济学=福利经济模式=北欧模式=社会主义=中国模式;
法式民主=多数人暴政=(社会主义+殖民主义);
科斯企业成因的错误理论和诺斯的正确理解"规模经济";
新制度学派混淆了人权与产权的区别;忽略了人权的自我价值判断能力;
了解一点中世纪欧洲经济史,再读一读约翰.凯恩斯的《货币,就业和利息通论》,就会发现凯恩斯主义实际上就是中世纪基督教的道德经济学,在工业革命后的一次复辟,类似的还有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和科斯的所谓"新制度学派"。所谓福利经济学,并非仅仅狭义地指社会保障的福利,也指"政府收税后的公共服务"。因此东方帝国专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拉动时,其实就是福利经济模式,或称北欧模式。
按照福利经济学的理论,税收不在于高还是低,如果政府收了税后能够提供相应足量的服务,那么经济就能够持续地发展;同时由于政府的再分配,就避免了19世纪时自由放任的斯密型经济造成的贫富差距,——>此处是断言"市场经济制造贫富差距"了。因此福利经济学就声称,只要政客们"足够关注民众福利","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那么大政府大福利就是最好的制度——>此即道德经济学!
道德经济学就是专制社会"道德良好的独裁者掌权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的所谓经济学。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服务的"足量"的衡量标准是什么?是否决"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后的"一人一票"普选,还是政府自已的衡量,还是独裁者自已的宣传?更重要的是,这三种衡量方式,在否决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还有实质上的区别吗?如果没有区别,那么多数人的暴政与民主制度本身,也没有区别了。
建筑在法式民主基础上的福利经济学,符合多数人暴政的政治模式,但由于有着民粹化民主的外貌。上台的政客可以车轮般轮流坐庄,也就被萨科奇这些人,称之为民主,而似乎得以区别于卡扎菲/毛主席等人的独裁。这是西方基督教沙文主义们,自以为相对于传统公有制社会所具有的道德优越性。当这些社会因左倾乌托邦面临经济崩溃时,其道德优越感又将他们送上殖民扩张的路子。
科斯为"大政府大福利",找到了"企业内部少了市场议价成本而提高了效率"的哲学依据;言下之意,就是市场交换是低效的,计划经济是高效的;而将这一套马克思主义以后最新的公有制理论,称之为"新制度学派"。意指过往的公有制(包括中世纪和列宁毛主席主义)的失败,只不过是"制度还不完美",只要按照他们新制度学派的"数学科学"技术摆弄,就可以得到完美的公有制"制度"了。
同为新制度学派的道格拉斯.诺斯(1993年诺贝尔五毛奖得主,张五常的一个派友),则更清醒一点地指出,科斯所称的大企业,虽然减少了一组要素交易成本,但增加了效益评估的交易成本;企业的适当规模,取决于两组成本的均衡。道格拉斯在完全采纳了"科斯交易成本"的概念的同时,实际上完全否定了科斯的理论,而重复了众所周知的经济学原理:经济规模,不是越大规模,就越经济的。
诺斯之所谓"效益评估"的交易成本限制,实际上就是米塞斯在1920s指出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因为缺乏对价格和需求的计算能力而必然失败的同义反复。诺斯的所谓"交易成本"也是多余的,实际上就是经济成本的同义反复。因此在诺斯定义下的科斯定理是绝对正确的废话:"当经济成本最低时,经济效益是最高的,此即市场最优化"。问题在于,奴隶制奴役奴隶,是否最优化?
诺斯实际上是承认米塞斯所指出的社会主义的计算障碍,却拒绝个体人权是个体效益的唯一判断标准的基本原则(边际效用),本身是非常矛盾的。在新制度学派的圈子内部,则用纳什均衡弥补之,偷换了边际效用本身,那么按诺斯本人的观点演绎的逻辑,即纳什均衡可以作为第三方的价值依据,弥补个体价值判断(即人权)缺失的缺点,而仅仅是因为"评估成本太高",所以存在适当规模经济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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